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县人社局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措施,抓实建档立卡贫困对象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工作,确保了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不受影响。至2017年8月31日,全县共发生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门诊就诊6404人次,门诊总费用97.76万元,报销68.43万元;住院报销2393人次,住院总费用 953.22万元,共报销医药费用 667.77 万元,实际报销比例达到71.96 %;取消住院起付金优惠206.49万元,报销比例提高5%优惠47.66万元,两项共计优惠 254.15万元,人均优惠1062.05元,减轻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疗费用负担,让党的医疗保险健康扶贫优惠政策落实到每一个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身上。(张从华 紫映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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