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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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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2018年烟叶生产收购质量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0803981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8年01月16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2018年烟叶生产收购质量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涉烟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大姚县2018年烟叶生产收购质量管理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5日


  大姚县2018年烟叶生产收购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8年烟叶工作政策措施,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全面提升烟叶生产整体水平和烟叶质量,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及标准
  以乡镇为单位,实行百分制考核,分烟叶生产质量管理、烟叶收购质量管理和加分扣分项3个部分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及标准如下:
  (一)烟叶生产管理(75分)
  1.计划分解及合同管理(6分)。严格执行烟叶计划合同管理相关要求,规范分解烟叶计划和合同签订。杜绝按户、按人平均分配计划的计2分,出现平均分配计划的,每个村组扣1分;做到“控两头,稳中间”,努力提高户均种植规模的计2分,单户合同面积低于3亩的,每户扣0.1分,扣完为止;合同预签与正式合同准确率达90%的计2分,已预签但未签订正式合同的户数与未预签而正式合同新增的户数之和超过合同总数10%的,每超1%扣0.5分,扣完为止;举报查实有空假合同,每户扣1分,可扣出负分。
  2.品种结构和纯度(2分)。以乡镇为单位,按县下达品种种植布局要求进行品种布局,全面杜绝烟农自育苗的计2分,发现烟农自育苗的每1户扣0.2分,田间发现非规划品种的,每个点扣0.5分,可扣出负分。
  3.规划布局(6分)
  (1)适宜区域(2分)。轮作率80%以上计2分,每低1%扣0.2分,扣完为止。
  (2)规模连片(4分)。乡镇人民政府和烟叶站各办好一片(坝区200亩以上,山区100亩以上)示范样板的计4分,示范样板面积达不到1%扣0.2分,未落实示范样板的不得分;发现连片田块中茬花种植其他作物每片扣0.1分,茬花面积超过连片面积10%的每片扣0.5分,扣完为止。
  4.大田管理(25分)
  (1)预整地(5分)。4月30日前完成预整地,田烟墒高35cm以上、地烟墒高30cm以上、行株距110—120×50厘米,连片墒向统一的计5分。未按时完成预整地的每片扣1分,扣完为止;烟墒高度、行株距、墒向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每片扣1分,扣完为止。
  (2)移栽(6分)。5月10日前完成移栽,且膜下烟移栽面积占比达到70%的计6分。未按时完成移栽面积的,每片扣1分,扣完为止;全面杜绝放水泡田移栽,泡田移栽的每个点扣1分,扣完为止;膜下烟移栽面积每完不成1%扣0.5分,扣完为止。
  (3)面积核实(5分)。5月30日完成移栽面积核实,6月10日前完成正式合同签订,对10亩及以上的烟农实行插牌认证的计5分。未按时完成面积核实、正式合同签订的扣2分;10亩及以上的烟农未实行插牌认证的每户扣0.2分,可扣出负分;未完成县下达考核面积的每1%扣0.5分,可扣出负分。
  (4)揭膜培土(2分)。栽后35天左右适时全面揭膜、高培土的计2分。未及时全面揭膜的每片扣1分,扣完为止;只揭膜不培土或培土高度达不到40cm的每片扣0.5分,扣完为止;田间杂草突出的每片扣0.5分,扣完为止。
  (5)封顶打杈(3分)。按要求100%完成封顶打杈、药物抑芽的计3分,封顶后发现未使用药物抑芽的每片扣0.5分,发现烟花、烟杈的每1%扣0.2分,扣完为止。
  (6)长势长相(4分)。田间烟株达到长势整齐、营养均匀、成熟一致、叶片清秀、分层落黄、合理留叶的优质烟长势长相的计4分,云烟品种平均留叶数低于18多于23片的,每发现1片扣0.5分,出现“脱肥烟”或“黑爆烟”的每片扣0.5分,扣完为止。
  5.烟叶烘烤(16分)
  (1)烘烤组织管理(5分)。乡镇、合作社建立烘烤组织管理网络,考核记录齐全的计3分,没有建立组织网络的,每级每类扣1分,有组织没有考核记录的,每缺一项扣0.2分;密集型烤房点有专人负责、组织分类编烟、装烟的记2分,每个群烤房发现未组织分类编、装烟,烘烤指导效果差的,1次扣0.2分,扣完为止。
  (2)成熟采收(2分)。提高烟叶成熟度,烟叶成熟措施落实到位的计2分,发现抢青采烤的,每个烤房点扣0.5分,扣完为止。
  (3)密集烘烤(3分)。可用密集型烤房利用率达85%的计3分,每低1%扣0.2分,发现可用密集型烤房闲置的,每群扣0.5分,扣完为止。
  (4)专业化烘烤(4分)。完成专业化烘烤推广计划的计4分,在专业化烘烤范围内,但未开展专业化烘烤的,每个点扣1分,达不到县下达推广面积的,每低1%扣0.2分,扣完为止。
  (5)烘烤示范(2分)。按照“示范引领、辐射带动、稳步推进”的原则,着力推进上部4片—6片烟叶一次成熟采烤示范和采烤一体化示范,完成计划任务的计2分。完不成任务的,每1项、每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6.现代烟草农业建设(10分)
  (1)基础设施建设(5分)。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年度各项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任务的计5分,3月31日前未按时按质完成的,1个项目区扣1分,扣完为止;一次性通过县级验收的不予扣分,二次通过县级验收的每个项目区扣0.5分,扣完为止。
