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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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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司法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九届一次会议第105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24197 公文目录:政协委员提案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07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司法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九届一次会议第105号提案的答复

李富专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群众法治意识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关心。您对我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现状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和分析,您提出的建议,对于我们今后如何进一步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化法治大姚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大姚县司法局是县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同时也是县委普法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在县委普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参与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近年来,全县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的有力监督下,普法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普法覆盖面进一步拓展,普法形式和载体更加丰富,普法工作成效更加明显。法治宣传教育为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于您的提案,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明确相关股室责任,强化措施,限时办结,办理情况如下:

一、完善机制,强化保障

一是按照“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的新要求,完善了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行业主管部门和行政执法(司法)部门挂包规模以上用工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六个一”普法工作制度等10项普法工作制度。乡镇和县级各部门单位根据本乡镇本部门单位承担的普法责任,健全完善相应制度,推进了普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二是按照中央、省、州和全县“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制定出台了《大姚县深入推进“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各级党政群机关对普法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党组织负责人是普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明确了各司法、行政执法部门在抓好本部门、本行业内部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承担起面向执法对象、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宣传本部门、本行业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社会责任。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工作重点和普法清单,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计划,强化任务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是健全普法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修改完善了《大姚县普法工作考评办法和考评细则》,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年终综合绩效考核,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使考核更加合理、科学、可行。不定期对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落实普法主体责任情况、宣传法律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机构不健全、主体责任明确、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力的乡镇和县级部门给予以通报,督促限期整改。今年5月,我局通过督查检查,对普法工作推进不力的乡镇和县级部门进行了通报,促进了工作落实。

二、多措并举,全民普法,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

一是盯住“关键少数”,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我县结合开展“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党章、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和宪法列为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的必学内容。县委组织部、县人大统一组织开展了领导干部任前学法考试,开展年度述法。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根据年初的培训计划,分批组织县乡中层以上干部开展以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等治国理政重要论述为主要内容的专题法治培训。县委普法办每年举办2期全县普法骨干培训班,邀请法学教授和专业律师对普法骨干开展法制培训。2016年,组织全县6290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全省网络在线学法考试,参考率、考试合格率均达到99.9%。全县各乡镇、县级各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能特点,强化措施,积极开展单位内部学法用法活动,提升了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公务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专题讲座、岗位练兵、“一月一法、一学一考”等多种形式的学法用法模式,保证了学法效果,大幅度提升了干部的综合素质。

二是抓牢社会公众,推进全民普法。全县司法、行政执法部门将“谁执法谁普法”作为“法律七进”的重要抓手和载体,紧紧抓牢主管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等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服务对象、管理对象以及社会公众,通过法律咨询、分发宣传资料、宣传品、赠送普法历书、普法挂历、出法治宣传栏、广播电视、“两微一端”、手机报、LED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在全县各乡镇开展宪法、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全县各部门在“12·4”、“三下乡”、“综治宣传月”等重大节点活动中积极开展与履行职能、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统一集中宣传活动。2016年,全县开展大型统一集中普法宣传活动32场次,联合宣传77场次,自主宣传153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56万余份,赠送法律书籍8万余册,赠送宣传品23000余个,出动宣传车126辆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43000余人次,受教育群众达31万余人次。

三是抓紧执法对象、服务对象,开展以案释法。各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把法治宣传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以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生动实践推动全民普法,提升执法效果。县人民法院落实司法为民措施,进一步加大基层巡回审判力度,把审判法庭开进村寨、社区、厂矿、学校,通过审理案件以案释法,把生硬的法律条文变成生动的法治实践,让更多的群众走进法庭,接受法治教育,增强法治意识。2016年,县人民法院通过基层巡回审案开展以案释法262场次,受教育人数13100余人次。律师、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组织通过开展法律援助、纠纷调解向当事人解答法律问题,用真实案例教育当事人,影响身边的人,2016年,律师、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组织开展以案释法2400余次,受教育群众11500余人次。公安、林业、市场监管、环保等行政执法部门通过行政执法开展面对面普法3607件,以行政执法开展以案释法3607场次,受教育人数达5400余人。开展执法普法、以案释法,教育了当事人,警示了身边群众,取得了良好效果。

四是坚持创新,拓展普法载体。县委县政府先后投入90余万元在大姚县金碧广场、蜻蛉湖广场建设2面大型LED显示屏,每晚7点播放法治故事、法治微电影,积极宣传我县法治建设的成果,适时曝光我县辖区交通违法行为、违法车辆信息,曝光失信人名单,警示教育群众诚信守法。2016年,县委普法办、县司法局开通了“大姚法治在线”全县普法微信公众平台,公、检、法等部门积极开辟“两微一端”新媒体普法。各行政执法、司法部门和行业部门充分利用办公楼大厅、走廊、服务窗口等公用区域,悬挂、张贴法律名言警句和反映本行业特色的文化作品,把法治文化建设与机关文化、廉政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等有机结合。县委普法办、县司法局在巩固发展“法治文化书画展室”基础上,联合大姚白塔书画院共同创建了“大姚县法治文化书画院”,把法治元素融入传统书画艺术,培养广大干部群众和青少年朋友健康、高雅的生活情趣。县委普法办、县司法局投入资金4万余元,在大姚县民族中学创建了“大姚县青少年模拟法庭”,适时组织学生开展模拟庭审活动。县林业局在开展巡山护林,保护生态资源工作中,投入8万余元采购了“小蜜蜂”播放器,制作《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森林法律法规录音资料,把录音资料拷贝到“小蜜蜂”发放到全县129个村(社区)组防火队员和护林员手中,在开展巡山护林、农业生产过程中,护林员把“小蜜蜂”带到山林沟箐、田间地头播放录音资料。大姚县公安局举办以“民意引领警务、警务保障民生”为主题的民意广场警营开放日系列活动,公安局民警、特警队员表演的快闪舞蹈《风采》、消防员的特技表演、交通民警表演的交通手势演示,为广大群众献上了精彩纷呈的法治大餐,深受广大群众的赞誉。

总体来看,通过多年的不懈努力,我县的普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县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氛围更加浓厚。我县相继被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授予“五五”普法、“六五”普法中期检查先进集体。但由于我县90%的国土面积属于山区,受地域、群众文化基础、民族传统习俗等因素制约,普法工作难度大。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改革不断深入,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存在,人民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氛围不浓,违法犯罪现象时有发生,法治宣传教育还存在薄弱环节,法治宣传教育任重道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七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切实履行好职责,强化保障,加强督查,严格考核,使全县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支持与参与,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推进法治大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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