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2021年8项民生工程和10件惠民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21〕5号)要求,为进一步将各项民生实事落到实处,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楚雄州2021年8项民生工程和10件惠民实事进行分解立项督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2021年8项民生工程和10件惠民实事分解立项督查事项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州委九届九次全会、县委十四届九次全会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2021年8项民生工程和10件惠民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21〕5号)文件精神,精心办好楚雄州2021年“810”涉及我县事项,进一步推进公共服务领域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让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现对楚雄州2021年8项民生工程和10件惠民实事涉及我县事项进行分解立项督查。
一、工作任务
(一)实施8项民生工程
1.城乡居民增收工程
(1)增加城镇居民收入
①以就业促增收,增加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稳定就业岗位,加大就业帮扶,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加强对城镇就业困难人群帮扶,实现新增城镇就业0.49万人。(牵头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②以创业促发展,增加城镇居民经营性收入。继续加大创业
担保贷款政策措施落实力度,全面落实税收、金融、人才等支持创业政策扶持创业,发放“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485户9700万元。(牵头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③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增加城镇居民转移净收入。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州关于提高社会保障待遇的各项政策。完善工资正常合理增长机制,及时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减轻用人单位和个人负担。完善多层次救助体系,稳步提高对符合条件城乡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牵头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县税务局等,各乡镇人民政府)
(2)增加农村居民收入
①着力打好“绿色食品牌”,增加农村居民经营性收入。实施“一二三行动”,抓住种子端、电商端,推进设施化、有机化、数字化;开展“三化”农业基地示范创建。2021年,认证“三品一标”8个,建成绿色食品产业基地20个,绿色高效设施规模种植比例达20%以上。粮食播种面积保持稳定,粮食产量稳定在13万吨左右。推进生猪、肉牛、蔬菜、水果、核桃、花卉、中药材、食用菌等“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发展,花椒、蚕桑、百合、魔芋、芒果等高原特色农业不断提质增效;争创全省“一县一业”核桃产业示范县,打造一批“一村一品”专业村;积极推行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实现畜禽养殖存栏、出栏不低于2020年水平,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委网信办、县财政局、县林草局、县供销社、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扶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②持续推进农村劳动力培训及转移就业,增加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稳定现有就业岗位,拓宽就业渠道,持续抓好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就业工作,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带动就业。2021年全县培训农村劳动力2.2万人次,新增转移就业0.5万人。大力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增加低收入家庭收入。(牵头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扶贫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③根治欠薪顽疾,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宣传贯彻落实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切实履行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加强劳动保障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及时查处违规违法案件,全面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牵头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④认真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增加农村居民转移性收入。认真抓好中央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兑现落实,确保各项政策及时足额兑补到农户,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牵头部门: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林草局、县烟草专卖局<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⑤继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增加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深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强村工程,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多渠道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牵头部门: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委农村改革专项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教育体育质量提升工程
(1)学前教育资源实现全覆盖。实施“一乡(镇)一公办、一村一幼”提升工程,继续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率;健全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机制,提高学前教育普惠水平;积极探索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学机制,持续开展省级示范幼儿园创建、课程游戏化改革等工作机制,不断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费收费标准,推动公民办学前教育协调发展。完成5所村级幼儿园建设,新建校舍1340平方米;积极组织幼儿园晋升省一级示范幼儿园;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8%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5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85%以上。(牵头部门: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职教改革20条,注重招生与就业并重、数量与质量齐抓、成人与成才协同、管理与发展共进,改善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开展沪楚职教合作,提升职业教育办学内涵,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扩大大姚县职业中学办学规模,进一步提升办学质量;积极推荐教师参与上海电子信息职教集团培训,争取推荐校长(副校长)到上海挂职锻炼。(牵头部门: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认真落实学生补助资助政策。认真落实好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建档立卡户贫困学生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助学金、建档立卡户贫困学生生活费补助、免学杂费;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助学金、免学杂费;高等教育阶段云南省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云南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奖励、楚雄州少数民族学子奖励、彝州建档立卡贫困学子学费奖励、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几类学生资助政策,达到应助尽助、应补尽补。(牵头部门: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扶贫办、县退役军人局、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4)加大教育信息化建设力度。以教育部教育信息化2.0规划为目标,强化“楚雄教育云”的推广和资源运用,深入推进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的深度融合,提升教育信息化的应用效益,全面赋能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全面实施地理信息系统建设,覆盖全县中小学校,利用高分辨率对地观测技术和无人机航测遥感技术,建立全县中小学空间三维地理信息平台,实现全县中小学空间分布一目了然,校园设施一清二楚,周边环境一览无遗,全面支撑教育资源可视化管理,为项目建设、校点布局、空间规划、行政决策及校园安全等精细化管理提供依据。(牵头部门: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扎实推进教育重点项目建设。加强普通高中、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学校项目建设,进一步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2021年实现大姚县职业教育建设项目顺利推进、全面完成义务教育学校“薄改与能力提升”项目建设,新建校舍7171平方米,运动场6100平方米,推动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全面提升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加大特殊教育投入力度,创新职业教育办学模式。(牵头部门: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6)实施全民健身工程。积极参与组织全民健身五项品牌赛事。开展全民健身示范活动;加快乡镇全民健身中心建设,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体育活动,持续开展“一月一赛事”活动。积极培训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不低于1万人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牵头部门: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就业创业促进工程
