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因人事变动,为进一步加强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全县国家教育招生统一考试工作顺利开展,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充实县招生考试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招生考试委员会
主 任:马 丽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杨艳婷 县政府办副主任
杨新明 县教育局局长
成 员:华成敬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罗雪梅 县国家保密局局长
刀云忠 县经信局局长
席晓林 县民宗局局长
龙治宝 县监察局局长
杞永斌 县财政局局长
王荣书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钟学能 县环保局局长
杨 勇 县住建局局长
赵信宏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连华才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李志祥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代 华 县地震局局长
杨晓剑 县气象局局长
刘明乾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树良 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毛菊香 县电信公司经理
莫仕鑫 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刘建伟 县教育局副局长
施建雄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赵春德 县教育局招生考试办公室主任
县招生考试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由杨新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建伟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人员由县教育局招办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工作。县招生考试委员会组成人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的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二、县招生考试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县委宣传部:负责做好全国教育统一考试的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宣传招生政策、改革措施,坚持正面宣传引导。发生考试突发重大问题时,及时采取有效手段,防止新闻媒体对事件进行恶意炒作。
县国家保密局:负责对试卷安全保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纠正试卷保密中的违规行为,派出人员协助做好试卷的领取、分发、保管和值班守护工作。
县经信局:配合教育部门实施考点的无线电信号监控,防止不法分子利用现代通信工具干扰考试;负责互联网上招考信息的处置工作,采取有效手段,实时监控和清除互联网中涉及国家教育考试的有害信息,防止网络媒体对有关情况的蓄意炒作;配合县公安局对全县非法电子信号进行监控。
县教育局:承担县招考委的日常工作,做好各类考试的组织和协调,按照考务工作的要求严密组织、规范操作,切实做到各类考试工作“准确、保密、按时、守纪”。严格按试卷的保密相关要求,做好试卷安全保密工作;狠抓考纪考风,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考试中发生大规模集体舞弊事件和有预谋的舞弊事件;人防技防并举,坚决防范高科技作弊等恶性事件;加强对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创设优质的考试环境,确保考试安全、顺利。
县民宗局: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少数民族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和录取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考试期间考点周边治安秩序、交通秩序整治和维护;负责做好安全保卫和交通管理工作,安排人员、车辆参与试卷押运、值班守护及考生护送工作;配合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严格执行户籍管理制度,杜绝考试报考中弄虚作假等违纪事件的发生;对网络进行严密监控,及时清除网络上危害考试的有关信息;配合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严厉打击不法分子出售考试作弊工具等违法行为。
县监察局:加强对全国教育统一考试工作及成员单位履职的督促检查,及时查处考试违纪违规事件。
县财政局: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国家统一考试的经费预算和管理工作,保证正常的招生考试经费开支。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教育、公安等部门,打击不法分子出售考试作弊工具等违法行为。考试前和考试期间加强考点食堂和周边饮食点餐饮食品安全检查、整治,努力改善校园周边餐饮消费环境,杜绝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切实保障餐饮食品安全,防止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和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做好考试期间考点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严禁娱乐场所和建筑工地等噪声影响考生休息和干扰考试。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考生考试期间车辆的交通运输管理工作,确保道路畅通和交通运输安全。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做好考试期间的卫生防疫和现场急救工作,派出人员做好考点的卫生防疫工作;考试前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考点周边及考场卫生状况进行全面检查;考试期间为考点选派医护人员,做好考生突发疾病的医疗服务及传染病疫情的救治和监测工作;配合教育部门做好高考考生体检工作和农村独生子女照顾加分资格审核工作。
县地震局:加强考试期间地震监测,研判地震形势,并及时向教育部门通报地震预测情况。
县气象局:加强对考试期间气象情况和自然灾害的监测和预报,及时提供预报信息。
县公安消防大队:全面做好考试期间考点学校及涉考学校的消防工作。考试前为相关学校师生开展消防知识宣讲、消防应急演练,深入考点及周边宾馆、商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考试期间派消防车辆和消防人员到考点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县供电公司:负责做好报名、考试和志愿填报期间招生考试部门和相关学校的电力保障,确保考试用电,避免考试过程中停电或电力不足等责任事故的发生。
县电信公司:负责做好报名、考试和志愿填报期间招生考试部门和相关学校的网络通讯保障工作,确保网络的畅通。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3日
抄送:县委办,县委宣传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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