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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民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0284979 公文目录:2018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9年01月15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民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成文日期:2019年01月15日

 

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根据国务院和省、州、县各级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实际,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按照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材料上报的通知》(便笺〔2018〕409号)要求,现将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在推进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健全领导责任机制。结合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多次研究有关政务信息公开情况,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各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了工作合力。

(二)健全网站管理机制。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落实2名政治素质好、文化水平高、保密意识强、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负责网站信息的审核发布。对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由相关股室确定并提供,局办公室统一收集并填写《大姚县民政局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经局保密领导小组提出拟定意见报请局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在大姚县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三)健全舆情应对机制。落实2名政治素养较高的专职人员负责舆情监控,坚持每天登录《云南信访信息系统》、《书记县长信箱》、“12345政府热线”和《云南省低保投诉举报平台》,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态,及时收集与民政有关的舆情信息,第一时间了解群众所想。对收集的网络舆情信息及时编号和登记,提出拟办意见,将有关材料转交给相关股室进行调查处理回复,解群众所急。针对政策咨询,立刻安排业务人员进行答疑解惑;针对敏感言论和不实信息,及时澄清谣言,加强舆论引导。

(四)健全工作考评机制。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底绩效考核范围,对考核优秀的给予表彰。

二、工作要点任务分工落实情况

2018年来,我局严格执行《大姚县民政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公开,避免发生泄密事件。对涉及公民隐私的如低保发放公示,信息发布前已按《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中公民个人隐私保护的通知》要求,对公民不宜公开的个人信息及时删除。一年来,我局以云南省政务服务网、大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民政工作群、局机关大厅政务公开栏内为平台,加大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公开了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纪实、殡葬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孤儿认定、2018年农村低保全面集中清理整顿和动态管理工作和结婚登记办理等内容。社会各界及公众可通过访问大姚县公众信息网和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了解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相关情况,极大提升了社会救助政策知晓率,保障了困难群众享受社会救助政策的权益。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2018年发布政府信息公开400条,其中通过大姚县政务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0条(对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数作了合并),民政工作群发布信息110条,大厅展板公开130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五、政府信息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发生此类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度,我局无行政复议案件;无诉讼请求。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

(二)改进情况

一是坚持以公开促进民政工作,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各个环节;二是抓好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继续将机关预决算、“三公经费”、救助信息作为重点,加大公开力度,并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把政务公开办成一个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三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大姚县民政局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