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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0284972 公文目录:2018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9年01月04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成文日期:2019年01月04日

根据《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材料上报的通知》(便笺〔2018〕409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通过健全工作机构和落实工作人员、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等工作,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今年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负责公开信息平台的建设,明确了各股室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并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逐步完善制度,规范操作程序

根据《条例》及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先后制定出台了《大姚县住建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大姚县住建局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管理制度》、《大姚县住建局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保证了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完整,并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对原制定的《大姚县住建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在内容上进行更新完善,进一步明确了政务信息公开标准。

(三)抓住关键环节,提高工作质量

1.为切实做好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我局着力在“拓宽工作载体,畅通公开渠道”上下功夫,对于被确定为主动公开的信息,我们全部按照规定发布在我局的门户网站上。

2.抓好政务信息保密审查工作。在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坚持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我们确立了“保密为先”的原则,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确定由各股室负责人具体负责对本股室生成的政务信息是否对外公开进行涉密审查,确保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被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住建部门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焦点”问题,把群众特别关心关注的事,把群众反映最强烈、最不满意的事,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并根据工作重点变化,不断拓展和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办事咨询更加方便,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接受群众监督的同时,机关作风、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截至2018年12月13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146条,其中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文件11条,城乡人居环境政策文件8条,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等财政信息4条,商品房预售许可2条,提案议案办理答复85条,其他公开信息36条。

三、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2018年1月至12月底,我局无不予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申请及处理情况。
四、政务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8年1月至12月,我局无申请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8年1月至12月,我局无因政务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不够,部分股室对其公开的目的意义认识还不够到位,主要表现在有的股室公开政务信息的主动性不够,须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还不能完全做到及时公开。二是依法申请公开的操作流程有进一步完善。

因此,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一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各级相关文件的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公开政务信息纳入日常工作;二是要优化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理顺依法申请信息公开的处理程序。我局将认真对照《条例》确定的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做好答复及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工作,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4日


附件:附件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明细表_2.doc  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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