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大姚生态文明县创建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姚县人民政府
大姚生态文明县创建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云南省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战略定位,全面落实《大姚生态县建设规划》,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文明发展道路,进一步加快创建生态文明县进程,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通过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和循环经济,改善生态环境,培育生态文化,重视生态人居,加快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和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以实现生态环境资源的永续利用和县域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立足县情,结合发展形势和任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扎实有效的生态文明县建设,使全县经济增长方式得到根本性转变,经济结构更合理,产业生态化水平显著提高;城乡人居环境得到根本改善,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城乡人居环境;资源得到高效持续利用,环境污染得到根本控制,各类自然和人工生态系统保持良性循环;传统文化得到继承和发展,现代生态文化得以弘扬;机制体制、资金投入、科技支撑等生态保障能力切实加强,农村面源污染得到控制,城乡格局进一步优化,生态人居体系基本建成,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真正实现县域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与可持续发展。
三、组织机构
为加快生态文明县创建,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大姚县生态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黎明俊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定钊 县环保局负责人
成 员:谭 俊 县委办副主任
陈 明 县委办副主任、县委政研室主任、
县农办主任
季缓玲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
李仕奇 县政府办副主任
杞永斌 县发改局长
何家明 县财政局长
席仕斌 县经信局长
李宗明 县国土局长
周建民 县农业局长
彭建波 县林业局长
李贵昌 县住建局长
普文海 县水务局长
李志祥 县卫计局长
张海燕 县统计局长
杨新明 县教育局长
王劲松 县民政局长
赵信宏 县交运局长
曹 燕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长
王荣书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长
张 聪 县招商局长
刘明乾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晓微 团县委书记
肖 梅 县妇联常务副主席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负责生态文明县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安排部署生态文明县创建工作,研究解决生态文明县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环保局(简称“创建办”),办公室主任由县环保局王定钊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生态县创建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生态文明县创建日常工作,落实生态文明县创建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筹备创建工作联席会议,收集整理各种创建材料、图册、专题片等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按相应调整的人员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四、主要任务
3.加快建设生态服务业。把推动服务业大发展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以服务业带动工农业发展,促进人民生活质量提高。重点改造和提升传统服务业,培育壮大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旅游业,大力发展新型服务业,拓展服务业新领域,发展新业态,培育新热点。一是加快传统服务业的改造、提升。做长服务业产业链条,有重点地推进生态服务业的发展,促进社会、经济、自然系统的相互协调。二是做优做强现代商贸物流业。发挥产业优势,培育发展物流市场,完善综合运输网络,逐步建成与大姚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集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为一体的供应链体系,打造现代物流中心。三是强化科技服务业。提高科学技术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建立和健全技术服务体系,培育和创建从事高科技成果转化的市场中介组织,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技术服务,支持发展各种有利于提高农民素质和技术应用能力的服务。四是大力发展金融服务业。全面推进以信贷诚信为重点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社会信用担保体系,鼓励更多的政策性银行落户大姚,推动地方新型金融机构发展,探索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服务组织。五是大力发展信息、咨询和中介等新兴服务业。大力推进信息服务业,加快“数字大姚”建设,发展信息服务业和网络经济,提高信息服务水平,为社会和企业提供各种优质信息服务。实现价格、供求、货物信息联网传递和发布,以及资金结算网络化,建立高透明、高效益、低成本、国际化的综合性物流商品信息系统。
