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办政府信息公开网建设,切实发挥信息公开的互动交流作用,根据《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上报工作的通知》(便笺〔2017〕454号)要求,县扶贫办高度重视,对照目标,认真落实责任,确保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现将2017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大姚县扶贫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全年公开信息126条。
(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我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请示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以及省、州、县的相关规定,健全了审查机构,完善了审查机制,加强了审查管理,指定了兼职人员管理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严格对拟发布信息进行审查,并奖励信息发布审查记录台账,确保发布的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和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信息。2017年我办的政务信息主要公开了扶贫信息、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公示公告、雨露计划人员名单公示公告、扶贫项目资金公示公告、贫困行政村退出认定公示公告等共126条。
(二)重大决策公开情况。对公开的重大政策,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多种方式集中发布。财务收支按月在本办网站公开;对新下达的扶贫项目和资金及时在本办网站公开。
(三)发挥脱贫攻坚指挥部职能职责。召开全县脱贫攻坚综合指挥调度会议15场次。建立大姚县脱贫攻坚网络信息作战指挥平台,链接云南省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全面展示大姚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情况、做法、成效。产业发展示范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采集的信号,为脱贫攻坚作战室和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及时准确提供了作战指挥参考决策信息。在城市民广场、县政务中心设立脱贫攻坚工作电子查询平台,公开各项帮扶措施,接受贫困户和群众的监督,畅通全县党员干部群众关注扶贫、学习政策的平台,提供脱贫政策类咨询140人次,广泛接受社会政策咨询和监督。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2017年未收到任何申请信息及提起行政诉讼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办党委书记、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股室长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录入及信息公开联络工作,常态抓好年度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狠抓学习培训。我办先后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姚县扶贫到户小额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大姚县扶贫整村推进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楚雄州扶贫到户小额贷款管理实施办法》《云南省财政扶贫资金产业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制度的学习进一步加强了我办政府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推进了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三)强化督促检查。采取扩主体、强督查、稳队伍等手段,有力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扩大主体。我办把整村推进、整乡推进、产业扶贫、安居工程、易地扶贫和劳动力转移培训等项目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围;强化督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不定时网上查看信息发布情况,对发现的填报不规范、分类不准确和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全面落实。
(四)健全完善制度。制度是规范的前提,为使政府信息公开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走上规范性、制度化轨道,在完善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的基础上,修改完善了《大姚县扶贫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大姚县扶贫办信息公开考评制度》《大姚县扶贫办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大姚县扶贫办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大姚县扶贫办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五项制度,确保了信息公开规范。
三、存在的困难问题
一是扶贫政务公开的相关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重视不够,没有将政府信息公开提升到与业务工作同等高度来对待,缺乏推进条件和氛围。新进工作人员对于公开工作的知识掌握不牢,不能及时做到信息公开。三是宣传力度有待加强,由于宣传造势上的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尚未被群众熟知和认可,如何开发利用巨大的政府信息资源成为重要课题。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强素质。及时组织对工作人员的培训,使政府工作人员能尽快掌握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和担负起职责,更好的完成工作,推进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发展。
(二)抓保障。要通过组织学习、召开会议、开展督查、纳入考核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列入日常工作议程。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及时将涉及《条例》中规定的内容第一时间发布。
(三)造氛围。要以今年开展本职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条例》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认知政府信息公开、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利用政府信息公开。
(四)督落实。切实加大政务公开和服务工作的督查指导力度,努力提高干部职工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意识和依法行政、按章办事的能力。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提高民政工作网上服务水平,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公开、高效、便民。
大姚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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