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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03304 公文目录:发展规划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7年05月17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现将《大姚县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7日


  大姚县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振兴发展中医药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和《大姚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云南省发展中医药大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新时期中医药(民族医药)工作各项方针政策,抓住国家和省州加快发展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的重大机遇,加快提升全县中医药应用水平和服务能力,不断优化中医药发展环境,健全中医药特色服务体系,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着力营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人民健康需求相适应的中医药卫生服务环境。推进中医药现代化,全面振兴发展中医药事业,发挥中医药在促进卫生、经济、科技、文化和生态文明发展中的独特作用,为建设健康大姚服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可及的原则。坚持把人民的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以享有基本中医药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明确和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基本功能,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廉价、便捷的中医药服务。
  (二)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的原则。政府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主体,各有关部门是实施工作的具体部门,各有关部门要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力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三)坚持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原则。统筹城乡医疗服务体系,科学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强化城乡对口支援,加强基层人才培养,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满足群众中医药健康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的需求。
  (四)坚持深化改革,增强发展动力。在构建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制度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独特作用,完善政策和机制,强化政府在提供基本中医医疗服务中的主导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发挥市场在中医药健康服务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五)坚持特色优势,提升发展质量。充分体现特色,全面继承发扬中医药理论、技术和方法。充分发挥优势,坚持在治未病中发挥主导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中发挥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发挥核心作用,不断拓展服务领域。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县中医药服务网络更加健全,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建立,队伍建设明显增强,中医药医疗服务和预防保健服务能力明显提高,中医药发展政策更加完善,中医药扶持力度更加凸显,基本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中医药健康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的需求,基本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为建设健康大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 
  (一)人民群众获得中医药健康服务的可及性显著增强。健全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基本中医医疗服务。中医药健康服务质量明显提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中医药健康知识普及,公民中医健康文化素养提升。
  (二)中医药发展支撑体系更加健全。建立健全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有机衔接以及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的中医药人才教育培养体系。中成药及中药饮片供应保障能力明显提升。中医药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 
  (三)中医药健康产业快速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新业态不断涌现,服务技术不断创新,产品种类更加丰富,品质更加优良,带动相关支撑产业发展。促进中药资源可持续发展和中药全产业链提质增效。
  (四)中医药发展更加包容开放。中医药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中医药文化进一步繁荣。中西医相互取长补短,建立长效可持续中西医协同发展机制。    
  (五)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快速推进。中医药法律和政策体系不断完善,管理体系更加健全,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标准体系基本建立,标准化水平大幅提高,行业组织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四、重点任务 
  (一)大力发展中医医疗服务 
  1. 完善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完善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共同发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突出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全面启动县乡村“一馆三中心一科一室”建设,完善县医院中彝医科、妇幼保健康复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彝医馆、村卫生室中彝医服务室项目,大姚县公立中(彝)医医院建成并投入使用,逐步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促进社会办中医加快发展,鼓励社会力量优先举办儿科、精神(心理)科、妇科、外科、骨伤、肛肠等非营利性中医专科医院,发展中医特色的康复医院、护理院。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允许药品零售企业举办中医坐堂诊所,积极探索推进中医执业医师多点执业的方法和形式,逐步形成以公立中医医院为主体,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协同发展、综合医院中医药科室有力补充、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较强、覆盖城乡、机构合理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
  2.全面提升中医医疗服务质量。完善中医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和评审评价体系,实施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医院要不断提高区域内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精神疾病的中医诊疗能力和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能力,做好疑难复杂疾病的向上转诊服务。加强专科专病防治网络建设,依托现有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科室支持形成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在防治疾病中发挥示范作用。加强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建设,适应我国老龄化社会发展的需求。加强中医药应急救治队伍和条件建设,建立应急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应对新发、突发传染病和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能力和水平。加强中医护理人员配备,提高中医辨证施护和中医特色护理水平。创新中医医院服务模式。
  3. 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扩大服务覆盖面,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00%的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信息化得到加强,中医诊疗量占诊疗总量的比例力争达到30%,大力推广中医非药物疗法和适宜技术。加强对口帮扶,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对口帮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支持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建医疗联合体,开展县乡一体化服务。开展县管乡用、乡聘村用等试点。改革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执业资格准入制度,允许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在乡镇和村开办中医诊所。到2020年,100%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95%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 
  4. 促进中西医结合工作。围绕中医诊疗具有优势的重大疑难疾病及传染性疾病,以提高临床疗效为目标,开展中西医临床协作,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目标同向、协作攻关,形成独具特色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促进中西医临床协作机制建设和服务模式创新。鼓励开展不同层级的中西医临床协作培育工作,营造中西医深度融合氛围,建立长效可持续中西医协同发展机制。强化中西医临床协作,提升中西医结合服务内涵。鼓励中医西医相互学习,发挥各自优势,支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药理论、知识和技能,并在临床实践中应用。加强基层医务人员常见病、多发病中医适宜技术方法培训推广,提升基层运用西医和中医两种手段综合服务能力。
  5. 拓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支持中医医院康复科和中医特色康复医院建设,推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中医特色康复医疗、训练指导、知识普及、康复护理、辅具服务,在社区康复机构推广适宜中医康复技术,提升社区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中医技术与康复医学融合,完善康复服务标准及规范。
  (二)加快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1. 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网络建设。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提升医疗机构治未病能力,拓展治未病服务领域。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医师为医养结合等医疗保健机构提供中医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技术支持,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规范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形成医养结合等医疗保健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协同发展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网络。到2020年,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立治未病科,30%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提供治未病服务,100%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50%的村卫生室开展中医健康干预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和覆盖人群不断扩大。 
