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治教,依法行政;研究制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按权限起草相关教育规章和制度,并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
(二)制定全县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规划,负责指导学校、群团组织建设工作,审批教育党委所属党组织的设置、建制和发展党员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党建活动并进行考核、奖惩;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三)负责全县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及成人教育管理工作,承担各级各类学校的建立、调整、撤销及其发展规模、学制的审查、报批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办学。
(四)负责管理县本级教育经费,编制教育经费的预决算;
负责对学校教育经费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政策;按管理权限负责教育资金和教育系统内部的审计工作;监督管理所属学校的国有资产;负责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初审以及受经办银行委托催还贷款等工作;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的监督实施工作。
(五)负责教育系统人事、财务、基建、设备等管理工作及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负责管理直属事业单位和学校;会同相关部门对直属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考察、考核;按干管权限和程序,组织考察、报批、任免直属学校的领导干部;负责各中心学校、县属各学校、各初级中学教师调配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和教师资格的申报认定工作;负责教育技术装备的配置、管理,组织协调教育信息化工程的实施。
(六)指导学校开展教育科研及其成果推广工作,促进教学质量和学校各项管理工作的提高;组织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做好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等工作;负责指导全县青少年科技活动和校外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
(七)负责编制县属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管理和指导县属各类学校招生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和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类学校招生计划;负责高中(职业高中)的学籍管理及高中毕业生会考工作。
(八)拟订实施全县教育督导计划、制度、评估指标体系;对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执行教育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两基"巩固提高以及实施素质教育进行督导、评估、验收、复查;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县办学水平评估,完成省、州教育督导任务并根据全县实际有重点地开展专项督导。
(九)负责全县教育事业统计调查及统计信息的管理与服务;指导全县学校的保密、档案、计生等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勤工俭学、校办产业和后勤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治理好校园周边环境,及时妥善处理学校突发事件。
(十)承办大姚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分工
县教育工委书记、县教育局局长、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杨新明:主持县教育工委、县教育局和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全面工作。分管高中教育。 | |
县教育局副局长张永生:负责教育规划编制及项目建设、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招商引资、财务管理、非法集资、食堂后勤,学生资助、社会捐赠、营养改善,机关内务管理协调、办文办会、文件批转、教育宣传,牵头教育改革、"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事项、县对部门考核工作、河长制工作、打击传销等工作。分管行政办公室、教育经费核算中心(含计财股、审计股、学校经费核算办)、校安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县政协文史委相关工作。 | |
县教育局副局长郭丽蓉:负责学前教育(含民办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家庭教育、校外教育,教育管理、控辍保学、校园文化(含绿色学校)建设、禁毒防艾、学校体育、卫生、健康、文化、艺术、科技教育及活动、少先队、妇女儿童,信息化及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招生考试,教育科研、师训、语言文字,青少年校外培训等工作。分管教育股、职成教股、装备站、教研室(语委办)、招生办。联系教师进修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协助局长分管高中教育。联系县人大教科文卫委相关工作。 | |
县教育局副局长叶建平:负责党建党务、意识形态、师德行风建设、德育、纪检监察、信访、综治维稳、统战、关工委、延安精神研究会、共青团,教育扶贫,人事管理,工会、老干部、普法、依法治县,学校安全、反恐、反邪教,教育督导评估、教育工作考核评价督查等工作。分管工委办公室(党办)、人事股、教育工会、督导办、安全股。 |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大姚县教育局机关设4个内设机构和党委办公室。
(一)行政办公室
负责机关对内、对外相关事务的协调、统筹、督办工作;负责全县教育工作会、干部职工会、局长办公会等会议的统筹、组织、记录及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机关文件(传真)、信件、教育报刊、党报党刊的收发和登记;负责印章、车辆、房产、户籍、水电、文印、安全保卫及部分办公用品的采买、调配等内务管理工作;拟订年度工作总结、计划,协调相关股室做好综合性材料的撰写工作,做好县委、县政府每月重点工作督查及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审核以教育局名义上报、下发的各种材料、文件、通知,确保语言文字的规范准确;负责教育信息的编辑报送工作;协同相关股室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小区管理及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协调、承办州教育局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安排的各项相关工作;完成局班子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人事股
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按干管权限,组织推荐、考察、报批、任命中心学校和县属学校校长、副校长;负责中心学校和县属学校校长考核;负责符合条件人员的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审核认定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教师职称评审、聘任工作;指导学校内部人事制度和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管理局机关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丧抚待遇、人事统计、档案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组织教职工聘用合同的签订、解除、重签、续签工作;负责工人技术等级的申报培训和聘任工作;协调、承办州教育局人事科安排的相关业务工作;完成局班子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教育股
负责综合管理全县普通教育工作;规划、指导全县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指导全县基础教育改革、体制改革和学校布局调整;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学用书的管理及征订工作;按省、州文件要求制定基础教育评估标准和有关教育管理的基本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全县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组织实施"三优"学校创建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和教育对口支援工作;负责全县普通高中、初中学籍管理工作;管理、协调全县民族教育工作;归口管理学校体育、卫生、文化、艺术教育和科技、少先队工作;指导和组织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竞赛、预防保健、艺术活动、科技活动及青少年国防教育、校外教育、家庭教育、健康教育工作;负责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招生录取工作及普通高中择优定向招生工作;根据上级规定制定我县各学校寒假、暑假放假和收假计划;协调、承办州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民族教育科、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的相关业务工作;完成局班子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教育督导室
负责贯彻国务院、省、州、县人民政府颁发的教育督导法规,统筹安排和组织实施全县教育督导工作,建立和完善教育督导工作制度;指导和监督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负责对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教育法律、法规及办学方向、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办学效益等情况进行督导;负责对教育工作中的热点、难点和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对全县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负责向有关部门反映被督导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并提出奖惩意见;负责州对县综合绩效考核,州教育局对县教育局目标管理考核,县对乡镇教育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参与审定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开展教育督导工作研究,总结推广教育督导工作经验,组织教育督导队伍业务培训;协调、承办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安排的相关业务工作;完成局班子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 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负责制定全县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规划;负责党委会议安排及议定事项的督促和落实;按干管权限,组织推荐、考察、报批、任命学校党总支书记,完成局机关、相关学校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组织和监督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教育系统人才工作计划的拟定实施,办理相关工作业务,指导全县中小学生和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组织实施"文明"学校的创建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负责教育系统党报党刊征订及其相关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延安精神宣讲活动等相关工作。负责宣传党的纪检监察工作方针和政策,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党风廉政和遵纪守法教育;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受理全县教育系统涉及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查处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违纪案件;负责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的检查考核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收费治理工作;负责信访维稳工作,认真做好信访案件的承办、督办等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建设工程招投标及物资采购的监督工作;协调、承办州教育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和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相关工作业务;完成局班子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办公室电话:6222721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8-6222279
滇ICP备05001067号 网站标识码:5323260002 滇公网安备 53232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