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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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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0803760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6年08月15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大姚县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810

 

 

 

大姚县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221号)《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云南保监局等十六厅局印发《云南省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云保监发〔20167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

规范我县互联网保险经营模式,优化市场发展环境,完善监管制度,实现创新与防范风险并重,促进互联网保险健康可持续发展,切实发挥互联网保险在促进普惠金融发展、服务经济社会方面的独特优势。

(二)工作原则

1.突出重点,积极稳妥。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对存在的风险进行整治,有效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活动,同时广泛排查大姚县保险业互联网经营模式和保险产品,为完善监管奠定基础,促进互联网保险业务健康发展。

2.分类施策,标本兼治。根据违法违规情节分类施策纠偏,讲究方式方法、力度节奏,妥善化解存量风险,有效控制增量风险。既要立足当前,切实防范化解风险,震慑违法违规行为;又要着眼长远,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3.明确责任,加强协调。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充分考虑互联网保险跨区域、跨领域的特点,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内外协调和上下联动。

二、整治重点和措施

(一)互联网高现金价值业务

重点查处和纠正以下问题: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销售保险产品,进行不实描述、片面或夸大宣传过往业绩、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等误导性描述。具体措施:一是加强互联网保险信息披露监管,要求保险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披露产品信息,满足消费者知情权。二是排查万能型人身保险是保险产品(包括高现价产品)相关风险,为出台有针对性的监管政策提供资料。三是加大互联网高现价业务查处力度,对于存在违规问题的公司予以严肃查处。

(二)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跨界开展业务

重点查处和纠正以下问题:一是保险公司与不具备经营资质的第三方网络平台合作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行为。二是保险公司与存在提供增信服务、设立资金池、非法集资等行为的互联网信贷平台合作,引发风险向保险领域传递。三是保险公司在经营互联网信贷平台融资性保证保险业务过程中,存在风控手段不完善、内控管理不到位等情况。

(三)非法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

一是清理互联网保险经营资质,重点查处非持牌机构违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互联网企业未取得业务资质依托互联网开展保险业务等问题。二是查处不法机构和不法人员通过互联网利用保险公司名义或假借保险公司信用进行非法集资。保险机构不得与未取得相应业务资质的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开展合作,保险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开展业务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通过互联网跨界开展金融活动套利。

(四)配套措施

互联网保险从业机构应严格落实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要求,保护客户资金安全。依靠举报和重罚机制及时发现问题,纠正不当行为,对违法违规机构进行严厉查处。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次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决定成立大姚县互联网保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长:汪光献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邢东波  县政府办副主任

何家明  县财政局局长(县金融办主任)

  员:王荣书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恒华  人保财险大姚支公司经理

李华勇  中国人寿大姚支公司经理

刘明乾  县公安局副局长

范建兵  县财政局副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办,由何家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各成员单位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本地区分领域整治工作,共同承担分领域整治任务,共同负责辖区互联网保险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和重大事项的协调处理,按进度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组织研究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汇报。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组织”责任,按要求做好辖内的摸底排查工作,逐户提出属地政府的清理整治意见,并按照注册地对从业机构进行归口管理,防范化解处置风险的风险,做好属地维护稳定工作。

四、时间进度

(一)摸底排查(2016815)。通过全面排查、随机排查等方式摸排风险底数,制定整改方案。对辖区行业万能险存在的流动性风险、资产负债错配风险、利差损风险和销售误导风险、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跨界开展业务、非法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等进行排查。

(二)查处整改(20161120日前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对相关问题限时、全面整改。严肃查处,对于违规经营的市场主体采取叫停业务、责令整改等监管措施。

(三)总结报告(20I61220日前)。各成员单位按照《大姚县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认真总结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并将有关情况汇总形成书面报告大姚县互联网保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梳理汇总形成全县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深刻认识防范化解互联网金融风险的重要意义,按照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结合本乡镇、本行业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案,对我县注册的保险机构和辖内跨区域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机构进行认真排查整治,工作中发现存在问题的,要深入剖析成因,督促立即整改。

(二)加强协调配合。互联网金融保险活动存在跨区域、跨领域、难追责等特点,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强上下沟通及内外协调,形成风险防范合力。要明确职责与分工,加强协作配合,推动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纵横联动和信息共享,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以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为导向,从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加强监督方面认真思考,及时向县互联网保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工作建议,加强对互联网保险的监测预警,引导保险机构加强风险管控,形成对互联网保险领域全覆盖的长效监管体制机制。同时,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将工作进展情况分别于20168151115122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王建忠,电话:6224381,邮箱:dyxwjz@126.com)。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10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