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及《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上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向社会公布《大姚县财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7年,大姚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开拓创新,解放思想,对我局政务信息进行了及时、规范地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贴近民生,服务群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17年,我局全年公开信息130条,其中,在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信息90条;在省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累计480条,2017年新增85条(有45条与县政府网站发布相同)。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 我局调整充实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业务股室和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县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职责。二是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各股室认真抓好地方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地方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全覆盖。三是认真学习宣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提高对地方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统一思想,深入推进县乡两级政府财政预决算收支信息公开,提高公众对县乡两级政府财政预决算的知晓率,增加财政预决算信息的透明度,切实履行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职责。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情况
在贯彻落实《条例》的过程中,县财政局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出台了《大姚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大姚县财政局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大姚县财政局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大姚县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等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责任追究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同时进一步规范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操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三)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2017年,以大姚公众信息网、云南省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加大了网上公开力度,及时有效地更新发布财政信息。特别是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我局专门召开了会议,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同时,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方式方法,推进完善局政务公开栏信息等。在工作执行上,我局能认真落实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各项部署,较好地完成了信息公开交办的工作任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
2017年,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积极参加县政府网管中心、州财政局举办的各种信息培训和参加全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负责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条例》及《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配套制度的通知》(大政通〔2015〕2号)、《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全县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目标考核任务及表扬办法办法的通知》(便签〔2017〕183号)的相关工作部署及规范,以及政府信息界定、保密、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政策咨询等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7年,我局全年公开信息130条,其中,在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信息90条;在省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累计480条,2017年新增85条(有45条与县政府网站发布相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结合部门工作职能职责,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类别主要有预算信息公开、部门动态、信息公开、职能职责、政策法规、精神文明专题、工程建设七大类。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从主动公开的形式看,以县人民政府网站和省政府网站为第一平台。其次,以报刊、杂志、微信平台等媒体为辅,不断扩大公开的渠道。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情况。我局权力事项清理工作根据“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要求,按照“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三定”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对照行政审批等11类行政权力,对现有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逐条逐项分类登记,经过对局22个内设机构进行梳理,大姚县财政局依法行使的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职权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其他行政职权、政府内部审批事项等有七个类型共78项,其中:行政许可类1项,相对应的责任事项有6项,追责事项有8项;行政处罚类47项,相对应的责任事项有371项,追责事项有269项;行政征收类2项,相对应的责任事项有8项,追责情形有5项;行政检查类4项,相对应的责任事项有20项,追责情形有13项;行政确认类1项,相对应的责任事项有4项,追责情形有3项;其他行政职权类11项,相对应的责任事项有60项,追责情形有39项;政府内部审批事项类12项,相对应的责任事项有34项,追责情形有48项。并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权责清单。
2.推进政务服务公开情况。按照大姚县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建设工作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做好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相关工作。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党组书记为主管领导,1名办公室工作人员为系统管理员,相关股室分管领导和办公室主任为监督管理员,相关股室负责人为业务审批员,为开展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和任务分工。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对网上审批事项预审、接件、受理、办理、取件作了具体要求和规定,实现审批服务相关信息的收集、审核、发布和管控。
3.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信息公开情况:大姚县纳入国资监管国有企业2户,大姚县食粮储备有限公司和大姚县自来水厂,主管部门分别为大姚县粮食局(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和大姚县水务局,两户国有企业均无门户网站,重大信息由主管部门进行公开,如“大姚县粮油副食品及应急价格监测周报表”、大姚县贫困户饮水“明白卡”等,大姚县国资监管由大姚县财政局代行职能,重大事项由大姚县财政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如大姚县财政局关于成立国有企业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等。
4.推进财税改革信息公开情况:大姚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等文件精神,把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有力抓手,不断提升财政预决算公开的规范性与透明度,着力打造“阳光财政”。一是公开机制健全。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信息公开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和目标,有力推进全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公开及时全面。县财政局和涉密外的所有预算单位均严格按照公开时限,在批准后20日内及时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率达100%。三是内容细化完整。认真履行预决算公开的主体责任,按支出功能分类到项,经济分类到款级公开县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政府预决算、预算调整及决算报告、政府债务限额、各单位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等,并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在公开数字的同时附相关说明和附表,进一步增强预算信息公开的可读性,做到清晰明了,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5.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及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我县政府集中采购信息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和处理决定公告,全面公开府采购信息,扩大社会对政府工作的知晓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在政府网站开通了依申请公开入口,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17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宜。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和减免费用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较好成效,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形式不够多,宣传力度不够大;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丰富,增加实用信息,方便公众查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信息来源较为单一,信息的收集、报送、发布有待进一步规范。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牵涉财政管理方方面面的具体工作,是政策性、技术性、可操作、保密性都很强的、严谨的系统工程。针对存在的问题,2018年我局将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宣传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新的突破。一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省、州、县有关文件的学习,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及时公开应公开的信息。二是完善信息收集、报送、保密审查、领导审核流程,充实信息来源,丰富信息内容,规范信息发布。三是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拓展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四是多渠道多形式抓好载体建设,力求信息内容“丰富实用”,公开平台“形式多样”。在以政府信息公开为第一平台的同时,按照便民、实用、有效的原则,进一步抓好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发挥电视、报刊、公开栏、宣传长廊、宣传横幅、电子显示屏、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为载体在信息公开中的重要作用,及时有效、准确高效地发布各类财政政务信息,增强政务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和权威性,提升政务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大姚县财政局
2018年1月2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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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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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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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大姚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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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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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3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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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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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3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5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8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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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0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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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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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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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65 |
单位负责人:杞永斌 审核人:范建兵 填报人:罗文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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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0878-6222707 填报日期:2018年1月2日 |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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