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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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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新型墙体材料发展规划(2013—2020)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0803357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4年10月22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新型墙体材料发展规划(2013—2020)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大姚县新型墙体材料发展规划(2013—2020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围绕规划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23日 

 

 

 

 

大姚县新型墙体材料发展规划

(2013—2020年)

 

第一章  总则

 

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节能减排方针的重要举措,是保护耕地、节约能源,建设生态大姚的需要。为大力推广新型墙体材料,促进墙体材料产品结构调整,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特编制《大姚县新型墙体材料发展规划(2013—2020年)》。

一、规划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

(三)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十二五”墙体材料革新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11〕2437号),国家工信部《关于印发建材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 

(四)《云南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2010年3月26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二、规划期限

近期:2013—2015年;中期:2016—2020年。

 

第二章  全县墙材产业概况

 

三、企业发展情况

据统计,全县现有墙材生产企业13家,其中粘土实心砖生产企业1家,其它非粘土砖生产企业12家。2012年墙体材料产量达1.79亿块标砖。其中:金碧镇:生产企业8家,产量1.2亿块标砖;新街镇:生产企业3家,产量4200万块标砖;石羊镇:生产企业1家,产量1200万块标砖;湾碧乡:生产企业1家,目前停产。在建墙材企业1家,新街镇大古衙长岭岗免烧砖厂(石羊镇分厂在建),通过机械加压制作,年产500万块混凝土砌块生产线。全县页岩砖生产企业已由2006年的2户4个厂,管理人员34人,生产工人240人,年生产能力7000万块(标砖),发展到2012年的12户13个厂(其中:隧道窑7个,轮窑5个),有管理人员92人,职工620人,生产能力2.4亿块(标砖)。

四、产品结构

全县烧结页岩实心砖产量为1.74亿块标砖,占97.15%;混凝土多孔砖和混凝土实心砖产量为500万块标砖,占2.8%;烧结实心粘土砖产量为10万块,占0.05%。

 

第三章  发展机遇

 

五、政策法规为推动新墙材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云南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发挥投资、税费、价格等政策的引导和调控作用,鼓励和支持新型墙体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和推广应用。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十二五”墙体材料革新指导意见》要求:到2015年,全国50%以上县城实现禁止生产使用实心粘土砖(以下简称“禁实”);新型墙体材料产量所占比重达65%以上;建筑应用比例达75%以上;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生产能耗下降20%;新型墙体材料技术装备整体水平显著提升,产品质量明显提高,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将粘土空心砖生产线、粘土实心生产线和3000万块标砖/年以下的煤矸石、页岩烧结空心砖生产线列入《禁止用地项目目录》。上述的各项政策法规为推进新型墙体材料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六、城镇化进程为新型墙体材料发展提供了广泛市场

从统计资料来看,随着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近三年来县城区面积逐年增加,2010-2012年我县城镇化率分别达28.5%、30.5%、31.7%,我县综合实力快速提高和第三产业迅猛发展,城市配套设施将进一步提高完善。同时,随着城乡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全社会房屋建设仍将保持较快发展,对新型墙体材料市场需求也将继续保持增长趋势。

 

第四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

 

七、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云南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以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为主线,以节地、节能、利废、保护环境和改善建筑功能为目标,以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品结构、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为重点,推进新型墙体材料行业健康发展,促进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八、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完善法规政策,依法推进;发挥企业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新型墙体材料的市场需要。 

(二)坚持统筹兼顾与合理布局相结合。统筹兼顾各地资源状况、建材企业分布情况、地理位置、交通运输条件、能源供应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等情况,按照“总量控制、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方便需求、有序发展”的要求进行规划布局,避免行业盲目发展和市场无序竞争。

(三)坚持优化结构与分步推进相结合。引导和推进企业进行战略重组,提高行业生产集约化程度,实现资源合理配置;严格控制或取缔以粘土为原料的墙材产量,分期分批淘汰落后产能与装备,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 

(四)坚持墙材革新与绿色建筑相结合。我国正在大力推行绿色建筑,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适应绿色建筑发展需求,促进新型墙体材料发展与推广应用。