4.加快建设生态旅游业。把旅游基础设施、旅游重点项目建设和旅游产业政策,纳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筹安排。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抓好旅游资源的综合利用、开发和管理。做好公路改造升级、配套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景区内水、电、路、通信等基础工作。加强基础设施、游客服务中心、旅游景点、旅游休息站、旅游公厕、公路旅游交通信息标识、公路加油站等旅游公益性设施建设,增强旅游发展活力。
(二)建设环境优美的生态人居体系
以实施生态文明县创建工程为载体,优化城镇建设布局、合理规划城市功能区,分类有序推进重点乡镇建设,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景观建设,统筹兼顾农村环境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着力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围绕“绿色县城、文化县城、宜居县城”的特色目标,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房地产开发为推手,努力建设“环境生态、功能现代、文明安全、人民幸福、宜居宜业”的现代宜居县城。
1.构建城镇生态发展体系。根据县域经济区的划分和产业布局情况,结合县域城镇地理区位、经济基础和资源禀赋等条件,本着“重点发展核心城镇,积极发展重点乡镇,合理发展一般城镇”的战略方针,集中发展资源,以线带点,以点促面,促进县域城镇全面发展和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在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的前提下,集中发展资源,以县城作为重点,优化乡镇布局,突出发展核心城镇。建设以县城为中心,乡集镇为补充的新型城镇化体系,逐步形成以城带镇、以镇带村、梯度推进、城乡协调发展的区域性城乡一体化格局。
2.构建农村生态发展格局。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合理布局生态农业和生态工业,通过统筹实施道路、排水沟渠、农户无害化厕所改造、垃圾池、沼气池、坑塘整治、污水处理、街道绿化亮化美化、清洁能源等的改造和建设,加大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构建农村生态发展格局。
深化生态文化宣传和教育,深入推进生态文化建设,培植地方特色生态文化,促进地方生态文化产业发展,推动全县生态文化发展。一是加大生态文化宣传力度。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普及环境保护知识,开办公益性环保栏目,加大媒体的宣传力度,及时报道和表扬保护环境的先进典型,公开揭露和批评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通过环境执法典型案例的剖析,普及环保法律知识,提高法制观念和知法、守法的自觉性。二是推进全民生态文化教育。把生态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认真贯彻《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根据中学、小学、幼儿园的不同特点,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生态意识以及生态文明道德学习教育,把普及环境科学知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能力的内容纳入教学计划。三是开展生态文化创建活动。在全县中小学当中创建绿色学校,在社区、小区中创建绿色社区,在机关单位中创建环境教育基地,组织志愿者队伍,开展绿色公益活动,让绿色创建深入人心,把绿色理念转化成指导公民的行为规范,变成公民的自觉行为。
1.建设森林资源保障体系。以促进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山区经济的发展和林农增收为根本出发点,加快中低产林改造步伐,着力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强生态林、特色经济林、工业原料林建设,逐步推进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火灾防控、以及森林资源管理。加强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与管理,依法查处、严厉打击乱砍滥伐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政策,杜绝未批先占林地、越权审批、划整为零报批的行为。严格实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严把林木采伐“源头”关,坚持凭证采伐林木。严格执行木材凭证运输和凭证经营加工制度,杜绝非法木材流入市场。进一步加强对木材流通秩序的监管,保护林地和森林资源。
2.建设水资源保障体系。以技术促节水,大力发展节水技术和推广节水器材,建立节水型农业、节水型工业、节水型社会。制定合理的水价,根据不同的时段、不同的用水量、不同的水质,制定不同的供水价格。推行定量供水制度,限定用水单位用水额度。严格保护饮用水源地,确保饮用水安全。尽快编制覆盖城镇和农村的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新建改造集中饮用水源安全饮水工程和蓄水净水工程,建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保护标识,完善水源地管理制度。
3. 建设土地资源保障体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统筹协调和合理安排各类用地,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一是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动态评价机制,适时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二是落实耕地保护政策。三是节约建设用地,制定节约集约用地的政策制度。四是全面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开展基本农田整理,全面提高耕地质量。
