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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九届二次会议第179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24145 公文目录:政协委员提案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8年11月14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九届二次会议第179号提案的答复

苏圆、夭晓芹委员:

您俩提出“关于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无害化公厕建设”的提案,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村镇公厕建设已经纳入我县人居提升城乡环境行动整治工作一项重要考核指标,在上级政府都比较关心和支持下,2017年,我县在提升人居环境“一水两污”项目推进中,全县共建盖村镇公厕154个,截至2017年底全县村镇公厕数量达185个。全县村镇公厕建设严格按照州住建局下发的关于村镇公厕建设技术指南细则施工,严把工程质量,在集镇建设二类、村委会建设三类以上公厕。按照集镇已经建设有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乡镇,从化粪池出来的污水通过收集排污系统(管道)由排污管道输送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污水(中水)再经过中水回收系统回供,用于集镇绿化用水(也可用于农业灌溉用水)。在集镇没有建设有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乡镇,从化粪池出来的污水一般都是自然流失。

由于受融资渠道的制约,我县大部分乡集镇都还未建设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系统),无法将化粪池流出的污水进行收集处理,下一步工作中,我们按照人居环境三年整治行动工作细则,将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在乡集镇建设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系统),逐步解决乡集镇污水靠蒸发的现象。

感谢你们对我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希望你们以后多为城乡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建言献策。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