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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龙德武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0803820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6年12月06日 文  号: 标  题: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龙德武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楚干字2016323号、335号、336号、365号、369号、370号文件通知,州人民政府决定:

龙德武  任楚雄州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

文金华  免去楚雄州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杨永华  免去楚雄师院附中校长职务;

黎明俊  任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点项目稽查特派员(副处级);

    免去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鲁维生  任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保留正处级待遇);

王俊伟  免去楚雄州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毛发金  任楚雄州教育局副局长;

    免去楚雄州公安局警务保障处处长职务;

    免去楚雄州公安局机要通讯处处长职务;

  马爱军  任楚雄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免去楚雄州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楚雄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钟吉聪  任楚雄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

杨必军  任楚雄师院附中校长(六级职员,聘期五年);

徐志华  任楚雄州公安局警务保障处处长;

张爱东  任楚雄州公安局副局长,免去楚雄州公安局交警支

队支队长职务;

    任楚雄州公安局科技信息化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杨晓琼  任楚雄州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罗景曙  任楚雄州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61129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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