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大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姚县2013年中药材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0803389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3年11月06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姚县2013年中药材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现将《大姚县2013年中药材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姚县人民政府
2013年5月20日

 

大姚县2013年中药材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根据《中共大姚县委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药材产业发展的决定》(大发〔2011〕11号)及《大姚县“十二五”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为加快推进大姚中药材产业发展,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提出的2013年中药材种植任务目标,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抓住云南省建设“桥头堡”的战略机遇和省委、省政府大力发展“云药产业”的机遇,全面落实州委、州政府加快天然药业发展的重大部署,以大姚优越的自然条件和丰富的中药材资源为基础,建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种植基地为支撑,以加工、营销龙头企业为保障的中药材产业体系,将中药材产业建成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优势特色产业。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合理规划和布局,选准品种优势,在气候、水土适宜地方进行种植。
(二)坚持试验示范推广的原则。加强与科研机构、专业机构的合作,建立试验示范基地,做好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选择适宜品种推广种植。
(三)坚持市场导向原则。必须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适时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实现效益最大化。
(四)坚持标准化生产经营原则。认真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加快认证步伐,形成从中药材种植到药品进入市场畅通无阻的绿色通道。
(五)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加强对濒危和紧缺中药材资源的保护和野生中药材资源的人工栽培研究,合理开发,促进生态环境不断优化。
三、目标任务
(一)2013年全县新植中药材9000亩以上,其中100亩以上规模化连片种植达12片以上。探索建立我县中药材种植试验示范基地、良种繁育基地和中药材标准化种植基地。
(二)重点推广续断、玄参、木香、重楼、灯盏花等种植技术相对成熟、市场需求大、适宜我县大面积推广种植的品种;开展钮子七等名贵濒危野生中药材的人工抚育驯化工作;建设续断、玄参采种基地100亩以上。
(三)实施以金碧制药有限公司为主的制药企业技改扩建工程,强化企业自主创新,积极探索“厂院(所)结合”的发展路子,增强研发能力,扩张总量,提升档次,壮大产业规模。
四、扶持政策
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州对中药材产业发展的投入,县财政加大投入,重点扶持中药材试验示范种植基地建设、中药材规模化连片种植、集约化经营连片种植及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组织。
(一)对利用林地、山地和农作物间套种中药材规模连片种植的扶持:连片规模达20亩以上(含20亩),每亩补助40元。
(二)对利用好田好地实现规范化种植、集约化经营连片种植的扶持:连片规模达20亩以上(含20亩),每亩补助60元。
(三)对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组织的扶持,由中药材种植企业或中药材加工企业牵头,组建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组织,提供籽种、农药、化肥和技术服务,与种植户签订中药材种植订单500亩以上,形成定单生产,最低保护价收购。当年中药材销售收入600万元以上的,补助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组织1万元。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各乡镇、县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让群众充分认识中药材产业的市场前景和发展优势,增强中药材种植的信心和决心。县中药材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共同推进中药材产业发展的良好局面。各乡镇要建立健全强有力的中药材产业发展领导机构,选配2—4名懂技术、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组成办公室,具体负责中药材种植技术的指导、服务和统计上报工作,同时要把中药材种植任务分解到村、组,规划到地块,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完成2013年我县中药材产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实现中药材产业健康发展。
(二)创新发展模式,提高组织化程度。在中药材种植面积相对集中、种植品种相对固定的乡镇,引导成立中药材种植协会或专业合作社,形成“企业+基地+农户”、“企业+合作社+农户”等发展模式,带领农户发展规模化种植。鼓励、支持中药材种植企业、大户租赁土地发展规模化、集约化种植中药材。种植企业要提供籽种、农药、化肥和技术服务,签订订单和最低保护价,带动群众发展种植中药材。
(三)加强队伍建设,建立服务体系。加强中药材种植科技人员的培养,整合农业、林业、科技等部门的技术力量,建立中药材发展科技服务体系,强化中药材种植、管理、病虫害综合防控等技术的推广运用和新品种的引进、示范、推广。加强对中药材品种选育、良种繁育、栽培技术、采收加工等研究,强化种植、管理技术培训,大力提升中药材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支持种药企业建立中药材种植试验基地和良种繁育基地,开发适宜本地大规模种植、市场潜力大的新药品种。认真组织开展中药材种植科技培训,力争每个乡镇有3-5名懂中药材种植技术的科技人员,每个村委会有1-2名中药材种植技术辅导员,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中药材种植、管理人才队伍,
(四)坚持典型引路,办好示范样板。各乡镇要认真办好1片连片面积在100亩以上的乡镇长中药材种植示范样板,涉及中药材产业发展的村委会要办好1-2片连片面积20亩以上的示范样板,示范样板必需按照“选好供应良种、加强田间管理、统一技术指导、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定单收购”五个要求,提高科技到位率,发挥好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五)培强龙头企业,打牢发展基础。加强与省内外知名制药企业和医药销售企业的合作,形成联合体,实现中药材生产、加工、经营向集约化、规模化转变,进一步延伸中药材产业发展链条,提升产业档次。培育高科技中药生产企业,培强壮大龙头企业,带动中药材产业的发展。实施以金碧制药有限公司为主的制药企业技改扩建工程,积极探索“厂院(所)结合”的发展路子,增强研发能力,扩张总量,提升档次,壮大产业规模。
(六)加大招商力度,增强发展活力。全县各招商团、招商分团要把中药材种植、加工、开发作为招商引资工作的重点,加大中药材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突出园区招商、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招商和彝族医药研究成果转化招商。通过招商引资引进、培育1—2家中药材加工企业,6—10户中药材种植企业,有效带动我县中药材产业发展。
(七)强化产业投入,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省、州对中药材产业发展的扶持。县财政投入一定扶持资金,扶持中药材试验示范种植基地建设、中药材规模化连片种植及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组织。探索中药材产业发展小额贴息信贷体系,扶持发展中药材种植,推动中药材产业发展。
(八)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要充分认识中药材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通过深入广泛的宣传发动,让中药材种植户充分认识中药材广阔的市场前景和发展优势,为我县中药材产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推动我县中药材产业发展。
(九)建立激励机制,严格考核奖惩。进一步健全中药材产业发展目标考核机制,完善考核办法,全面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大奖惩力度,对推动中药材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和问责,充分激发和调动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