九、发展目标

2013年—2015年,自然淘汰、关闭仅存的一个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逐步淘汰低档次、落后的墙体材料产品;淘汰轮窑和达不到产量规模、节能、减排、环保要求的小断面隧道窑;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装备、设备,推动技术进步。分期分批淘汰小土窑、小轮窑生产线。重组新建新型墙材生产企业3家,到2015年,产能达到3亿块标砖。新型墙体材料产量所占比重达65%以上,新型墙体材料技术装备整体水平显著提升,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生产能耗下降28%,县城规划区内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逐步向乡镇和农村转移。到十二五末,墙体材料工业总产值达1亿元以上,节约土地(林地)300亩;节约用煤达35%;节约用电达30%;机械化、自动化程度达到80%以上。

2016年—2020年,在重组的3家墙材生产企业生产设备和条件的基础上,新建、改建、扩建新型墙材生产线1-2条,到2020年,新型墙材产能达到4-5亿块标砖以上,新型墙体材料产量所占比重达85%以上。改造提升墙体材料生产企业效能,全面改造墙材企业产品结构,鼓励研发、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标准要求的新型墙体材料,实现我县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多样化,满足经济社会和建筑业发展的需求。

 

第五章  发展重点、布局、生产规模和生产工艺要求

 

十、发展重点

充分利用我县丰富的页岩资源大力发展页岩烧结多孔砖、空心砖和节能利废的非粘土质新型墙体材料,开发符合绿色建筑要求的节能、环保新型墙体材料以及配套产品,重点发展:

(一)非粘土烧结制品:发展以页岩石等非粘土为原料的烧结多孔砖和空心砖。工艺装备和产能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云南省新型墙体材料目录》要求。 

(二)蒸压制品:发展利用页岩石生产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蒸压制品。装备和产能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云南省新型墙体材料目录》要求。 

(三)混凝土制品:发展复合型混凝土保温砌块和混凝土多孔砖,实现外墙自保温。装备和产能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云南省新型墙体材料目录》要求。 

(四)轻质建筑板材:发展节能利废率高的建筑内隔墙条板、轻质复合隔墙条板。装备和产能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云南省新型墙体材料目录》要求。 

(五)配套产品:发展与推广新型墙体材料相配套的产品。

十一、发展布局

按照集中、集约发展的原则,考虑墙体材料的合理运输半径和资源依赖性,本着不在城市规划区、生态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和国道、省道、高速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建设墙材生产企业的布局原则,我县墙体材料工业的空间布局和规模如下:

(一)在金碧镇、新街镇加快发展页岩烧结多孔砖、空心砖,并完成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工作。 

1.金碧镇:在2015年前生产产能总量控制在2亿块(标砖)以内(含加气混凝土砌块);建设2条(家)机械化、自动化水平达国内一流的现代化墙体材料生产线。

2.新街镇:在2015年前生产产能总量控制在1亿块(标砖)以内(含加气混凝土砌块);建设1条(家)机械化、自动化水平达国内一流的现代化墙体材料生产线。

(二)鉴于我县山区乡镇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的实际,暂时保留石羊镇、湾碧乡墙材生产企业,但应不断提高生产工艺和装备水平,提高生产规模和产品质量,逐步达到新型墙体材料标准。

(三)2016年-2020年,在按要求分期分批淘汰实心粘土砖和落后的小土窑、小轮窑生产线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符合本县需求的各种新型墙体材料,进一步降低产品烧成能耗和节约资源,提高产品的保温隔热性能,以适应绿色建筑的发展。建设1-2条生产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的生产线,主要发展和生产页岩多孔砖、轻质条板、混凝土复合保温砌块、承重、保温、装饰“三合一”复合型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等轻质化、节能保温的新型墙体材料及新型墙体材料配套产品,以提高墙体保温隔热性能和装饰功能,实现建筑物外墙自保温,降低建筑能耗。 

按照上述发展布局,全县实心砖厂将逐步淘汰,新型墙体材料的产能将大幅提高,至2015年墙体材料产能将达到3亿块标砖,预计2020年墙体材料产能将达到4-5亿块标砖,新型墙材品种和数量可满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对新型墙材的需求。

