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材料上报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大姚县司法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一、概述
大姚县司法局是大姚县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现有人员40人,下设办公室、党建办、基层股、宣传股、人事计财股、矫正办、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和12个司法所,承担法制宣传、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社区矫正等主要工作职能。司法局历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认真按照《条例》规定执行,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始终坚持把大姚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我局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严把信息质量关做到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同时认真听取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按照《条例》第三十二条文件规定内容,规范工作流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信息送交和发布等工作。本单位至12月20日共发布政府信息 129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其成效。
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我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和分工,同时成立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有效地推进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采取有效措施,确定由局办公室牵头,并指定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推进和协调工作的力度。
2、明确工作内容和任务。依据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制度,明确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
3、政府信息公开初见成效。在县政府的指导下,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全局各所和股室的共同努力下,我局政务信息网站能做到公开信息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质量能做到做到全面和准确。
(二)公开情况及统计数据。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凡是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要求的,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的秘密,都实行公开。从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入手,不断增强工作的透明度,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特点,对涉及包括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律师、公证管理工作、法制宣传和依法治县工作等在内的工作内容进行了公开。截至2018年12月20日止,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9条,省、州、县新闻媒体共采编、播报我局司法行政工作报道91余篇,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1条;政策法规类信息4条;主动公开县人大建议案和政协提案答复共3条;业务类信息121条。
1、主动公开范围。
政务信息公开情况:司法行政要闻、信息公开、工作动态、效能和行风建设、廉政建设;
机构职责公开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职责、机构设置;
政策法规公开情况:司法行政法律、法规、规章、行政标准及其政策解读;
司法行政监察公开情况:行政处罚公告、司法行政审批及公示;
办事规程:部门主要办事规程;
投诉举报:部门投诉举报地址、接待时间和联系方式;
人员任免:领导成员职务任免及公务员招考情况;
2、主动公开途径。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了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单位积极利用现有的网站资源,开设政府信息公开项目。针对司法行政 信息公开工作中公众关注的问题编辑便民信息。在规范工作方面,把各项办事制度、主要工作流程、审批申请材料、行政决定许可等情况在网上公开,并且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各项行政许可决定。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018年工作计划及有关意见和建议。
2018年,我局虽然在加大司法行政工作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司法行政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文类信息还有待规范,这些均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为此,今后工作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加大司法行政公开力度。根据要求,探索创新加大司法行政工作公开的方式和内容。二是继续推进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和目录编制工作。根据县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政府信息目录备案管理办法,做好本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
(一)收到申请情况
2018年,我局全年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的申请。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18年,我局全年未涉及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的申请处理。
(三)咨询处理情况
2018年,我局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网上咨询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我局2018年产生该项费用0元。
(二)减免情况: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局领导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我局2018年产生该项费用0元。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因此全年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新的成效,但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方面,与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 信息公开工作的期待还有差距,网上办事功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网上互动频率需进一步提高。2019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的推进力度,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尤其是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继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渠道。进一步完善网上咨询、网上信访、大姚法治在线微信公众号等互动栏目的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机关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落到实处,以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继续加强与政府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学习,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与水平。
大姚县司法局
2019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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