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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碧镇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23412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8年01月23日 文  号: 标  题:金碧镇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金碧镇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2018年1月10日在镇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第2次会议上)

金碧镇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

主任委员   李华武

大会主席团:

按照本次会议《议案办法及截止日期》规定,参会代表以主人翁的姿态、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向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提交代表5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2件。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初步审查,将2件议案转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合并其它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本次大会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49件,议案转建议2件,合计51件。其中:基层组织建设方面5件;道路交通方面10件;土地管理方面6件;公共环境卫生管理方面8件;水利方面7件;市镇基础设施建设方面3件;民生保障5件;干部作风转变4件;教育1件。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大会闭幕后,由镇人大主席团交镇人民政府办理答复。按照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将在三个月内办理完毕,并书面答复代表,个别难度较大的也必须在六个月内办理结束。

 特此报告

               金碧镇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议案审查委员会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