(1)着力稳定和扩大就业。全面落实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各项政策措施,优化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和水平,大力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推进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以工代训、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和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帮扶,实现城镇新增就业0.49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牵头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大力扶持创新创业。加大“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力度和初创实体支持力度,降低创业门槛,鼓励和支持更多劳动者创业创新。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加强创业指导和培训,持续推进创业园区、众创空间等孵化平台建设。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000万元,实现净增市场主体1400户以上。(牵头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3)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实现“一件事”打包办。继续优化“一部手机就业通”平台服务功能,实现信息数据和资源共享,进一步提升信息化管理服务能力,让更多的服务事项能够直接办、网上办。(牵头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社保扩面提质工程
(1)持续推进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以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积极引导符合条件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伤保险参保,失业保险参保实现应保尽保。(牵头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应急局、县医保局、县扶贫办、县总工会、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稳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提高社会保险待遇的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继续落实好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缴费费率、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和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利企惠民政策。按照国家和省、州统一安排,及时调整兑现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以及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稳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持续提升兜底保障水平。按照国家和省、州统一安排,及时调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标准,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牵头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健康楚雄建设工程
(1)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早预防、早排查、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六个早”防控措施,扎实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巩固前期疫情防控成果,重点抓好疫情防控方案落实落地,加快局部疫情应急处置速度,抓实抓牢人员管控排查等各项措施,宣传贯彻落实《公民防疫行为准则》(科普版),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力争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治愈率,疑似患者检测率和密切接触者管理率达100%。(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健全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暴露出来的短板和不足,继续组织实施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和疾控机构核心能力提升工程(简称“双提升”工程),规范建设县人民医院传染科,建设3间负压病房和2间重症监护病房;对县疾控中心实验室进行改造提升(项目完成后县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能力达到同级国家A类标准);对县人民医院实验室进行改造提升。修订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和队伍建设,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全州平均水平以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处置率达100%;高血压、糖尿病管理率达70%以上;加强精神专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严重精神障碍管理率达90%以上。艾滋病疫情控制在中度流行区以内,提高HIV抗体检测覆盖率,实现艾滋病感染者发现率、抗病毒治疗率、治疗有效率“3个90%”和“两个消除”的工作目标。(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扎实开展爱国卫生“7+3专项行动”,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场所的暗访督查,巩固提升创建成果,全县20%的乡镇达到国家卫生乡镇标准。继续加强控烟干预工作,深入开展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爱卫办>、县文明办、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6/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以内;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7‰以内;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5%以上;农村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达70%以上;农村妇女“两癌”筛查覆盖率达40%以上;农村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达80%以上;农村妇女免费补服叶酸覆盖率达90%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85%以上、听力筛查率达80%以上;“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营养包发放率达到85%以上,营养包有效服用率达85%以上;适龄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达95%以上,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0%以上。扎实推进县妇幼保健院等级创建工作,争取县妇幼保健院达到国家或省级能力建设标准。加快提升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能力,提升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大姚行动实施方案》,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不低于22%,人均预期寿命继续提高。全面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县域内就诊率保持在90%以上,县域内基层就诊率较上年提高,研究制定《大姚县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总体实施方案(试行)》,积极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持续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加强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建设。健全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进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落实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做细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6)努力提升中彝医药服务能力。全面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彝医药条例》,认真执行《大姚县中彝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持续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县创建成果,力争大姚县中彝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达到《云南省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标准(试行)》的要求;县内二级以上公立中(彝)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室比例达到100%,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彝)医非药物疗法比例达到100%,村卫生室提供中(彝)医非药物疗法比例达到95%。积极组织参加全州彝医药知识培训班、全州乡镇卫生院中彝医适宜技术培训班。(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7)促进大健康产业提质增效。坚持“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发展路子,构建“传统产业+支柱产业+新兴产业”现代产业体系。抓好健康服务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医疗服务能力、医疗急救能力、中彝医药服务能力、医养结合及健康养生服务能力得到提升;营造健康生活环境,力争全县医疗卫生保健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牌”推进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8)拓宽红十字应急救护知识普及范围。将应急救护知识纳入干部培训、高危从业人员培训内容,把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向学校、社区、农村延伸,通过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培训提升群众自救互救能力,降低因灾、因病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每年开展应急救护知识普及人数达总人口0.5%以上。(牵头部门:县红十字会;责任单位:县委党校、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应急局、县交警大队)
