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制定背景及必要性说明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州委“1133”战略、县委“11233”发展目标,统筹城乡发展,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坚持质量为本、安全至上、自然和谐、绿色发展,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快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符合农村特点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系,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现大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更好保障。县人民政府是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县交通运输局作为全县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行业管理的责任单位,要为地方公路管理段及乡镇提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有效依据,方便今后公路管理和养护,因此起草出台《大姚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办法》完全有必要。
二、制定依据及合法性说明
为进一步管理好、养护好农村公路,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40号)、《楚雄州深化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实施办法》(楚政办通〔2020〕1号)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大姚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办法》的制定好起草完全符合相关文件精神。
三、文件制发经过的程序
为规范我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推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更好地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2020年7月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到周边县市实地考察学习,参照兄弟县市好的经验做法。回来后我局结合我县实际积极组织人员,在县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和深改办的指导下代人民政府草拟《大姚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0年9月向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农业农村局、公路管理等单位征求修改意见。结合相关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进行了仔细梳理和认真研究,并对相关意见和建议提出了是否采纳的理由和依据,根据征求的意见,通过修改完善。经云南南坤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通过合法性审查后,形成了《大姚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办法》提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于2020年12月25日,经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第六条:“制定规范性文件一般应当经过下列程序:起草调研、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登记编号、公布、备案”的规定,目前向社会公布。
四、主要内容
《大姚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办法》共六章三十七条。
第一章是总则,共四条。明确制定本实施细则的依据;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养护范围和方式。
第二章明确了组织机构及职责,共七条。主要是成立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明确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县人民政府是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县交通运输局是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行业的责任单位,县地方公路管理段负责县道公路管理养护和指导监管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乡镇人民政府是乡道、村道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设定2名以上专兼职工作人员,健全乡镇交通运输管理所,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组织好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
第三章主要是明确管养资金筹集渠道和管理使用办法,共七条。明确自2021年起,省、州、县三级公共财政一般预算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标准为:县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除省级承担的30%外,其余70%分别由州级财政承担20%、县级财政承担50%。补助资金的计算依据为省交通运输厅认定并纳入统计年报的农村公路里程。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对公共财政用于农村公路的资金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审计部门负责定期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鼓励将农村公路建设和一定时期的养护进行捆绑招标,把农村公路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经营性项目实行一体化开发,运营收益部分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积极探索开展农村公路灾毁保险。
第四章主要是健全明确管理机制,共十二条。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逐步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鼓励通过签订长期养护合同、招投标约定等方式,引导专业养护企业加大投入,提高养护机械化水平;按照 “政府主导、行业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逐步消除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盲区。加强农村公路应急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应急抢险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抢险队伍、物资及机械设备;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宣传有关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农村公路沿线开展长期性的爱路护路和安全教育,加强“治超”工作和严格落实农村公路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确保“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
第五章主要是建立管理养护工作的考核激励机制,共四条。加强对管理养护工作的检查考核,探索建立县级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以奖代补”激励机制。
第六章是附则,共三条。明确本细则自印发30日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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