十二、生产规模和生产工艺要求

为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环境,改变墙材生产企业小、散、乱的现状,有效规范墙材生产企业生产经营模式,提升墙材企业效能,避免墙材企业无序投入,重复建设,严格执行《云南省新型墙体材料企业生产规模和生产工艺要求》,详见附件。

 

第六章  保障措施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墙材革新

充分发挥县新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领导和协调职能,加强与国土资源、住建、工商、财政、税务、质监等有关部门联系配合,严格执行《云南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将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制定墙体材料革新的发展目标,完善政策措施,建立责任机制,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十四、加强政策引导,推动产业升级

加快落后产品、技术和设备的淘汰,对占用耕地及国家明令禁止的砖瓦小土窑、小立窑以及工艺落后、设备陈旧、耗能高、污染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简易轮窑有计划、分批次进行关闭、淘汰或者转产。引导企业整合改造提升,推进企业进行战略重组,实现资源合理配置,提高产业集中度,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大力推广节能型隧道窑、窑炉余热利用等先进生产工艺技术,推动产业升级,在2020年前实现新型墙体材料产业规模化、管理现代化、装备自动化、生产标准化。 

十五、加强基金征管,发挥调控作用 

严格执行《云南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和《云南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云财综〔2003〕84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县财政局对新型墙材专项基金实行专户管理、县住建局按规定开展审查审核计算督促缴费、县经信局作现场检查审验退费工作机制。专项基金征收纳入住建局办理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审批流程,确保在办理规划许可证前征缴到位,以防止逃缴、漏缴和少缴,真正做到应收尽收,以缴促用。对使用新型墙体材料达到规定比例的建筑工程,县经信局(县墙改办)做到应返尽返;对符合补助条件的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示范工程和经认定列入《云南省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的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按相关审批程序给予一定的县级专项基金补助。同时,积极帮助企业向上级申报专项基金补助,引导和鼓励建筑工程项目大量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扶持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做大、做优、做强,促进新型墙体材料更大发展。  

紧紧围绕墙体材料革新工作重点,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有效宣传载体,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和网络平台的宣传辐射作用,大力宣传新型墙体材料对节约能源资源、保护耕地、保护环境,维护人民利益和建设生态大姚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大力宣传新型墙体材料优越性能和正确使用方法。推动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努力营造墙体材料革新工作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附件:云南省新型墙体材料企业生产规模和生产工艺要求

附件

云南省新型墙体材料企业生产规模和生产工艺要求

类别

产品名称

生产规模

生产工艺

备注

砖  类

1.烧结多孔砖

≥3000万块标砖/

连续干燥、烧结工艺

包括烧结空心砌块

2.烧结空心砖

3.粉煤灰砖

≥3000万块标砖/

高压蒸汽养护工艺

 

4.蒸压灰砂空心砖

≥3000万块标准砖/

采用双面密压成型工艺和蒸压养护工艺

 

5.混凝土多孔砖

单机单班≥3m3/年以上

采用大棚养护或蒸汽养护工艺

6型以上砌块成型设备

6.混凝土实心砖

砌块类

1.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单机单班≥3m3/年以上

采用大棚养护或蒸汽养护工艺

6型以上砌块成型设备

2.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3.其它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4.粉煤灰小型空心砌块

5.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10m3/年以上

采用机械化、自动化切割和蒸压养护工艺

 

6.石膏砌块

单机单班≥15m2/年以上

 

 

板材类

1.石膏空心条板

单机单班≥15m2/年以上

采用自动化或半自动化机械制板成型工艺

对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制作的墙板要求另行制定

2.蒸压加气混凝土板

3.钢丝网架水泥聚苯乙烯夹芯板

4.金属面夹芯板

5.建筑隔墙用轻质条板

6.玻璃纤维增强水泥轻质多孔隔墙条板(简称GRC板)

7.纤维增强低碱度水泥建筑平板

8.维纶纤维增强水泥平板

9.纤维增强硅酸钙板

10.工业灰渣混凝土空心隔墙条板

备注:1. 混凝土制品生产企业必须配备电子配料装置并能连续机械化生产。

2. 无蒸汽养护条件的混凝土制品企业生产区占地面积须满足28天自然养护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