6.生态文明示范工程
(1)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坚持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聚焦突出环境问题,加快各类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100%以上;细颗粒物(PM23)浓度小于35微克/立方米;国考省考地表水断面水质达标率和优良率达到省级考核要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90%以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56%以上,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减排降碳全面完成下达目标计划。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比达26.18%以上;森林覆盖率在70%以上,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和保护能力明显提升。(牵头部门: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加快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持续巩固提升“两山”创建成果。持续推进省级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省级生态文明乡镇创建工作实现全覆盖,获得省级命名90%及以上。积极配合省级推进哀牢山国家公园申报、加强各类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湿地保护率达70%以上,积极申报百草岭国家草原公园,着力打造“滇中翡翠”、建设最美中国彝乡和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先行示范区。(牵头部门: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县林草局;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3)启动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完善乡村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物流等基础设施,提升农房建设质量,实施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全县社区和村委会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和10%,县城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除城区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20%,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4)加快推进美丽河湖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大姚班果源头小流域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启动滇中引水工程大姚受水区、渔泡江流域、金沙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盐丰水库、石羊箐头、昙华马桑箐水库等项目前期工作;稳步推进桂花中型水库建设;加快推进永丰湖清淤、蜻蛉河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工程;完成蜻蛉河、西河、小南河、六苴河河道治理和2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争取新开工一批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及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经治理后的河道实现防洪安全、岸绿、景美的目标。(牵头部门:县水务局、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5)加快推进“美丽县城”创建。聚焦“干净、宜居、特色、智慧”四大目标69项具体指标要求,巩固提升“美丽县城”创建成果,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大力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加快推进城市地下管廊、海绵城市、城乡综合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美丽县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金碧镇人民政府)
7.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程
(1)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十大工程”和“十进活动”,争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牵头部门:县民宗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积极申报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项目,促进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牵头部门:县民宗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8.养老托幼服务质量提升工程
(1)促进医养融合发展。认真落实省、州《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方案》,全县100%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县内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设立老年病科;进一步完善大姚县中彝医医院和康养中心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和发展。(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提升养老服务供给水平。一是积极争取项目新建和提升改造一批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实施养老服务机构改扩建,新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加强养老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改造;二是增加县级供养服务机构护理型床位供给,占比达到40%以上,实现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达100%;三是推进示范型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和培育,重点开展老年人急需的助餐、助浴、助医等服务,探索“老年幸福食堂”建设;四是开展困难家庭的失能、残疾、高龄老年人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牵头部门: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做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认真落实《楚雄州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力争建成1个以上具有示范效应的托育服务机构;婴幼儿早期发展知识普及率达到65%以上;婴幼儿抚养人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率达65%以上。(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实施10件惠民实事
1.“能通全通”“互联互通”收官提速行动。抓好大攀高速、元谋至大姚(新街)高速项目前期工作,全力推进永仁至大姚高速建设,实现“县县通高”目标。(牵头部门: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控辍保学巩固行动。不断健全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乡镇人民政府控辍保学主体责任,压实县级有关部门控辍保学部门责任,健全完善“双线”目标管理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日常监测通报机制、专项督导工作机制、随机督查机制、问责追责机制等六个机制,切实解决抓住因学习困难而辍学、因外出打工而辍学、因早婚早育而辍学、因信教而辍学、异地就学辍学等难点问题,不断健全完善常态化的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牵头部门: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基本医疗卫生补短板行动。实施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县人民医院卒中中心和创伤中心服务能力建设,实现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配置达标。在乡镇卫生院建设基层慢病管理中心及心脑血管救治站。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80%以上;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保持在90%以上。自愿无偿献血达到任务要求。(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公共文化服务惠民行动。积极推进《楚雄州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后续创建五年规划(2019-2023年)》及《楚雄州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后续建设重点项目》实施,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及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在服务质量、服务方式上有所提升,持续推进总分馆制建设及公共文化数字化服务平台建设;持续开展送戏下乡活动,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办好“四节”系列活动和城乡民族传统节日节庆活动;加强对县内业余文艺队的扶持力度,支持鼓励业余文艺队开展形式多样的演出活动;推进旅游公厕建设。