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大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金碧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办理程序及所需材料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028588 公文目录:保险信息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8日 文  号: 标  题:金碧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办理程序及所需材料

金碧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办理程序及所需材料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险保险缴费方式

1.主要以银行缴费为主,即按上一年缴费档次将保费存入农村信用社的社保卡内,由银行扣款;

2.如果参保人要变更缴费档次、无社保卡、存折或者社保卡不可用的,可到金碧镇便民服务中心填写《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申请表》,持此表到大姚县地税局缴纳现金。

3.银行扣款失败人员处理办法:

①“未进行签约”的参保人,参保人本人持身份证、社保卡或存折到开户网点办理;

②“签约账户名与扣款账户名不一致”的,参保人本人持身份证、社保卡或存折到开户网点办理;

③“签约账号与扣款账号不一致”的,到金碧镇便民中心填报信息变更表,更改为签约账号;

④“只收不付”的,通知参保人持身份证、银行卡或存折到开户网点办理(账户真实性核查或其它情况)。

二、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所需材料

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2份到村委会盖章,参保人身份证、户口册各复印2份,小1寸照片两张,1-2级残疾人还需提供二代残疾证复印件2份,本人信用社有账户的身份证和信用社存折(或卡)复印在一张的一份,信用社没账号的另外单独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所有材料带齐交到金碧镇便民服务中心养老保险窗口。

三、参保人变更为1-2级或3-4级残疾人所需材料

1.填写《1-2级或3-4残疾人申请登记表》2份,个人签名并按手印,村委会审核后加盖公章。

2.身份证、社保卡或养老保险存折、二代残疾证复印件各2份,小一寸照片2张,所有材料带齐交到金碧镇便民服务中心养老保险窗口。

四、办理城乡居保一次性补缴(年满59周岁)或中断延迟补缴所需材料

1.领取《补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后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填写并盖章。

2.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养老保险存折或金融社保卡到大姚县农村信用社缴纳需要补缴的保费。

3.将身份证、养老保险存折或金融社保卡及缴费票据复印件各1份,填写盖章后的《补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带齐到金碧镇便民服务中心养老保险窗口办理补缴手续。

五、办理城乡居保缴费档次变更程序及所需材料

1.到金碧镇便民服务中心查系统,如果当年保费未扣,可变更。到大姚县农村信用社将变更后的保费存入社会保障卡或养老保险存折。(如:档次由100元变更为500元,存折上存入500元)

2.带上城乡居保缴费存折或社保卡及缴费票据、身份证到金碧镇门口复印店复印在《大姚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信息变更登记表》上。

3.将复印后的材料交到金碧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变更手续。

六、办理城乡居保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账号变更程序及所需材料

1.变更姓名、身份证、参保地(县内转移)的: 将户口册、身份证拿到金碧镇门口复印店复印在《大姚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信息变更登记表》上。

2.变更账号的:将城乡居保缴费存折或社保卡、身份证拿到金碧镇门口复印店复印在《大姚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信息变更登记表》上。

3.将复印后的材料、身份证、户口册原件交到金碧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变更手续。

(注:参保人在更改姓名、身份证号,存折、卡遗失补办后需按以上程序办理变更手续,否则系统信息与公安信息不匹配,影响各年度扣款)

七、年满60岁申报养老金所需材料

1.参保人带身份证、社保卡或养老保险存折带金碧镇便民服务中心养老保险窗口,由经办人员查系统后,确定保费缴足,才可申报。

2.将身份证、社保卡或养老保险存折复印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申报表》上,交到金碧镇便民服务中心养老保险窗口。

八、1-2级残疾人养老补助金申报(年满55周岁)

身份证、二代残疾证、社保卡或养老保险存折复印件各1份,所有材料带齐交到金碧镇便民服务中心养老保险窗口。

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生存认证所需材料

1.填写两份《大姚县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表》,必须由本人到所在村(社区)盖章。

2.身份证、社保卡或养老保险存折复印件各一份(加盖村委会公章)。

3.认证人员与村委会经办人同框照片一份打印后加盖村委会公章,同时认证人、经办人签字。

十、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余额(即退保)及参保人员死亡办理丧葬补助费所需材料

1.《注销登记表》一式两份,要求申请领取人签字按手印,村(社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公安部门提供的死亡户口注销证明原件1份;

3.死亡人员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存折(或社保卡)复印件1份(若死亡人员存折或卡遗失的,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信用社账号复印件各1份,并由村(社区)出具证明,注明申请人与死亡人员关系。)

十一、老农保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合并所需材料

1.《楚雄州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登记表》或者《楚雄州已领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登记表》(本人签名,手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经办人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报乡镇审核,经办人审核所需材料是否合规后签署意见加盖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公章)1份;

2.身份证、户口册复印件各1份;

3.《云南省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手册》原件,缴费票据原件或者老农保领取存折复印件;

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存折或社保卡复印件1份。

十二、老农保退保所需材料

    1.《楚雄州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退保申请表》或者《楚雄州已领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人员退保申请表》(本人签名,手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经办人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报乡镇审核,经办人审核所需材料是否合规后签署意见加盖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公章;

2.各类人员身份证明(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单位在职证明;②本县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提供个人账户缴费明细表并加盖县社保经办机构公章;③已领取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④在校生提供学校证明;⑤现非本州户籍人员提供户口簿复印件;⑥年龄在16周岁以下的提供户口册复印件;⑦已死亡户籍注销人员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注销证明原件);

3.退保人员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已死亡户口注销的退保人,提供申请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4.《云南省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手册》原件,缴费票据原件或者老农保领取存折复印件;

5.退保人或申请领取人农村信用社存折(或卡)复印件。

 

金碧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