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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以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为主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0803431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2年06月26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以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为主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262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以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为主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楚雄矿冶股份有限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14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以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为主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楚政办通〔201242号)要求,切实做好全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现就以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为主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云政发〔2011229)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按照“一树立、三坚持、三强化”的总体要求,以“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为目标,切实抓好安全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执法“三项行动”,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技术装备、安全监管能力“三项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着力加强各类事故预防工作,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内容及工作目标

(一)主要内容

1.认真贯彻国发〔201140号、国办发〔201214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和(云政发〔2011229)

2.扎实抓好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即: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行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技术装备建设、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二)工作目标

1.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深入开展安全责任落实行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等四个体系。各级政府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主要领导担任安委会主任,常务副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落实领导现场带班、安全生产承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规范安全生产经营行为。

2.以“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为目标,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加强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查检查,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冶金、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扎实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联合执法行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冶金、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在各自领域抓好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执法工作。

4.全面加强安全标准化建设,着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全面完成非煤矿山标准化建设,年内非煤矿山企业要实现95%的达标;危险化学品、加油站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在年内要实现80%以上的达标;建筑施工、工商贸、电力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达标率不低于50%;新开工项目100%创建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

5.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建设,着力提高安全保障能力。非煤地下矿山50%以上建成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三等以上尾矿库安装在线监测设施;所有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道路专用车辆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全国联网联控系统。

6.全面加强监管能力建设,着力提高安全监管水平。完成县、乡镇安全生产执法机构、队伍、装备建设;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监管装备配备工作文件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168号),配备县、乡镇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监管装备;县、乡镇安全监管人员培训达70%

三、目标任务分解

(一)县、乡镇人民政府

1.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和较大事故起数不突破州人民政府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2.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县级政府由主要领导担任安委会主任,常务副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主抓安全生产工作。县、乡镇人民政府每年至少召开2次常务会议和乡镇政府办公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政府或安委会每季度召开1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政府主要领导每半年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政府副职每季度听取和研究1次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3.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进一步扩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签订范围,负有行业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与政府签订责任书,完善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奖惩。

4.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行动。县、乡镇人民政府每季度组织有关部门开展1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查工作和“打非治违”联合执法行动。

5.督促有关部门完成安全标准化和技术装备建设目标任务。确保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加油站和烟花爆竹企业80%以上达标,非煤矿山和尾矿库达标率达到95%以上,建筑施工、工商贸、电力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达标率不低于50%;涉氯涉氨等高危化工企业100%完成自动化改造,促进非煤地下矿山企业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和三等以上尾矿库监测系统建设,促进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建设,促进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道路专用车辆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6.根据云政办发〔2009168号要求,按标准100%为县、乡镇安全监管部门配齐安全监管装备。

(二)县级有关部门

1.有效遏制本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控制在考核指标以内。

2.安排部署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每半年听取和研究1次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每季度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召开1次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切实加强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3.指导各乡镇和监管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执法“三项行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标准化、技术装备和保障能力建设任务。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冶金、特种设备、旅游、教育、农业机械、水务、电力等监管部门每半年对所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1次督查。

4.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全国第11个“安全生产月”活动。

5.有关行业监管部门还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委办)负责全县“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工作的综合指导和协调,组织开展全县综合督查检查,定期向县人民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负责督促非煤矿山和尾矿库标准化达标率达到95%以上,危险化学品、加油站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80%以上达标,建筑施工、工商贸、电力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达标率不低于50%;督促50%的非煤地下矿山建成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三等以上尾矿库建成监测系统,涉氯涉氨高危化工企业100%完成自动化改造。

县住建局负责督促新开工项目创建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县交通运输局督促创建公路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督促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等道路运输企业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达到100%,并做好接入全国联网联控系统的有关工作。

县公安局、经信局、国土资源局、质监局、教育局、农业局、水务局、文体广电旅游局及其他部门负责抓好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三)有关企业

1.切实抓好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有效减少一般事故,遏制和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2.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认真落实企业领导现场带班、安全生产承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教育培训等制度,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规范安全生产经营行为,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企业要建立和落实岗位安全看板管理、班组安全标准化考评、现场安全状况评估等制度。

3.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管领导每月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召开1次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每季度督查1次下级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4.认真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作业岗位每班一检查,班组车间工段每周一排查,企业每月一检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及时治理一般隐患,重大隐患治理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每月向县级安全监管部门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认真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制定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按准备阶段、对标检查阶段、整改达标阶段、试运行阶段、申报评审阶段五步创标法开展创标工作。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100%达标;非煤矿山和尾矿库企业、建筑施工、工商贸、电力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自觉开展标准化达标工作;建筑施工企业自觉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

6.落实安全技术装备建设。非煤地下矿山建成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斜井提升必须实现“一坡三档”,按照规程规定建成躲避硐室,三等以上尾矿库安装在线监测设施,涉氯涉氨等高危化工企业100%完成自动化改造,所有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道路专用车辆自觉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全国联网联控系统。推广使用先进技术和装备,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装备。

7.加强安全生产能力建设。有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管理机构和人员,作业场所配备必须的安全检测装备,为安全管理部门配备安全检查装备,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安全防护用品,有应急救援队伍和针对性强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以“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得到落实。县人民政府将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列为政府重点督查的重要工作,每季度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进行1次督查。县级有关部门和企业要细化工作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明确进度安排和时限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落实“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各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强化督促检查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列为201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每季度要对“三项行动”、“三项建设”落实情况进行1次检查督查,企业每月至少要组织进行1次检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县安委办将会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对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和企业落实“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每季度督查1次,年底对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业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和企业,要进行通报批评或者约谈,限期整改,并按照程序问责有关责任人。

(三)认真做好工作汇报。“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工作实行季报告制度,相关报表实行月报告制度。请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每季度末和每月25日前分别将工作进展情况和附表报县安监局(安委办),年底将“安全生产年”总结报县安监局(安委办),县安监局(安委办)每季度向县人民政府作专题汇报。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安全  生产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6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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