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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九届三次会议第29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24063 公文目录:政协委员提案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9年08月30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九届三次会议第29号提案的答复

大住建复字〔2019〕43号

 

王惠琼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老城区建设与管理的提案》(第29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县城面貌焕然一新,县城内的广场成为了大部分市民茶余饭后的休闲娱乐场所。但由于管理不善,出现了脏乱差等现象,针对这些情况,我局制定了相关的管理措施。

一、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合理增加垃圾桶数量,清理广场上的垃圾堆和广场里外的小广告。拆除广场内违章建筑,将空间留给广大市民。做好广场内外绿化管理和维护工作,由专人负责广场周围绿化和日常维护工作。清理广场周边乱摆摊和流动摊位,确需要摆摊的需向我局申请核实。城管队员实行轮班制度,对乱扔垃圾,乱摆摊,乱停车辆等行为进行劝导和执法,禁止在广场内遛狗,骑自行车等威胁群众安全的行为。

二、我局将联合公安、环保、卫生等职能部门协作开展开展联合执法,加强监管整治,确保在尊重和满足一部分群众文化娱乐活动需求的同时,全力维护广场周边居民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主动与社区、广场、物业等管理方沟通协调,建立联合巡查制等方式,疏堵结合,共同治理辖区噪声扰民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职责。广场舞开展整治噪音污染宣传工作,对用音响伴奏噪音较大的健身群众现场予以劝阻,并向他们宣传噪声污染的危害以及整治噪音污染的相关法律规定,让他们理解支持城市管理工作。

以上答复不尽全面,工作不当之处恳请您的理解。城市管理工作离不开您的关注、信任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衷心希望能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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