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方面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姚县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大姚县政务中心局级办公楼1幢1楼;邮编:675400;电话:0878-6210224)。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县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依法依规答复公开申请,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
(一)加强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和群众沟通交流的渠道作用,及时更新大姚县信访局领导简介和分工、机构设置、财政信息、工作动态等栏目,编制《大姚县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优化信息公开目录。
(二)规范工作流程。结合自身实际,精确分解政务公开工作重点,积极推进全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层层压实责任。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采编、审核、发布工作流程,落实部门相关责任,确保公开信息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在政府网站中公开信息数5条,其中:公开领导简介和分工、机构设置信息1条;工作信息2条,发布《大姚县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大姚县信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财政信息2条,公开了单位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都能在20个工作日内发布。公开的信息归类正确,内容完整,机构概况和公开指南变动后也进行了及时公开。全年未发生公开信息与实际应公开内容明显不符的事件,也没有发生泄密或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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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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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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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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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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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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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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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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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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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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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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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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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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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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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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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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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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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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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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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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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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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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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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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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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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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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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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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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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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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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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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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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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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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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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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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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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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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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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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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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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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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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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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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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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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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全面实行《条例》以及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一是信息公开数量比较少,我局为涉密单位,部分信息涉密不宜公开;二是信访部门职能职责特殊,信访事项往往涉及信访人隐私,客观上造成可公开信息较为单一。
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不断学习提高,按时进行信息公开,提高信息质量和信息公开实效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便民化。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进一步科学划分我局政府信息分类,推进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细则,逐步探索形成工作规则。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三是加强基础性工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基本规范等培训,增强保密意识,全面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调动干部职工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提高工效率,确保机构、人员的稳定性,促使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大姚县信访局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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