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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九届三次会议第48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0804640 公文目录:政协委员提案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9年09月05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九届三次会议第48号提案的答复

大住建复字〔2019〕66号

 

王琼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主城区车辆停放的提案》(第48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的这一提案提得很好,城区车辆乱停乱放、人行道的占道经营,一直是我县城市管理的突出问题,严重影响了城区行人的通行,同时也给道路交通带来了巨大压力。一直以来,我局对车辆乱停乱放及占道经营都很重视,并采取了多项措施。

一、加整治及宣传力度,组织城管执法队员对城区占道经营的整治,整治过程中讲解宣传法律法规和城市管理要求,对占道经营的商户进行"零距离"宣传,规范占道经营商户的经营范围,责令商户做好门前人行的通畅及整洁。并对违规商户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和通告,督促限期做好整改工作;同时除县城交通主干道和老城区未设置临时泊车位,一些街道增设了临时泊车位,方便群众出行。  

二、我局将配合交警大队,划分核心重点区域、货车入城下货时间的重点管控,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在管控区域及管控时间段违法交通法规的车主进行教育宣传和处罚。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以后继续为大姚县城市管理工作建言献策。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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