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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大姚县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中“三品一标认证”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16016 公文目录:文字解读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0年08月18日 文  号: 标  题:解读《大姚县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中“三品一标认证”

根据《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推进“云品入沪”10 条措施(试行)的通知》(大政办发〔2020〕29号)精神,第六条 提升“云品入沪”质量,鼓励县内企业开展农特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在州级对“三品一标”认证奖励政策的基础上,同时享受“对当年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的经营主体给予每个产品2万元的补助”。并增加对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第三方有机转换认证、续展的奖励政策:对当年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经营主体每个产品奖励 1 万元;当年获得第三方有机转换认证的经营主体每个产品奖励 2 万元。对续展的“三品一标”农产品的经营主体:无公害农产品奖励 0.5 万元/个、绿色食品奖励 1 万元/个、有机食品奖励 1.5 万元/个。

 

原文: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姚县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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