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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九届三次会议第44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24033 公文目录:政协委员提案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9年09月05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九届三次会议第44号提案的答复

大住建复字〔2019〕65号

 

王宪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大姚城区赶集日占道摆摊设点经营治理的提案》(第44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县经济日益增强,县城区建设面积增大,城区人口日益增长,目前我县建设的农贸市场已经不能满足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我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县域经济无较大的企业支撑,多数群众只能靠种植业增加收入,2015年县城区新增了莲花路路段周日的临时市场,方便群众农产品买卖。为了加强对莲花路赶集日的管理力度,使市场管理更加规范,减小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影响,我局将会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莲花路除赶集日以外违规占道经营的行为,确保百草岭大街与莲花路上的交通畅通。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以后继续为大姚县城市管理工作建言献策。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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