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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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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姚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0803384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3年11月06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姚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楚雄矿冶有限公司:
    《大姚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姚县人民政府
2013年6月27日

 

大姚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期全国接连发生的多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州人民政府召开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自2013年6月至9月底在全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近期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视会议以及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把集中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省人民政府李纪恒省长“三个100%”(100%的企业全覆盖检查,100%的隐患挂牌整改,100%建立安全检查档案)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夯实基础年”各项工作,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有力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和经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
二、检查范围
全县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道路(水上)交通等工贸行业,消防、建筑施工、重点建设工程、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加工、民用爆炸物品、旅游、水利、电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等行业领域。突出检查近期事故多发的重点乡镇,道路交通、非煤矿山、消防等重点行业,学校、医院、商业、文化娱乐场所、车站、旅游景点等重点场所,以及农民工等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工业园区安全管理,挂牌督办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彻底根治的重点问题和隐患。
三、检查的重点内容
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度的要求,大检查要紧紧抓住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三个主体”(乡镇人民政府、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生产经营单位)的责任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责任体系。
(一)政府及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各部门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推进“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是否落实政府和部门对安全生产的领导和监管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查处每一起事故、严格追究每一起事故责任;是否落实主要领导任安委会主任、常务副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其他领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规定,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来抓;是否按照《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十看十查的通知》(云安〔2013〕2号)要求,认真查找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行政许可、隐患排查治理、基层基础建设、属地监管责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举报奖励、领导责任、应急救援预案、上级工作部署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是否加强对大检查工作的领导和督查检查;行业主管部门是否对所属企业自检自查情况进行抽查督查。
(二)企业
对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行业标准化达标评级标准、技术规范要求,重点检查企业保护职工生命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是否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完善;领导干部现场轮流带班管理制度是否推行;生产设施设备是否定期养护和检测;安全监测装备和个体防护用品是否配备;“三违”行为是否定期检查和处罚;外包队伍是否纳入统一管理;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是否到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是否开展;安全隐患是否有效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重点部位是否实现在线监测监控;应急救援预案、队伍、演练、物资储备是否到位;汛期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是否按照要求开展安全生产自检自查,按时填报自查情况。
重点行业领域
    1.非煤矿山。是否对非法盗采、群体性私挖滥采、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等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是否开展非煤矿山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和深化专项整治工作;地下矿山安全出口、机械通风系统、提升运输系统是否健全完善,防排水设施、顶板边帮和采空区管理是否到位;砂石厂是否存在高陡边坡、违规爆破、一面墙开采;排土场是否存在一面坡排土,抗滑和防排水措施是否到位;尾矿库坝体是否稳定,排渗排洪设施是否完好,汛期安全防范措施和值班值守制度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建设任务是否完成。
2.道路(水上)交通。运输企业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把“三超一疲劳”和驾驶员安全素质教育关;客运车辆和危货运输车辆是否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GPS动态监控装置;道路客运和危险货运输企业是否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有关部门是否开展公路客货运车辆、农村地区微型面包车严重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以及货车违法行为“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专项行动;是否对客货运驾驶人进行清理排查、清理违法记分、清理违法记录;是否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员进行审验教育;桥梁、隧洞、危险路段、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和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是否到位;临水临崖、长下坡、急弯等部位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进一步完善;乡镇船舶、水运企业,库(湖)区旅游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是否落实;渡口渡船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和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是否开展。
3.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剧毒、易燃易爆化学品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的安全隐患是否得到有效治理;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是否到位;涉氯、涉氨等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仓库是否符合《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和《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要求;打击治理烟花爆竹“三超一改”、非法经营是否取得实效。
4.民爆物品。安全保障措施和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三违”、“四超”现象;是否严格定员守护;安全监控设备、防火防爆设备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
5.建筑施工和重点工程项目。是否存在违反法定建设程序、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脚手架、高支模、隧道、桥梁、深基坑、起重机械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等设施设备运行是否安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6.冶金等工贸行业。是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规模以上工贸行业企业是否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国家明文规定的淘汰落后产能、工艺技术及设备是否存在;重大危险源是否适时检测监控;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
