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推进“云品入沪”10 条措施(试行)的通知》(大政办发〔2020〕29号)精神,第六条 提升“云品入沪”质量,鼓励县内企业开展农特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在州级对“三品一标”认证奖励政策的基础上,同时享受“对当年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的经营主体给予每个产品2万元的补助”。并增加对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第三方有机转换认证、续展的奖励政策:对当年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经营主体每个产品奖励 1 万元;当年获得第三方有机转换认证的经营主体每个产品奖励 2 万元。对续展的“三品一标”农产品的经营主体:无公害农产品奖励 0.5 万元/个、绿色食品奖励 1 万元/个、有机食品奖励 1.5 万元/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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