4. 建设矿产资源保障体系。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力度,摸清矿产资源数量,大力加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工作,增加资源储量,增强矿产资源的保障程度,确保全县工业跨越式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一是优化调整矿产业结构,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利用水平。二是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三是有序推进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5. 建设能源保障体系。坚持多元发展、多能互补、注重节约的能源发展战略,挖掘现有能源资源潜力,优化能源消费组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建设一个稳定安全的能源供应体系。
坚持生态优先和协调发展原则,以森林生态建设为重点,提高森林面积和覆盖率指标,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敏感点,恢复生态退化区,构建县域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生态安全格局,促进县域可持续发展。建立点、线、面相结合的区域生态安全体系,具体构建“一带多片、一主轴,多次轴、多点”的生态安全体系。“一带多片”:一带以昙华山州级自然保护区为中心,辐射和带动百草岭、龙山、三台等动植物分布较丰富地区,作为全县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核心地带,切实加强保护。“一主轴,多次轴”:一主轴,即南永公路(南华—大姚—永仁);多次轴,指的是县域内各乡镇到县城的公路,作为区域物质、能量传输和生物迁徙的渠道,应加强道路两侧防护林带的建设,加强水土保持、旅游景观的保护。“多点”:包括地质灾害点、饮用水源保护区、各类景点、水土流失高度敏感点等各类生态敏感点。通过保护生态良好区、协调生态优化区,建设和维护生物廊道,保护和修复重要节点,保障县域生态安全。
四、工作步骤
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序推进的原则,创建工作共分宣传发动、创建落实、迎接验收、总结提高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7月—8月)。全面启动生态文明县创建工作,组织召开创建生态文明县动员大会,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召开全县创建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创建工作,分解落实创建目标任务。
(二)创建落实阶段(2016年8月—2016年12月)。全面落实省级生态文明县创建工作,通过各乡镇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强化措施,抓实生态县规划的组织实施,使大姚县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和谐发展,各个领域基本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达到省级发布的《云南省生态文明县(市、区)建设指标(试行)》6项基本条件、22项建设指标要求,实现省级生态文明县的创建目标,使全县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城乡生活污染得到全面控制,空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质量全部达到功能区标准。在城乡经济环境得到同步提升的基础上,认真开展自评,形成规划实施评估报告、生态创建工作报告、生态创建技术报告、收集整理创建档案资料、生态创建专题宣传片、生态创建宣传图册等材料及申请上报州创建办预审,针对州创建办预审中提出的问题、意见、建议,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整改结束后由州创建办形成书面预审意见上报省创建办审核。
(三)迎接验收阶段(2017年1月—3月)。县领导小组及各创建单位进一步完善细化迎检方案,落实迎检任务分工,积极做好迎接省考核验收组的考核验收工作。
(四)总结提高阶段(长期)。针对省环保厅验收意见和要求,制定落实下一步整改措施,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常态管理,总结、巩固、提升生态县创建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建工作在县生态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乡镇要把生态文明乡镇、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各成员单位要把创建工作纳入本部门重点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及时宣传报道创建工作中涌现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营造浓厚氛围,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落实责任主体。各创建成员单位要切实担负起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将创建任务进行细化,制定创建工作进度表,落实责任人,逐项抓好落实。要从政策、技术、资金等方面积极为创建提供支持,加大扶持力度,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如期完成创建目标。
(三)建立投入机制。各创建成员单位要广开门路,多方筹集资金。制定创建资金投入管理办法和措施,积极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县创建工作。
(四)强化自检自查。各乡镇党委政府、各创建成员单位要建立相应的自检自查制度,及时了解创建动态,掌握创建进度,确保工作落实。县创建办要进一步建立大姚生态文明县创建工作考核机制,强化工作动态管理,工作实绩纳入县人民政府对各乡镇和相关部门的目标考核管理。县创建办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采取资料审核、实地检查等形式,加强对生态县创建工作的死角盲区、薄弱环节、难点问题进行跟踪督查和检查指导,及时通报情况,对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得力,存在问题的单位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影响全县生态县创建工作的,将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1.大姚省级生态文明县基本条件考核指标
2.大姚省级生态文明县建设指标考核指标
3.大姚县生态县建设职责分解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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