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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0803735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6年12月02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大姚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试行)》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8

 

 

大姚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试点方案(试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620号)要求,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全力推进我县贫困乡、村如期脱贫出列,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改革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以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以建立扶贫项目资金整合平台为抓手,加大统筹整合力度,加强资金捆绑使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精准扶贫、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全面提升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水平,确保在2018年底完成脱贫出列任务。

二、基本原则

按照整合项目、聚集资金、集中连片、示范带动、整体推进的思路,以脱贫攻坚、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项目等建设项目为载体,打破行业界限和部门分割,积极开展涉农资金整合,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逐步建立涉农资金整合合理、安排科学、使用高效、运行安全的管理新机制。

(一)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统筹各部门管理使用涉农资金,结合精准扶贫工作,使资金向4个贫困乡镇、25个贫困行政村、260个贫困自然村和贫困农户倾斜。打破“撒胡椒面”和“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的困局,集中财力支持脱贫攻坚。

(二)坚持多渠道整合、统筹使用原则。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过程中,做到“多管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出口放水”,力争整合所有能整合的涉农资金全力推进精准扶贫。

(三)坚持因地制宜、重点突出原则。根据各贫困村自然条件、人文特点、资源优势等确定建设重点。

(四)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原则。结合各级财政资金规模和贫困村出列所需建设项目的规模,每年确定建设资金额度,实行总量控制,量力而行。

(五)坚持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原则。在涉农资金整合中,各部门要本着“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切实负责,推动统筹整合工作。

三、统筹整合范围

自本实施方案印发后省州下达的没有明确项目的财政涉农资金纳入统筹整合范围。主要范围包括中央、省、州及县本级除保基本运转、民生保障、应急救灾、惠农补贴等资金以外的各类涉农专项资金(基本运转主要是指县、乡镇正常运转的本级预算支出和上级经费补助;民生保障主要指有明确政策规定、使用方向或具体补助对象的民生资金;应急救灾主要是指用于应急救援和生产救济的资金;惠农补贴主要是指直接补贴到农户的资金)。统筹整合的重点是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资金,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方面资金,结合脱贫攻坚任务和贫困人口变化情况,完善机制,精准有效使用。

1.中央层面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林业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村节能减排资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部分)、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山洪灾害防治经费、旅游发展基金、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资金。

2.省级层面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工代赈(含示范工程)资金、民族宗教专项资金(发展类资金)、水利专项资金、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林业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专项资金、新农村建设及城乡统筹专项资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农村危房改造与抗震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山洪灾害防治经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运行管护资金、水资源保护专项资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补助资金、旅游发展资金、供销综合改革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部分)、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资金。

3.州级层面统筹整合使用资金按照州级文件整合的具体要求执行。

4.县级层面预算安排资金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整合。

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对未列入上述范围但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专项资金,可在不改变资金使用方向的情况下,与上述资金一道统筹安排使用,进一步加大统筹整合力度。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和杠杆作用,撬动更多金融资本、社会帮扶资金参与到脱贫攻坚工作。

四、统筹整合方法

按“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扶贫规划走,规划跟着脱贫目标走”的原则,对各级财政下达的涉及整合的资金,县级各部门、各乡镇结合我县“十三五”规划和“脱贫攻坚规划”,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年度发展目标和扶持重点认真申报项目预算并明确绩效目标,编制具体项目实施方案,上报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具体项目审定后,县财政下达资金,由县级各部门和乡镇组织实施。

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流程图:

           
 
 
   
 
   

 

 

 

 

 

 

 

 

 

 

 

 

 

 

 

 

 
 

 

 


五、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方向

一是主要用于贫困村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及贫困户安居房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整合统筹产业发展资金成立产业扶贫基金,到2020年整合产业发展基金5000万元以上,专门用于农业产业企业服务贫困村的有偿扶持;三是投向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四是有社会资本参与的项目,作为资本金参与或对项目贷款进行贴息;五是已用县级融资解决的项目,用整合的资金置换融资贷款。

六、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责任

全县贫困户、260个贫困自然村、25个贫困行政村及4个贫困乡镇脱贫出列所需建设资金5年内统筹完成,整合的资金主要用于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贫困村以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主要为高标准农田、道路及乡村客运、安全饮水、农村致富增收产业、村级卫生室及医生培训、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提升人居环境等方面。