7.消防安全。宾馆、酒店、商场、体育场馆、会堂、娱乐场所、医院、学校、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责任人、操作规程、预案演练、巡查检查、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值班值守等是否到位;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城中村、“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九小场所”的防火间距、防火防烟分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危险品经营、储存单位是否按照火灾高危单位管理要求,采取严格的消防措施;有关单位消防行政许可、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是否明确、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
8.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否依法履行质量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车站、商场、医院、办公区域、居住小区、宾馆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是否合格;大型游乐设施、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充装站、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烘缸(筒)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严厉打击城乡结合部小企业小作坊非法使用“土锅炉、土容器”的行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制度、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作业人员上岗证、定期检验、应急预案的建立和演练是否落实。
9.食品药品加工。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使用设施、设备、安全附件是否安全;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是否到位,维护及运行情况是否正常。
(四) 汛期安全防范
是否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是否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顺利进行,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唐聆燕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王文清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汪光献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  滨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林帮荣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黎明俊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曹  波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何兴平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张永华同志担任,负责日常事务及协调工作。
同时,根据安全生产行业分管工作职责,领导小组下设7个工作组具体抓好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各项工作。
(一) 企业检查组
     组  长:王文清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张  聪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张永华  县安监局局长
             金彩云  县经信局局长
             王海龙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文建华  县质监局局长
             杨映张  县环保局局长
职  责: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尾矿库、工矿商贸、电力、特种设备、地质灾害、有毒有害物排放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安全监管、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应急管理机制等工作。具体为:
    县安监局: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尾矿库等企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进行专项治理;对重点区域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存在的安全隐患实施专项整治。
县经信局:负责工贸企业、工业园区及发电企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开展工业企业重点部位、安全技术及淘汰对生产安全有影响或可能造成事故的专项整治。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预防、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无证生产经营或私挖滥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县质监局: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对长期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开展安全专项整治。
县环保局:负责对尾矿库尾矿砂排放、涉及有毒有害气体液体排放的企业等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基础设施检查组
 组  长:汪光献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邢东波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高培勇  县移民局局长
         李贵昌  县住建局局长
    职  责:负责移民搬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及工程用车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塔、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等措施。
(三)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检查组
组  长:李  滨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曹丕红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李雪平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谢祖华  县公安局副局长
            鲁  建  县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
            刘雪冰  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职  责:负责道路交通、消防、公路建设工程、客运企业、民爆物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和深入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具体为:
县公安局:负责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大检查的统筹协调和对民爆物品运输、储存、使用及安全监控设备、防火防爆设备等方面的安全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公路建设工程、水上交通及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认真做好“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的相关工作,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强化车辆例保例检,积极对非法违法客运、营运车辆开展安全专项整治。
县公安交警大队:负责深入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加大路检路查力度,严厉查处超速、超载、酒后驾车、疲劳驾车、低速载货汽车超载、农用车及拖拉机违法载人等行为,查处“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货车违法行为“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专项整治。
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对“三合一”、“多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学校、商场、市场、影剧院、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大检查、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以人员密集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高层地下建筑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四)重点建设项目检查组
组  长:林帮荣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邢东波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罗世全  县发改局局长
        杨晓剑  县气象局局长
         李贵昌  县住建局局长
   赵琼芬  县城投公司董事长
            吴泰国  县供电公司经理
职  责:负责重点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工程、保障性住房、防雷设施、能源建设、供电设施等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及专项整治。具体为:
县发改局:负责重点建设项目、能源建设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
县住建局:负责建筑施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城市防洪设施、城市公共安全设施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以及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全县各行业防雷设施、人工增雨作业、天气预报技术性能等安全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及专项整治等工作。
县城投公司:负责本单位直管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防洪设施及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
