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意图。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政府会议决策部署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云南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要求,切实做好“十三五”期间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在矿山、冶金和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19〕406号)精神和省、州卫健委要求,结合我县当前职业卫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出现的新问题,决定在矿山、冶金和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有必要及时成立我县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全面加强我县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强化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工作责任落实,提高职业病防治工作整体水平。
二、起草及征求意见和审核情况。
《通知》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起草。起草组认真组织整理相关基础资料,仔细研读上级指导意见文件,深入分析全县乡镇基层尘肺病防治工作现状,在充分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基础上形成了《通知》初稿。《通知》初稿形成后首先在卫健系统广泛征求了意见,修改完善后经县卫生健康局班子审议后形成《通知》(征求意见稿)文本。4月23日—5月3日,书面征求了医保、应急、民政、人社、发改、财政等9家县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县委编办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报经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和政府分管领导审阅形成本次会议提请审议稿。
三、主要内容。
《通知》确定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办公室主要职责,并明确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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