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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九届三次会议第35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0804679 公文目录:政协委员提案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9年08月30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九届三次会议第35号提案的答复

大住建复字〔2019〕34号

 

李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大姚县城行道树、绿化树种植管理的提案》(第35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行道树作为道路绿化是县城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进行有效的养护非常重要。据统计截止去年3月底,县城行道树共计14695棵,确实存在你提出的树种单一,品质不高,养护修剪不到位,无景观效果等问题。自去年4月新一轮的绿化养护政府采购后,我局进一步加强对城区绿化养护监管,并修改完善《大姚县城区园林绿化养护作业服务标准及考核办法》,采用日检查、周督查、月通报的形式,加强对园林绿化养护企业养护作业检查考核力度,要求养护企业制定年度、季度及月工作计划,并将行道树作为养护作业重点来抓,督促养护企业按照《大姚县城区园林绿化养护作业服务标准及考核办法》中的技术规程,按照你所提出的冠形设计、定杆高度等技术建议进行修剪,并对行道树采取适时松土、施肥等措施,加强行道树养护管理。同时在下步行道树栽植规划上,我局将充分考虑栽植株距,科学栽植行道树;在树种选择上,尽可能使用易繁殖、生命力强、自身抗病虫害能力强、抗冻能力强的适应当地环境或者适应多种环境的绿常树种。

感谢您对我县园林绿化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以上答复如有不妥,敬请批评指正。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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