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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九届二次会议第181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24146 公文目录:政协委员提案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8年11月14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九届二次会议第181号提案的答复

白春梅委员:

您在政协大姚县第九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环城路绿化树木管理》的提案已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县2010年获得省级园林县城后,特别是2014年县委县政府提出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园以来,政府对园林绿化建设、管理高度重视,“十二五”以来,我县共实施绿化工程1100多件,投入资金近10亿元,县财政专列并逐年提高园林绿化养护资金,从2008年的20万元提高到近三年的146万元、152万元、204万元。通过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不懈努力,我县于2017年获得国家园林县城荣誉称号。

环城路改造于2001年完成,并栽植了181棵云南香樟和182棵鸡冠刺桐,云南香樟和鸡冠刺桐交替栽植,都属速生树种,特别是鸡冠刺桐,生长迅速,但病虫害多、不耐霜冻、落叶树种,且人行道太窄,树枝影响商户的采光和交通。因此从2003年开始,我局每年冬季对鸡冠刺桐进行修剪整形一次,每5年重度修剪一次,并每年进行两次病虫害防治。2011年城区绿化养护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后,我局也按上述工作要求负责绿化养护的企业开展鸡冠刺桐的管护工作。对于香樟树的修剪,按照不影响商户的采光和交通的原则进行,2015年环城路再次改造完成后,香樟树的根系受损,且树过高,存在安全隐患,我局对整条环城路和蜻蛉路的香樟树进行了整形修剪。今年4月新一轮的绿化养护政府采购后,我局将持续加强对绿化养护企业的监管,督促加强对行道树的修剪整形工作。

感谢您对园林绿化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以后请多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