  2. 开展中医特色健康管理。将中医药优势与健康管理结合,以慢性病管理为重点,以治未病理念为核心,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为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加强中医养生保健宣传,推广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技术和方法,推广太极拳、八段锦、五禽戏、导引等中医传统运动。
  3. 推进中医药继承创新。全面系统总结中医优势病种临床基本诊疗规律,挖掘民间中医诊疗技术和方药。加强对传统制药、鉴定、炮制技术及老药工经验的继承应用。加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与利用。加强中药验方收集、保存、研究评价及推广应用。
  4. 推进理论与技术创新。以中医临床实践为基础,阐释中医药核心理论的科学内涵,丰富发展中医药理论、辨证论治方法。深入研究中医理论的核心内涵,加强对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防治、治未病的联合攻关和对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健全中医药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建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的中医药人才终身教育体系。全面实施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探索开展中医医师专科规范化培训,健全中医药毕业后教育制度。强化中医药师承教育,实现师承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培养基层中医药骨干人才,开展基层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水平。到2020年,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医临床医师接受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比例达到100%,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获取学分达标率达到90%。 
   2. 推进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加强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推进中医药领军人才和青年人才培养,依托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名老中医药专家和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等资源,形成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学科团队。完善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政策措施,鼓励西医离职学习中医,培养高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开展中医医院院长职业化培训和各类中医药管理人员培训,造就一批高水平中医药管理人才。
  3. 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拓宽中医药健康服务人才岗位设置,逐步健全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相关职业(工种),建立适应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职业技能鉴定体系。建立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中医药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加快培养中医养生保健、康复、养老、健康管理等技术技能人才。 
  4. 完善人才评价激励保障机制。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破除束缚中医药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中医药人才发展治理体系。逐步建立符合中医药不同岗位要求的人才标准,完善体现中医药行业特点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评价体系,推进完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试点工作。建立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传承保障机制,加大中医药青年人才培养支持力度,促进中医药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建立吸引、稳定基层中医药人才的保障和长效激励机制,鼓励毕业生、离退休老中医药专家、在职在岗中医药人才到基层服务。
  (四)弘扬中医药文化
  1. 弘扬中医药文化精髓。深入挖掘中医药文化内涵,宣传中医药文化核心价值和理念,引导人民群众自觉培养健康生活习惯和精神追求。大力倡导“大医精诚”的职业精神,形成良好行业风尚。加强中医医疗、保健、教育、科研、产业等机构文化建设,塑造中医药行业特有的人文环境。
  2. 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和知识普及。实施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提升工程,丰富传播内容和方式,建设中医药文化传播人才队伍,加强中医药文化全媒体传播平台建设,创作中医药文化精品,促进中医药与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旅游餐饮、体育健身等有效融合,打造优秀中医药文化品牌。推动中医药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将中医药基础知识纳入中小学传统文化、生理卫生课程。
  (五)推进中药保护和发展
  1. 加强中药资源保护和利用。建立中药种质资源保护体系,抓住我县被列入全国第二批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县的机会,基本查清我县的中药资源本底情况,为提出我县的中药资源保护利用发展规划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并建立覆盖全县中药材主要产地的资源监测网络,有效提升中药资源利用率。
  2. 促进中药材种植养殖业绿色发展。按照国家道地药材目录,加强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和规范化种植养殖基地建设,发展道地中药材生产和产地加工技术。按照中药材种植养殖、采集、储藏技术标准,利用有机、良好农业规范等认证手段加强对中药材种植养殖的科学引导,发展中药材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和合作联社,提高规模化、规范化水平。推动贫困地区中药材产业化精准扶贫。
  3. 促进中药工业转型升级。实施中药标准化行动计划,持续推进中药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形成中药标准化支撑服务体系,引领中药产业整体提质增效,切实保障百姓用药安全有效。推动建立常用中药饮片供应保障体系。
   (六)拓展中医药服务新业态
  1. 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二级以上中医医院与养老机构开展不同形式的合作,有条件的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开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优先优惠服务。鼓励和支持中医医院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以品牌、技术、人才、管理等优势资源与社会资本开展合作,新建、托管协作举办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机构。支持中医医疗机构将中医药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开展上门服务、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鼓励中医师在养老机构提供中医诊疗、养生保健等服务。通过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等多种方式,整合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大力开发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结合的系列服务产品。 
  2. 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政府积极引导,强化市场作用,推动旅游业与中医药健康服务业深度融合,初步构建起我县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中医药管理体制    
  按照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创新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县乡村中医药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领导机制,切实加强中医药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大姚县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中医药发展统筹协调机制和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加强沟通交流、协调配合,形成共同推进中医药发展的工作合力。 
  (二)加大中医药政策扶持力度
  贯彻落实中医药相关财政补助政策,政府要逐步增加投入,重点支持开展中医药特色服务、公立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建设以及中医药人才培养。将中医药事业发展投入与其他医疗卫生投入相衔接,制订有利于公立中医医院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具体补助办法,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医药适宜技术与服务。加大中医药扶贫开发力度,资金投入向基层、困难地区适当倾斜。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中医药发展需要,扩大中医医疗、养生保健、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等用地供给。 
  (三)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同步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研究制定并实施差别化的医保支付、价格调整、绩效考评等政策,着力建立起维护公益性,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公立中医医院运行新机制。推进深化人事编制改革,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短缺专业人才以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由医院采取考核的方式予以公开招聘。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合理确定中医病种付费标准,鼓励将在门诊开展比住院更经济方便的部分中医病种门诊治疗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鼓励提供和使用中医药服务。继续落实不取消中药饮片加成和控制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等政策。
  (四)做好规划组织实施
  要从中医药发展国家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将中医药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为基础,推动中医药协同发展,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县卫计局要牵头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跟踪监测、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促进规划目标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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