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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028373 公文目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0年03月02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成文日期:2021年12月31日

 

大姚县人民政府:

2019年我县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司法局的大力支持指导下,继续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楚雄州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为统领,全面深入贯彻全省、全州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切实抓好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各项工作,促进政府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氛围。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高位推进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是调整充实了全县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县所有政府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健全完善了县政府对全县推进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总责、司法局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二是配合完成机构改革工作,人员机构按时限划转到位,认真履行职责。三是及时制定了《大姚县2019年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大姚县委办公室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的通知》。四是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工作规定》要求,对《楚雄州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中的60大项303小项工作开展了中期评估,有计划按步骤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推动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持续开展。县领导带头学法,坚持“学以致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内容,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二是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由行业、系统主管部门组织本行业、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行政法律法规宣传培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水平和执法能力。

(三)依法决策,不断提升决策水平。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五大法定程序,凡报请常务会审议的决策事项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降低决策执行的风险,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准确性。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上半年。审查政府性文件20件,审查合同协议60余份。三是着力提高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成效。严格落实法律顾问相关制度,实行内聘法律专业从业人员,外聘法律执业资质律师双顾问制度和重大决策重大事项专项咨询制度。推进法律顾问积极主动作为,努力实现其从具体案件的顾问转变为政府决策的顾问。制定法律顾问考核办法,一年来,县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县政府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要文件、招商引资合同审查等工作,出具法律意见书66份。

(四)强化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省、州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实施方案精神,制定了我县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并进行了专题培训,按时限要求有序推进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为确保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主体的合法性,及时对全县各类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进行全面清理,于2019年7月19日对全县的执法主体资格进行了公告。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省、州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部署,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年发布政府信息6820条,其中动态内信息2300条,概况内信息6条,政务公开4514条,建立了行政执法信息专栏公开行政执法信息,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依法申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四是根据“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对我县的权责清单进行了认真清理,我县保留实施的行政职权共计6900项、责任事项51350项、追责情形45211项。其中,行政许可238项,责任事项1433项,追责情形1748项、行政处罚4821项,责任事项41096项,追责情形33565项、行政强制300项,责任事项1584项,追责情形1930项、行政征收42项,责任事项211项,追责情形278项、行政给付37项,责任事项181项,追责情形188项、行政检查290项,责任事项1326项,追责情形1252项、行政确认147项,责任事项602项,追责情形812项、行政奖励41项,责任事项119项,追责情形210项、行政裁决25项,责任事项150项,追责情形171项、其他行政职权959项,责任事项4648项,追责情形5057项;提请县人民政府调整570项。加强对各执法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监督指导,把好法制审核成关,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转化为制度化,常态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重点民生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和指导,认真组织开展2018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要求各乡镇、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自检自查的基础上,于6月30日将行政执法案件目录和自检自查报告报司法局,8月26日至30日抽调相关人员组织开展全县的案件评查工作,共抽查案件200件,其中涉民营企业案件100件,通过评查案件合格率为99.5%,不合格率为0.5%。2019年10月15日至17日配合州司法局圆满完成了五个县的案卷在我县集中交差评查工作,开创了案件评查的新模式。

(五)主动作为,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高效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积极落实中央、省、州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文件精神,切实履行复议、调解、应诉等工作职责,规范梳理各项工作,及时化解行政争议。上半年,全县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9件,9件都已办结,其中维持7件,撤销2件。二是强化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落实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制度,以县政府及政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3件,已开庭审理3件,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及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均已按规定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达100%。三是完善行政调解。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协调联动机制,组织行政调解1件,人民调解985件,调解成功率98.5%。推动信息互通、工作联动、矛盾联调、优势互补,形成化解矛盾纠纷新合力。

二、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我们虽然开展了一些工作,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依法行政意识仍需强化。少数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不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够强,还不习惯用法律法规和制度来规范行为、约束权力。二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不到位。一些行政执法部门领导不重视,以没有经费为名,没有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要求配齐相关设备来开展此项工作。三是行政执法效能有待提升。综合行政执法推进还不到位,一些地方和领域重复执法、交叉执法、多头执法、选择执法、执法力量分散的现象还存在,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还有待提高。是对行政应诉工作重视不够。一些乡镇、部门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行政出庭应诉重视不够,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不到要求,行政应诉报备不及时。是法制机构力量亟须加强。法制机构及队伍建设与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不相适应,尤其是乡镇、部门法制机构较为薄弱。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纲要》和省、州、县规划暨实施方案。

目前,大姚县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确定的58项主要任务正在全面推进实施,大部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还有许多工作要继续抓好落实,一些工作还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县人民政府将继续抓好对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实施情况开展中期评估,并督促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以开展中期评估为契机,认真总结,创新突破,深入推进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确保《纲要》和省、州、县规划暨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实行“一颗印章管审批”,实现政务服务管理“三集中、三到位”,成立大姚县行政审批局,抓好行政审批业务人员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行政审批人员素质。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全面推行政务服务网上办理,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问题。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公共服务及公共产品。持续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的改革试点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提高行政效能,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继续抓好证明事项的清理工作。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定出台《大姚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制度,加强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强化对乡镇和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确保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坚持“立改废释”并重,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适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不符合上位法规定、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宣布失效或废止。

(四)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扎实开展“七五”普法,提升政府和干部队伍的法治意识、执法能力和社会治理能力。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决策法定程序刚性约束,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深入推进法律双顾问和专项咨询制度,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使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合法性审查、疑难复杂案件论证工作常态化。加强决策咨询和法治保障服务,不但要敢于“吹哨子”“拉红线”,避免违法违规,更要主动服务,在政府决策中积极出主意想办法,规避法律法规风险,促进项目落地,确保重大项目既能推进实施,同时又依法合规。

(五)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执法的严格规范公正和文明,决定着执法的质量和效果,关系到政府形象和公信力。要进一步规范公权行为,坚持问题导向,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抓起,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改起,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整合执法主体,解决多头执法、交叉执法等问题。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适时开展专项行政执法监督,促进行政机关改进执法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定期对县内行政执法主体进行审核确认并向社会公告。认真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定期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清理、确认、组织培训,确保持证上岗、规范执法。

(六)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作用,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依法、及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大姚县行政应诉工作规定》,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沟通交流,推动行政执法与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依法化解行政争议。认真落实《行政调解规定(试行)》,不断完善行政调解制度,加强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仲裁调解的衔接,切实增强行政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

                    

 

大姚县司法局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