领导小组职责:按照上级关于扶贫工作的决策部署,协调推进整合涉农资金与扶贫开发工作;督促检查全县扶贫开发工作中涉农资金整合项目进展情况,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研究解决涉农资金整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财政局: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牵头落实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会同发改、扶贫和各业务主管部门对整合资金进行分配、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积极向上级财政部门汇报,争取资金支持。协调发改、扶贫及各业务主管部门建立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库。

县发改局、县扶贫办:牵头做好县十三五规划和脱贫攻坚规划的编制,指导各部门、各乡镇编制专项规划;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下达年度项目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指导各部门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和项目储备。积极向上级汇报争取资金支持。

县级各主管部门:各涉农项目县级主管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利用好行业内资源优势,负责做好行业内的项目申报争取工作;负责编制本部门项目实施方案;负责做好本单位项目与扶贫之间衔接,推进好单位项目的实施;指导乡(镇)做好项目申报、项目建设和组织验收。

乡镇职责:配合县级项目主管部门做好项目选择、申报等前期工作,确保项目精准到村、到户、到人;配合县级部门项目建设质量和项目实施工作;积极做好本乡镇负责实施的项目推进并做好乡镇验收。

各乡镇、县级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对项目前期的管理,对项目进行科学筛选、论证,提出本部门的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列入年度实施的项目必须从项目库中选取,要有充分的立项依据、明确的实施期限、合理的预算需求和绩效目标。要提前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评审、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项目批复能及时启动实施。

县审计局:负责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过程的跟踪审计工作;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违规违纪行为;完成其他围绕扶贫攻坚的涉农资金整合相关任务。

七、统筹整合方式

(一)坚持规划引领。各乡镇、县级各部门根据全县“十三五规划”和“脱贫攻坚规划”,结合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制定本乡镇脱贫工作规划及所属每个贫困村发展规划。同时,结合各年度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拟定精准扶贫项目进行筛选上报。各部门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当年投入到精准扶贫的项目名称、投入资金量、建设周期等。

(二)注重项目申报对接。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对行业资源、资金和政策的把握优势,超前谋划,确定精准扶贫项目,确保上级和下级在政策和项目上的统一。要注重对竞争性立项的项目支持,增加各类竞争性立项项目用于精准扶贫的比例。对年度切块到我县、实行备案制管理的资金,尽可能的整合投向精准扶贫工作。

(三)创新整合机制。按照“性质不变、管理不乱、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和“各炒一盘菜、共办一桌席”的工作机制,整合存量、优化增量,性质相同、用途相近、使用分散的涉农专项资金进行整合归并。破除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管理模式,建立统一区域规划、统一项目实施、统一检查验收、分头报账的“三统一分”管理机制。发挥预算调节杠杆作用,全县可整合的所有涉农资金,在资金投向和投量上向贫困村倾斜,主要用于弥补贫困村建设项目资金。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把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作为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抓手,不断提高工作的统筹性、实效性、持续性。县人民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财政的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分管扶贫、农业、林业、水务、交通、社会事务的副县长为副组长,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扶贫办、县经信局、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国土局、县交运局、县审计局、县民宗局、县卫计局、县教育局、人行大姚支行等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财政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二)突出主体,明确责任。突出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主体地位,统筹涉农资金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决贯彻落实“权责一致”的要求,县财政局具体负责申报项目对接和项目资金管理,县发改局等各业务部门具体负责统筹项目对上的衔接、申报与调整等,提出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统筹项目监督。

(三)严格奖惩。县委、县政府把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纳入县直相关部门年度扶贫工作目标考评范围。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协调会、督办会、会商会,研究解决资金统筹工作中的问题与困难;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对贫困村建设项目分阶段进行督办;县纪委对工作推进缓慢、责任不落实的单位要进行问责;县政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涉农资金统筹工作进行实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四)信息公开。县级有关部门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并实行扶贫项目行政村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探索引入第三方独立监督,引导贫困人口主动参与,构建多元化资金监管机制。扶贫、财政、发改等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绩效评价,并将其纳入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以县人民政府名义通报。对整合工作成效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乡镇和部门,在下一年度分配项目资金时给予奖励和倾斜;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县法院,县检察院,

县人武部,各群团组织,省州驻大姚单位。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8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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