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大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通知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0803380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3年11月06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楚雄矿冶

《大姚县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31日

 


大姚县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常识,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和素质,进一步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省州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安全生产“夯实基础年”活动、推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三面向”(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注重实效,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加快实现根本好转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文化力量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从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县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和企业同时开展。
四、活动安排
(一)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1.活动内容: 2013年6月1日至6月3日,县、乡镇分别组织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会议。期间,县安监局负责统一在县城区悬挂5条宣传布标;各乡镇在显眼位置、街道悬挂3条以上宣传布标;相关职能部门监督企业在厂区悬挂安全生产宣传布标、挂图和生产现场设置警示标志。县文体广电旅游等宣传部门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报到,进行安全生产现场采访,在相关栏目中播出安全生产专题、访谈等,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浓厚氛围。
2.组织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监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二)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
1.活动内容:2013年6月3日至6月9日,由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牵头,县安监局等部门参与组织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干部职工观看安全生产主题宣传片《安全发展,成就辉煌》和警示教育片《伤逝》、《职责》、《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3版)》。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组织开展一次典型事故和身边发生的事故案例剖析会,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探索规律,充分利用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讲解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增强防范事故的主动性和针对性,有效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1.活动内容:2013年6月9日为“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由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分别在县城主街道、白塔广场、汽车站等公众集聚场所设置咨询点,布置咨询台,结合行业特点,布置展板、突出“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主题,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利用宣传车沿街道巡回进行录音播放宣传;发放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页等资料;热情向广大人民群众解答咨询问题;利用各类媒体、“12350”热线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生产各方面的咨询与服务。各乡镇要结合各自的实际在赶集日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挂布标、出宣传栏、发传单、举办培训班和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群众的兴趣和参与度,吸引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
2.组织单位: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
(四)组织开展安全文化周活动
1.活动内容:2013年6月10日至6月16日,由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牵头,县安监局等部门参与,开展基层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宣传活动,推出“安全生产月”主题、微电影、公益广告等一批优秀的安全生产宣教产品,夯实安全生产文化基础;组织“安全电影,情系基层”巡回放映活动,重点放映电影《安监局长》、《零的神话》;开展“同唱一首歌”活动,学唱、传唱歌曲《生命守护神》;根据实际组织各类文艺演出、法制教育等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传播安全文化,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
2.组织单位: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
(五)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1.活动内容:2013年6月17日至6月23日,由县安委办牵头,组织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各企业广泛开展不同层级、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增强应急意识,掌握处置要点,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2.组织单位: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和企业。
(六)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
1.活动内容:2013年6月24日至6月30日,分别由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牵头,县安监局等部门参与,组织开展“安康杯”知识竞赛、“青安岗在行动”活动;参与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组织的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知识竞赛活动;有条件的单位和企业组织开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论知识讲座及论坛。
2.组织单位: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
五、组织机构
(一)为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大姚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一领导、协调有关工作,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文清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李  滨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张  聪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曹丕红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华成敬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永华  县安监局局长
普永进  县公安局政委
周建民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罗家坤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刘师兴  县安监局副局长
金晓燕  团县委副书记
赵  丽  县妇联副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由张永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师兴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活动期间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导工作。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结合乡镇、部门的特点,及时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各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确保任务圆满完成。组委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1.县委宣传部:负责新闻媒体、报道、典型事例等安全生产情况的组织协调宣传报道工作。
2.县公安局:负责道路交通、消防等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3.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开通安全生产电视及广播专栏,负责组织安全方面的电影放映,负责领导讲话、现场采访、访谈等新闻报道工作。
4.县安监局:负责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企业的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负责组织企业员工积极参与“安康杯”知识竞赛活动和“青安岗在行动”,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5.县总工会:负责协调企业基层工会对员工的安全知识及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安康杯”知识竞赛活动。
6.团县委:负责组织开展“青安岗在行动”和组织青年积极参与“安康杯”知识竞赛活动。
7.县妇联:负责组织各界妇女同志参与安全知识、安全法规的宣传及参与“安康杯”知识竞赛活动。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科学筹划。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全面深化安全生产“夯实基础年”活动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和经费投入,确保“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创新思路,务求实效。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各项要求,结合实际,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从解决实际问题入手,突出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特色,创新内容和形式,注重活动趣味性、吸引力和感染力,力求使活动收到更好的效果,使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进一步深入人心。
(三)总结经验,报送信息。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的情况收集,把握活动进展及动态,跟踪协调活动中的各项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并于2013年6月30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上报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陈建明,传真:6221737)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