(牵头部门:县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殡葬服务改革提质增效行动。加大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升殡葬服务水平。改建和提升改造城乡公益性公墓,统筹规划村级公益性公墓32个,逐步建立以殡仪馆为核心、乡镇公益性公墓和城乡公益性骨灰堂为基础、乡镇殡仪服务站为保障、村(社区)红白理事会为依托的殡葬服务网络。(牵头部门: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林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6.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行动。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运用和依托全国市场监管12315投诉举报平台,加强投诉举报中心队伍和作风建设,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优先受理处置食品、药品、特种设备投诉举报件,强化对“一部手机游云南”投诉平台、政府12345政务平台转办投诉举报件的办理,进一步优化服务质量,提高投诉举报处理效率,全年投诉办结率提高到96%以上,反馈回复率达100%。积极探索建立消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与县法院合作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在诉前接受法院委托先行调解消费矛盾纠纷。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扩大社会宣传,加强法制建设,教育引导消费者知法懂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7.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行动。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省有关文件要求,2021年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3个,涉及建筑81栋715户,总建筑面积5.66万平方米。(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8.公共法律服务惠民行动。巩固提升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建设,积极发挥好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标准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四级实体平台作用,着力推广“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云南法网”和掌上“12348手机APP”的普及和运用。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到村(社区)开展普法、到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积极开展律师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事项、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承担“一村(社区)一民营企业一法律顾问”微信群和面对面法律咨询。实现全县所有社区、村委会法律顾问全覆盖,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回应率达到100%、矛盾纠纷调处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7%以上。(牵头部门: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9.特殊困难群体关心关爱行动。持续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规范低收入困难群众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加大部门数据共享和比对,提高精准认定水平。精准认定特困人员,稳步提高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补助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简化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程序,提高救助效能,充分发挥临时救助“解急救难”作用;建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救助平台,依托楚雄党建引领“治理通”中“困难救助(找政府救助)”专栏,让困难群众通过手机即可申请救助事项,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救助信息聚合、救助资源统筹、救助效率提升,实现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温暖救助、智慧救助,有效防范返贫致贫风险,构建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持“以人为本、政府负责、严格监管、协同配合、标本兼治”的基本原则,着力加强和改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切实维护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持续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强化儿童分类保障,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感染儿童纳入基本生活保障;精准认定医疗救助对象,优化完善医疗救助信息系统,持续推进救助对象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帮助困难群众减轻医疗费用负担。(牵头部门:县委网信办、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残联、县扶贫办;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应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0.“数字楚雄”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惠民行动。推进千兆宽带建设,提高网络承载能力,互联网州际出口带宽达2.4T交通枢纽、学校医院、主要产业园区等重点场所千兆宽带覆盖率达100%;加快乡村百兆光网建设,推动光纤宽带网络向乡镇和农村地区延伸覆盖,行政村宽带网络接入能力达200M。加快县城主城区、乡镇、重点景区、工业园区、物流园区、企业、医院学校、交通要道、矿山等区域5G网络覆盖,推进5G在社会治理、产业转型升级、民生服务的融合应用,推动“5G+工业互联网”应用,推进5G在4A级以上景区、特色小镇“5G+智慧旅游”应用落地,2021年,全县新建4G基站30个、5G基站20个,实现自然村通信信号全覆盖。通过“补短板打基础、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三步走,建成高速、移动、安全、泛在、优质的新一代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激发创新活力、促进产业繁荣。(牵头部门: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电信大姚分公司、移动大姚分公司、联通大姚分公司、云南广电网络大姚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2021年2月底前)。各牵头部门要分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时将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确保目标任务和责任分解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3月至12月)。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按照牵头部门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有关要求,排出任务清单,工作时间表、工作进度表,采取有力措施,逐项对照抓好落实,确保工作稳步推进。
(三)检查考核阶段(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要围绕全年完成楚雄州2021年8项民生工程和10件惠民实事涉及我县事项落实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及时向牵头部门报送工作完成情况,牵头部门要对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形成全年工作完成情况报告,报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室(联系人:樊文菊,联系电话:6222431,邮箱:408198807@qq.com)。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楚雄州2021年8项民生工程和10件惠民实事涉及我县事项顺利推进,县人民政府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何兴平同志为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及牵头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县级各牵头部门要成立推进实施工作小组,负责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落实工作责任。推进落实楚雄州2021年8项民生工程和10件惠民实事涉及我县事项,县级各牵头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要根据具体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任务落实到单位、到人,切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分解下达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强化整体推进。各牵头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明确阶段性工作任务,工作责任落实到人,资金落实到位,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反映报告,不允许不解决不推进又不报告的情况发生。要切实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楚雄州8项民生工程和10件惠民实事涉及我县各项目标如期完成。
(四)严格督查考核。各牵头部门必须每月对工作推进情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存在困难问题等进行分析研判,并将工推进情况于每月25日前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室(联系人:樊文菊,联系电话:6222431,邮箱:408198807@qq.com),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室视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督查,督查结果纳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的扣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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