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大姚县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由县审计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在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开。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县审计局办公室(地址:大姚县政务中心1号局机关楼,电话:6222677,电子邮箱:dyaudit@163.com)。
2018年,县审计局继续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和《办法》,根据2018年县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相关文件要求,从审计工作实际出发,不断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目标、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审计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审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为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奠定坚实的基础。一是专门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和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审计信息工作和管理政务信息网上登录工作,确保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制定了电子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要求政务信息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公开,明确规定了各股室每年上报的审计信息数量和上级审计机关采用量,确保了网上政务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充实。三是建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审查程序,对公开的政务信息要由分管领导严格把关,由保密委员会进行保密审查,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同时,对具体负责人进行了严格的网上信息报送培训、保密培训,同时还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对政府信息公开中出现的问题将严格、及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四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进行评议考核,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做到责任明晰,奖惩分明。五是建立了监督评议制度,主动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主动听取意见建议,通过政务信息公开不断改进审计工作质量,提高办事效率。从开始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到目前为止,从未接到任何投诉。
(二)本年度主动公开情况
审计局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年度总结报告等,以此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同时结合本局实际及时修订和补充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2018年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张贴审计公示、发布审计公告等形式等主动公开信息123条。
2018年度主动公开信息种类包括机购职能类、法律依据类和审计业务类。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为政府网站公开和政府信息查阅室。大家可以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审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通过审计局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点按规定程序查询。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审计局持续做好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促进政令畅通。一是根据审计署和省审计厅统一部署,以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为目标,审计着力项目落地、资金保障、政策落实、风险防范等方面,跟踪监督检查各部门实际抓落实、实际执行进度和实际效果,及时发现和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重大问题。结合财政、民生、部门预算、资源环境、经济责任等审计项目,对大姚县保障性安居工程、易地扶贫搬迁、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跟踪审计。通过审计,促进健全制度,强化管理,确保各项政策措施顺利实施,促进提高执行力。二是加大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的公开。在大姚县审计局公众信息网上对稳增长政策落实审计项目的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进行公开,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
(四)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1.编制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一是规范执法行为,推进执法权限公开透明。按照相关部门对权责清单的梳理要求,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准则》等审计相关法律法规,对现有审计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梳理,逐笔逐项分类登记,确保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全面、真实、合法、有效。经过认真清理,审计局行政职权共4类,25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142项;“追责情形”共计201项。对权力运行流程图和责任清单进行了公开。二是严把审计质量“生命线”。结合审计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对审计执法权力及岗位职能进行认真梳理,制定了审计立项、审计实施、审计审理、审计报告、审计处理处罚、等审计业务管理和审计质量控制的一系列的制度体系;对所有审计项目实行审前公示、监督检查和审后回访全程监督;明确执法责任,强化奖惩考核,落实重大审计事项报告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认真落实行政监督责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切实加强审计执法检查,对每一个审计项目的“审计程序是否合法、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项目归档是否规范、审计处理处罚引用的法规是否正确”等方面进行检查,进行三级复核,对执法违法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充分发挥党风、政风、行风的监督作用,通过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以网络、媒体等信息平台方式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标准和流程,接受社会大众的监督。
2. 认真推进财政资金政务公开。及时在公众信息网和州审计局门户网站公开2018年财政预算、2017年财政决算及2017年“三公”经费等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推进财政资金政务公开透明。对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局党组、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后公开。
(五)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
1.推进脱贫攻坚信息公开。一是审计力促脱贫攻坚,开展了易地扶贫搬迁“一条线”审计,着力揭示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等问题。二是开展扶贫资金专项审计。完成了金碧镇、昙华乡2016年至2018年5月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通过审计,促进扶贫资金真正落到实处。审计局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分析总结,形成了大姚县扶贫资金审计专题报告向县人民政府和州审计局汇报,审计中查出的问题引起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对存在问题落实责任认真抓整改,并对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情况进行公开。
2.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一是围绕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内容,明确试点目标,组织审计人员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环境保护部《关于在部分省份开展生态环保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公开中办、国办印发的《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云南省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实施方案》及《州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近期工作要点任务分解方案》,公开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加大审计力度促进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了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责任主体、索赔主体和损害赔偿解决途径等知识,配合相关部门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二是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把资源环境审计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促进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完成了大姚县昙华乡乡长李开春同志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审计,通过审计,综合反映昙华乡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和生态环境质量状态变化情况。同时,草拟了《大姚县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的实施意见》《大姚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规划(2018-2020)》《大姚县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办法(试行)》,推动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并在公众信息网站上对审计结果和制度进行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到目前为止建立了以网站依申请公开平台、单位电话、现场受理三种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方式。
(一)收到申请情况。2018年度我局未收到电子邮件、传真、信函、当面申请等形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申请。
(二)咨询处理情况。2018年度未发生受理现场咨询、96128电话查询、网络查询等咨询的情况。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收费、减免及行政诉讼费用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审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网站的综合服务水平还不够成熟。
下一步,审计局将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推进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的关系,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督的关系,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关系,全面推进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继续加大审计公开力度。根据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提高信息公开的内容质量,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审计信息的编发、上网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行审计结果公告,进一步扩大审计结果公开的范围,进一步加大公开的力度,提高审计工作的透明度;继续抓好信息审核、公开属性界定和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三)加强网页建设。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大姚审计”网页建设,调整充实栏目内容,畅通网上互动渠道,发挥网页的政务公开主渠道作用。
七、有关说明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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