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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九届三次会议第32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24068 公文目录:政协委员提案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9年08月30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九届三次会议第32号提案的答复

大住建复字〔2019〕38号

 

曹爱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县城路灯照明管理的提案》(第32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10年来,我县城区建设已由2008年的5.2平方千米发展到2018年的7.1平方千米,城市路灯由2007年的不足500头增加至2018年的4300余头。期间,县委县政府不断增加投入,但在建设上部分小巷还没有路灯照明服务,在管理上,由于管理专技人员缺乏,没有能力对个别盏次的路灯故障及时维护修缮,只是每年集中两次的故障排查后请专业公司进行维护,由于平时维护跟不上,也致使建设成果的转换效率低,服务性差。

2019年,我县已经跻身全省“美丽县城”建设首批启动县,关于县城区的路灯建设和管理的系列问题将围绕“美丽县城”建设的指标体系作全面的提升改造,除了面上的建设外,计划每年提升改造50个巷道的路灯照明建设,管理上准备通过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运行。随着管理模式和管理措施的深化,我县的城市路灯照明会再有一个质的提升。

感谢您所提的建议,此答复和办理希望您能满意,同时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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