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工作的政策建议。
(二)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
(三)拟定有关民族关系、民族事务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民族工作法律法规、政策和少数民族发展规划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协调、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楚雄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的贯彻落实,承办民族识别和变更工作。
(四)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地区扶贫开发、经济合作、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科技推广和运用工作;负责民族机动金、专项资金的申报、管理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分析工作。
(五)参与拟定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人才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实验中学、民族中学办好民族教育。
(六)负责组织指导民族法律法规、民族政策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承办大姚县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七)负责处理宗教事务的重大问题,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办理的事务。
(八)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组织、指导宗教政策和宗教法制的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宗教界开展
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九)
(十)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分工
席晓林: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民宗局局长。协助县委统战部部长工作,主持县民宗局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工作、民族团结示范区创建工作、信息宣传调研工作。对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具体负责部门职能工作、部门内部管理、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固定资产、无偿献血、统一战线和民族宗教、全面深化改革、河长制、等绩效考核工作。负责联系石羊镇、三岔河镇、三台乡、铁锁乡民族宗教工作。 | |
李启忠:县民宗局副局长。抓好驻村脱贫攻坚工作,负责联系赵家店镇、龙街镇、桂花镇、湾碧乡民族宗教工作。 | |
陆顺珍:县民宗局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宗教工作、宣传思想工作、工青妇工作、人事工作、老干部工作、卫生计生工作、综治维稳工作、宗教场所护林防火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对应联系州民宗委佛教科;兼任单位出纳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负责联系金碧镇、六苴镇、新街镇、昙华乡民族宗教工作。 | |
顾永仙:局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工作,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单位综合性文稿的起草撰写和文电处理、印章管理使用、公文的规范处理审核、内部统筹协调、对外联系、接待、会议安排、通知、记录、会议服务等工作;具体负责单位脱贫攻坚、艾滋病防治、技能扶贫和劳动力转移、档案管理、群众和信访工作、依法治县、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普法工作、政务信息与政务公开、基层党建工作、人才工作、意识形态工作、老干部工作、党委政府信息工作、保密工作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对应联系州民宗委办公室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
三、内设机构:大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设一室3股,即:办公室、民族经济股、文化教育股、宗教股。
单位联系电话:0878-6222447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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