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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信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0284838 公文目录:2019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0年01月13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信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成文日期:2020年01月13日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方面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姚县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大姚县政务中心局级办公楼1幢1楼;邮编:675400;电话:0878-6210224)。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县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依法依规答复公开申请,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

(一)加强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和群众沟通交流的渠道作用,及时更新大姚县信访局领导简介和分工、机构设置、财政信息、工作动态等栏目,编制《大姚县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优化信息公开目录。

(二)规范工作流程。结合自身实际,精确分解政务公开工作重点,积极推进全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层层压实责任。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采编、审核、发布工作流程,落实部门相关责任,确保公开信息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在政府网站中公开信息数5条,其中:公开领导简介和分工、机构设置信息1条;工作信息2条,发布《大姚县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大姚县信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财政信息2条,公开了单位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都能在20个工作日内发布。公开的信息归类正确,内容完整,机构概况和公开指南变动后也进行了及时公开。全年未发生公开信息与实际应公开内容明显不符的事件,也没有发生泄密或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全面实行《条例》以及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一是信息公开数量比较少,我局为涉密单位,部分信息涉密不宜公开;二是信访部门职能职责特殊,信访事项往往涉及信访人隐私,客观上造成可公开信息较为单一。

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不断学习提高,按时进行信息公开,提高信息质量和信息公开实效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便民化。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进一步科学划分我局政府信息分类,推进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细则,逐步探索形成工作规则。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三是加强基础性工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基本规范等培训,增强保密意识,全面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调动干部职工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提高工效率,确保机构、人员的稳定性,促使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大姚县信访局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