县供电公司:负责所管辖的变电、供电、线路架设、农网改造等电力设施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整治及专项整治,加强事故预防工作,确保供电安全。
(五)社会事业检查组
 组  长:黎明俊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曹丕红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周建民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刘建忠  县教育局局长
            王劲松  县卫生局局长
            何继文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周春祥  县民政局局长
职  责:负责各类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旅游场所、医疗机构、民政福利院及敬老院、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校园、学校周边环境等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具体为: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影剧院、体育场馆、网吧、旱冰场、旅游景点、媒体信息传输等安全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及专项整治,督促相关单位对各类安全设施设备进行一次深入细致的检测检修,清除隐患,落实责任,做好各项事故预防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全县各类学校周边环境、师生离返校安全责任落实等安全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及专项整治,做好各类学校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全县各类医疗机构的安全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及专项整治,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县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对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安全检查,对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进行安全检查。
    县民政局:负责民政福利院、敬老院的安全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对不安全的娱乐设施、公共设施等进行专项整治,及时清除隐患,确保敬老院人员密集场所安全。
   (六)农林水检查组
组  长:曹  波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邢东波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王荣书  县农业局局长
            杨生涛  县林业局局长
            普开清  县水务局局长
职  责:负责水利建设工程、水库、自来水厂、森林防火、森工企业、农业机械等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排查整改安全隐患,落实责任及应急措施,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具体为:
县农业局:负责各种农业机械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及专项整治,做好农机查验、清理及整顿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森林防火、森工企业等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
县水务局:负责水利建设工程、水库、自来水厂涉氯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
    (七)工作检查督查组
组  长:杨  波  县监察局局长
副组长:张永华  县安监局局长
        杨新明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成  员:刘明乾  县公安局副局长
        谢祖华  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师兴  县安监局副局长
        张家兴  县监察局副局长
职  责:对各乡镇、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检查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跟踪整改到位;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落实,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法进行责任倒查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五、检查形式和方法
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属地监管、行业管理的要求,对照安全生产自检自查表细化的内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全面开展安全自检自查,深入细致彻底地排查检查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检查结果由检查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签字认可。企业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对风险进行评估,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挂牌督办整改。排查情况、整改结果都必须经过法人代表签字,在本单位内部公开,并接受群众职工监督。同时,将隐患排查治理统计表并报县级行业主管部门。
六、工作步骤
此次大检查工作时间严格按照国务院、省、州人民政府确定的从6月开始至9月底结束的要求进行,全县大检查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具体是: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3年6月14日至6月25日)。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要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强化安全大检查的宣传发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措施,明确职责,抽调人员组建工作机构,完成上报第一阶段相关表册资料。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3年6月26日至7月31日)。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开展自检自查,搞清基本情况;完善填报相关表册和统计工作数据,申报县人民政府挂牌督办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事项;收集整理各部门和单位开展工作情况和信息,对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进行集中督导检查。
(三)督查落实阶段(2013年8月1日至8月31日)。县人民政府抽调督查组深入各乡镇、部门和企业现场检查督查工作落实情况和自查自纠阶段查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乡镇申报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进行复查核实,政府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分级挂牌督办;县安委会和办公室对辖区内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采取不同形式向社会公告,对安全生产领域抗拒执法、不执行安全生产指令等典型案件向社会公开曝光,收集、整理、完善相关材料,确保按时完成整改。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3年9月1日至9月30日)。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单位、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进一步跟踪解决和落实大检查中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认真总结在大检查工作中形成好经验和做法,完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推动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建设;总结上报大检查工作总结和相关资料、图片、表册等工作,完善大检查工作立档归案备查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切实加强领导,迅速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案,严格对照检查重点内容,逐项填报、逐条登记汇总上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在全县开通安全生产隐患举报电话(6221737),凡对安全隐患进行举报的,按照《大姚县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办法》给予奖励,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同时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公开曝光。县安委会办公室要及时编发简报专刊,反映情况、交流经验。
(三)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坚持“命”字在心、“严”字当头,敢抓敢管,忠实职责,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四)强化统筹,完善制度。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统筹推进,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五)认真总结,及时上报。为及时掌握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各工作组、各乡镇、各部门要在2013年6月30日、7月31日、8月31日、9月30日前把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和附件1—4表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安监局,联系电话:6221737)。大检查结束后,于10月5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报告报送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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