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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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公告

发布日期:2026-10-23浏览量:次

大姚县人民政府

公  告


曾子龙:

本机关受理你认为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未按照法定要求就你的举报事项履行书面告知义务的行为违法申请行政复议一案,经审理依法作出楚大政复〔2026〕52号《行政复议决定书》,根据你提供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进行了邮寄送达(中国邮政EMS单号:1310072382352),因你收件电话无法接通导致信件被退回,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决定书内容如下:驳回申请人曾子龙的行政复议请求。请你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前往大姚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5号司法局303办公室,联系电话:08786148181)领取该行政复议决定书,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若你不服该行政复议决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元谋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