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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培养劳务经纪人带动转移就业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027839 公文目录:服务信息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7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培养劳务经纪人带动转移就业

大姚县人社局以拓宽转移就业渠道,提升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为切入点,瞄准劳务经纪人能宣传、能组织、能带动的优势,强化措施培养劳务经纪人,既有效解决了劳务输出精力不集中、政策宣传断层、就业服务不到底等问题,又真正实现了发展农村劳务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助推脱贫攻坚“三赢”目标。2019年上半年全县新增转移就业1.82万人次(其中贫困劳动力0.49万人次),务工收入达1.895亿元。

一是瞄准“三个群体”培养劳务经纪人。把外出务工优秀代表培养为农村劳务经纪人,发挥优势带动更多人外出务工,形成“典型引路”。把村委会干部培养为农村劳务经纪人,鼓励他们带队到企业带薪务工,确保务工人员“输得出、稳得住、可持续、能发展”,形成“干部带路”。引进3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培养劳务经纪人,并参与劳务输出宣传动员、组织招聘、输送服务等工作,逐步推进劳务输出向市场化发展,有效解决就业稳定难问题,形成“市场闯路”。

二是为劳务经纪人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出台《大姚县加大劳务经纪人培养提升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劳务输出服务网络和服务队伍建设机制、劳务经纪人激励保障机制,为劳务经纪人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力争形成“一个经纪人带活一个村,几个经纪人带活一个乡”的农村劳务经济发展新格局。培养为乡镇级劳务经纪人的,由3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任务底数+保底工资+奖励绩效”的方式给予激励;培养为村级劳务经纪人的,由县劳务工作站按“每成功组织输出1人,给予300元奖励补贴”的标准给予激励;对工作成效突出的村级劳务经纪人,由乡镇党委优先纳入村级后备干部培养。目前全县培养乡镇级劳务经纪人25名、村级劳务经纪人129名。

三是对劳务输出组织机构给予激励保障。对组织劳务输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输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并稳定就业三个月以上的,由县人社局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省外转移300元/人、县外转移200元/人的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对直接促成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并提供跟踪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中介,由县人社局从沪滇劳务协作资金中按照州内400元/人,州外600元给予一次性服务补贴。对组织劳务输出的乡镇,每批次组织输出20人(建档立卡人口不少于20%)或每批次组织输出5人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由县财政按照州(市)级及以上务工卡内500元/人、卡外300元/人,县城务工卡内300元/人、卡外200元/人的标准给予乡镇工作补贴。对组织劳务输出的村委会,每批次组织输出20人以上的,由村委会书记(主任)带队到企业并驻守10天左右,确保输出人员稳定就业。对积极促成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并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村“两委”,由县人社局从沪滇劳务协作资金中按照州内200元/人、州外3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服务补助。(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黄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