  (2)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建设(5分)。乡镇牵头指导合作社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有序开展生产经营服务的计5分。未组织烟农现金入股的,扣0.5分;财务管理不规范,未开展盈余分配的,扣0.5分;未组织开展年度评价的,扣0.5分;未组织合作社及时向烟农公开合作社开展的育苗、机耕、烘烤、分级等专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价格、服务标准和选择作业组的,每缺1项扣0.5分,扣完为止。
  7.绿色生态烟叶生产(10分)
  (1)土壤保育(4分)。植烟土地亩均堆捂大田营养土1.5立方以上,质量合格的计2分,凡是数量不足或质量不达标的,每1%各扣0.2分,扣完为止;完成下达绿肥种植计划的计1分,每完不成1%扣0.2分,扣完为止;完成有机肥推广计划,且亩均施用量达到100公斤的计1分,面积完不成或亩均施用量不足的,每1%扣0.1分,扣完为止。
  (2)绿色清洁生产(4分)。废旧地膜做集中清除处理的计2分,发现随意丢弃废旧地膜的,每片扣0.5分,扣完为止;农药瓶袋统一回收集中处理的计1分,发现农药瓶袋随意丢弃在田地、水沟、机耕路等的,每个点扣0.2分,扣完为止;烟叶农残符合要求的计2分(以州公司检测结果为依据),经检测发现烟叶农残超标的,每个样扣0.5分,扣完为止。
  (3)绿色防控(2分)。完成蓝板、性诱剂、蚜茧蜂等绿色防控示范推广面积的计2分,每完不成1项扣1分,扣完为止。
  (二)烟叶收购质量管理(25分)
  1.专业化分级管理(7分)
  (1)工作方案(1分)。制定工作实施细则,组织有序、措施具体、责任到人并贯穿收购始终计1分,每缺少1项扣0.2分,扣完为止。
  (2)工作方式(2分)。全面推行固定场所专业化分级散叶收购,各工位责任明确,坚持散叶收购工作流程的计2分,发现工作流程不到位的,每工位扣0.2分,扣完为止。
  (3)工作效果(4分)。按照大姚县2018年烟叶收购管理要求做好工作记录和考核,痕迹记录清楚、站点烟叶质量追溯考核记录齐全的计2分,每缺一项扣0.2分,扣完为止。专业化分级合格烟叶内无三混情况,做到部位清、组别清、等级清的计2分,烟叶收购抽检等级合格率达80%的不扣分,每低1%扣0.2分,扣完为止。
  2.收购管理(11分)
  (1)收购现场管理(5分)。实行约时定点定量交售,烟叶收购秩序良好的计1分,未严格执行的每发现1户扣0.1分,烟叶收购秩序维护不到位,出现收购秩序混乱的,每发现1次扣0.2分,因收购秩序维护不到位造成烟农上访的计0分。入库烟叶堆放整齐的计2分,每发现1堆堆放不规范的扣0.2分,扣完为止。仓库内当天收购烟叶80%当天成包,库内烟叶(烟包+散烟)不超过站点收购总量15%的计2分,库内烟叶超过15%的,每发现1个收购点扣0.5分,扣完为止。
  (2)上等烟比例(2分)。以全县平均上等进烟比例为基数,上下浮动在0.5%以内的计2分,每低于0.1%扣0.1分,扣完为止。
  (3)等级结构(4分)。各乡镇要根据当年烟叶生产水平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等级结构收购方案。C3F收购比例达到30%以上计2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上等烟等级形成1级<2级<3级的梯形结构的计1分,否则不得分;C2F+C1L<C3F+C2L数量的计1分,否则不得分。
  3.收购质量(7分)
  (1)烟叶移库质量考核(5分)。以州、县质量抽检考核结果为准,全年综合合格率在80%以上的计2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2分;在烟叶移库过程中,烟叶质量达到要求,顺利完成移库任务的计3分,因质量问题被质检部门退货或进行逐包验级的,每个批次扣0.2分,扣完为止。
  (2)等级合格率(2分)。经国家局、省局、州局收购等级质量监督检查,达到相应检查范围内平均水平以上的计2分,未达到平均水平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未接受上级烟草部门检查考核的乡镇,以县局(公司)检查考核结果为依据。
  (三)加分扣分项
  1.接受州级及以上生产收购现场检查考核(加分项)。接受省局(公司)、州政府和州局(公司)生产收购现场检查考核,且检查考核效果好的,每次加0.5分;因烟叶生产和收购质量管理不到位被上级通报批评的乡镇,每次扣0.2分,最多可扣5分。
  2.承担县级及以上生产收购现场会议(加分项)。承担县级及以上生产收购现场会议的,每次加1分。
  3.指导合作社规范建设(加分项)。指导合作社参与行业示范社创建,通过国家局验收的,每个加1分;组织合作社开展生物质能源加工生产、有机肥加工生产等多元化经营的,每个项目分别加1分。
  4.乡镇工作经费(扣分项)。乡镇制定政策,落实村组工作经费不低于上年度兑现比例的不扣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5分。
  5.烟叶安全(扣分项)。根据国家局、省局(公司)2018年烟叶样品农残检测结果,无样品农残超标的不扣分,超标样品数占比10%(不含10%)以下的扣1分,超标样品数占比10%—50%(不含50%)的扣1.5分,超标样品数占比50%以上的扣2分。
  6.组织烟农均衡交售(加、扣分项)。全县首先完成收购任务的收购点加1分,首先完成收购任务的乡镇加2分(有多个收购点的乡镇可累计加分);收购点完成收购任务时间位于全州倒数10名内的,扣2分,位于全州倒数11-20名内的,扣1分。
  二、其他
  (一)本考核办法由大姚县烟叶工作领导小组分时段组织检查考核,检查考核情况将及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
  (二)本考核办法得出的考核结果与《大姚县2018年烟叶工作责任状》挂钩,作为县人民政府对涉烟乡镇2018年烤烟生产收购考核奖惩兑现的依据。
  (三)本考核办法由县烟叶工作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烟草分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