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大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大姚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大姚县龙街镇仓屯石场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08051634 公文目录:矿业权出让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0年01月20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大姚县龙街镇仓屯石场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大自然资矿告字〔2020〕02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矿业权交易规则》(国土资规〔2017〕7号)、《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和《云南省矿业权交易办法》(2015年修订)、(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规定和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15)58号等文件规定,经大姚县人民政府批准,大姚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大姚县龙街镇仓屯石厂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本次出让的采矿权位于大姚县龙街镇仓屯石场位于大姚县城 107°方向,距大姚县城平距约18.5公里,隶属大姚县龙街镇仓屯村民委员会所辖。矿区地理坐标:东经 101°28′58″~101°29′11″,北纬 25°40′40″~25°40′46″。大姚至龙街有县乡公路相通,公路里程 45公里。矿区至龙街镇有 12 公里,至县城33公里,距县乡公路约2公里暂无简易公路。

该矿山已由云南省有色地质局楚雄勘查院提交了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并经楚雄州自然资源局评审备案(楚自然资储量函〔2019〕30 号)。经勘查,截止至2019年11月30日,新设矿区范围内保有资源量(333类)592.97万吨(227.19 万立方米),评估利用可采储量179.47 万吨(68.76 万立方米)。矿山设计生产规模为24.8万吨/年(合9.5万立方米/年),矿区范围面积为0.0375平方公里,开采标高:1998~1876米。矿区范围拐点坐标、开采标高、矿区面积如下表: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

拐点编号

1980西安坐标系

X

Y

矿1

2841334.43

34448072.65

矿2

2841355.14

34448204.65

矿3

2841419.35

34448330.59

矿4

2841392.25

34448429.47

矿5

2841265.66

34448371.55

矿6

2841237.96

34448147.90

矿区面积

0.0375平方公里(56.25 亩)

开采标高

1998~1876m

大姚县龙街镇仓屯石厂采矿权出让年限为7.24年,挂牌起始价为152万元(大写:壹佰伍拾贰万元整),加价幅度为5000元/次的整数倍。

二、报名竞买人的资格及相关要求

(一)根据云安监管〔2017〕63号文件精神,拟新设的大姚县龙街镇仓屯石场采矿权不纳入大姚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矿山总数控制指标统计范围及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管理,在我县高速公路实施期间,该矿山的生产和销售必须服从和接受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永仁至大姚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指挥部的管理,以充分保障我县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对砂石料的需求。上述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实施结束后,由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永仁至大姚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指挥部督促采矿权人恢复治理及消除隐患,并报县人民政府负责验收后予以关闭。因此,竞买人必须与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永仁至大姚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指挥部签订砂石料供应协议,承诺在生产过程中服从和接受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永仁至大姚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指挥部的监督和管理,方能报名竞买。

(二)满足前款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人应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信誉,能按照经审查同意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采矿。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体竞买。

(三)有意竞买者可在报名时间内,到大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参加竞买者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有关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大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竞买申请。

(四)竞买前须交纳竞买保证金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元整)取得竞买资格后,方可参加竞买。竞买保证金于2020年 3月6日下午15︰00以前到达我局指定账户(凭银行缴款凭证),取得竞买资格(缴款人与竞买申请人名称必须一致,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缴)。

账户名称:大姚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姚支行

三、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开采有不可预测的风险,本次采矿权出让范围的地质资料与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出让方提供的地质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须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并成为采矿权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时,不得以地质资料中的储量、开采条件及其它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其开采风险和竞买风险均由竞买人承担。

(二)政策风险: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国家政策调整和变化可能带来的风险。如因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应急等产业政策或其它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需要,以及矿地矛盾纠纷等影响,或因不可抗力的影响导致无法开发的,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因国家、省、州及县产业政策的调整不得继续开采的,以及其他风险造成无法开采或不能办理相关手续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慎重决策。在办理 采矿权许可证中可能遇到的政策风险,竞得人自行承当。

(三)与本项目有关的其它因素条件的风险:矿山建设、开采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山林、草原、水、电、道路、环保和地面附着物使用和搬迁以及进场道路等事宜由竞得人自行协调处理,存在有未能协商解决的风险。采矿权出让后,竞得人自行与土地所有权单位和林权持有人协商土地租用、林权流转、林木赔偿等事宜并承担费用,自行解决矿山设置中遇到的矛盾纠纷;自行向林草、水务、生态环境、应急等部门办理林地使用、水保、环评、安全生产等许可手续后方可采矿;无法达成土地租用、林权流转或未获得相关部门行政许可造成无法办理 采矿权登记的,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四)在前期工作中,因办理该矿业权与相邻矿业权的压覆避让手续,大姚县自然资源局已投入经费110960元,并编制了《矿山地质勘查报告》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上述费用不包含在采矿权出让收益中,需由竞得人承担。

(五)采矿权成交后,竞得人须按规定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并按规定设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和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等采矿权人的法定义务。采矿权出让收益不含竞得后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方案》费用,不含缴存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基金和土地复垦费,不含开采过程中应向国家缴纳的规费。

(六)竞买人、竞得人有违约行为的,出让人和挂牌人可取消竞买或竞得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不予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解除成交确认书,并收回采矿权,终止出让。采矿权再次出让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的,其差额部分由违约竞得人承担,并应承担因此产生的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四、公告及挂牌时间

(一)出让方式:本次出让采用有底价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按照“最高报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公告时间:2020年1月21日至2020年2月21日(20个工作日)。

(三)报名时间: 2020年2月24日至2020年3月6日下午15︰00时止。本次报名不接受电话及传真报名。

(四)挂牌时间:2020年2月24日8︰00至2020年3月6日下午18︰00时止(10个工作日)。各竞买人应于2020年3月6日下午15︰00时前到大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会议,由大姚县自然资源局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如有2名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由大姚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五)成交确认书签订:竞得人应当当场与大姚县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成交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程序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六)竞买申请人成功竞得后,未在成交确认书规定时限内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未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不予退还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并依法承担违约赔偿及其他法律责任。

五、竞买保证金缴纳及处置

竞买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后,在2020年2月24日至2020年3月6日15︰00时之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整(大写:壹佰万元整)到大姚县自然资源局指定账户,持银行缴示凭证到大姚县自然资源局财务室(大姚县政务中心3号局级办公楼3楼322室)确认保证金到账情况,由财务室开具竞买保证金收据,并将竞买保证金收据交到大姚县公区资源交易中心,取得竞买资格。

出让活动结束,未成功竞得该采矿权的,竞买保证金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如成功竞得,直接抵缴首期出让收益。

六、成交结果公示时间

2020年3月9日至2020年3月20日(10个工作日)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本次矿业权信息、交易须知和其他相关文件及矿业权现状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二)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恶意串通、逾期不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竞得结果无效,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给出让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违约赔偿及其他法律责任。

(三)此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大姚公众信息网、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上同步发布。

(四)对采矿权出让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2020年2月21日16︰00前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大姚县自然资源局。

(五)本公告由大姚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详见采矿权挂牌须知等出让文件,并按现行矿政管理政策规定办理。

八、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大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姚县金碧镇北街071号白塔文化广场)

联系人:冯女士、杨先生

联系电话:0878-6148512   0878-6213171

 

大姚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