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首页 >> 正文

大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索 引 号:dyx064-/2022-0215001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森林公安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生效日期:

监督索引号53232600431200000


大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大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大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大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大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林业和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导、督促、检查全县森林公安队伍及业务建设;掌握全县森林公安工作信息,分析、研究、预测林区治安形势和动态,制定对策并提出处理意见,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提供决策依据;组织、指导全县重大涉林案件的侦破工作,依法行使林区治安管理权和刑事、公安行政、林业行政执法权。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林业、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1、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纳入大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预算编报部门共一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2、部门设置情况。大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内设办公室、政工监督室、法制室3个股室,下设刑事侦查中队、桂花派出所、三岔河派出所三个副科级派出所,全部由森林警察大队统一开支,统一财务。大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政治建设,提升政治能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和关于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以及整顿的重要指示精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党史学习和政法队伍整顿,筑牢思想根基,提升政治能力,多形式开展学习。结合党史活动,掀起全警学习政治理论和“四史”高潮,通过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党课等形式,进一步推动森林警察大队学习氛围。结合队伍整顿工作,大队认真开展案件质量倒查回头看专项清理工作、队伍思想状况分析工作、“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宣讲工作、“三个规定”贯彻落实工作、顽瘴痼疾整治工作等多项专项工作,进一步强化队伍思想政治。通过党史和政法队伍整顿开展推进,进一步增强了民警辅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圆满完成建党100周年和COP15安保任务以及年度各项重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障和纪律保障。

2、加强制度建设,全面从严治警。加强党支部建设,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不放松,强化制度约束和作风建设,以队伍“零违纪”为目标,保持对违纪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健全落实各项制度措施,营造清正、清廉、清明的政治生态,确保政令警令畅通、工作尽职尽责。一是加强民警警示。采取参观警示基地,观看警示片、讲授廉政党课,通报违纪违法案例等多种形式,引导民警辅警筑牢思想防线,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二是强化监督管理和制度执行。加强警务督察力度,重点针对人、车、枪、酒、密、网等问题、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四风”问题进行督察,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和县局督办、黄牌警告工作制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确保队伍不出问题,实现全年队伍“零违纪”工作目标。

3、履行护林防火职责,加大各类涉林涉野案件查处力度。

2021年,大队以护林防火工作作为守护“绿水青山”行动抓手推进。一是坚持打防结合,落实防火工作。抓好“清明”“五一”节点,认真做好野外生产生活用火宣传工作,督促各乡镇逐级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通过加强日常武装巡逻,有效降低火灾隐患。年内共协助林草等部门开展森林防火督察4次,整治火险隐患22个,查办林业行政案件14件。二是突出行业监管,严格日常管理。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全县范围内酒店、农家乐、农贸集市、交通运输集散地、农村相关经营场所等重点部位进行排查检查,全面开展以打击非法猎捕、经营、加工、食用、运输、收购、出售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的整治行动,同时进一步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引导村社利用乡规民约抵制非法经营和摒弃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森警大队共出动警力392人,开展清查整治17次,巡护野生鸟类栖息地4处、自然保护区2个,清查餐饮、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97家,甄别核实网络中贩卖野生动物的线索1条。三是突出专项攻坚,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安排部署,认真开展“绿盾2021”专项行动、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昆仑行动”、打击破坏九大高原湖泊和六大水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攻坚战、“长江禁渔”等专项行动。至2021年11月30日,森警大队共侦办刑事案件26件(其中,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类23件,食品安全类3件),破案25件,移送起诉9件,救助各类野生动物307只。四是开拓进取,在环食药犯罪侦查中再立新功。下半年以来,共协助其他省份公安机关开展环食药案件相关涉案人员协查2批次8人,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1件,食品安全领域犯罪案件3件。同时,进一步理顺关系,开展刑行衔接,同环保、县场监督管理等行政部门开展禁渔巡河、打击假冒伪劣商品联合执法4次,促进了发现案件线索,及时依法打击的能力和水平。

4、认真落实中心工作,提升森警大队服务能力。

一是做好“挂包帮,转走访”脱贫攻坚巩固和乡村振兴工作。森警大队在遍访工作的基础下,加大帮扶工作力度,组织全体民警每季度深入到所联系六苴镇双河村委会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详实为57户贫困户制定帮扶计划,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二是积极响应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号召,严格落实北城社区三级网格长、四级网格员工作任务,同时结合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常态化开展好单位内部及网格责任区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 22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8人,其中: 财政全供保障 1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6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6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715098.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715098.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与上年4839486.00元相比减少24388.00元,减少的原因:2022年在职人员比2021年减少1人,经费收入相应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715098.00元,其中:本年收入4715098.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715098.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与上年4839486.00元相比减少24388.00元,减少的原因:2022年在职人员比2021年减少1人,经费收入相应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715098.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715098.00元,其中:基本支出4715098.00元。与上年4839486.00元相比减少24388.00元,减少的原因:2022年在职人员比2021年减少1人,经费收入相应减少。项目支出0元。

2022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为4715098.0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工资福利支出4251744.00元,占基本支出的90.17%;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333180.00元,占基本支出的7.07%;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0174.00元,占基本支出的2.76 %。与上年4839486.00元相比减少24388.00元,减少的原因:2022年在职人员比2021年减少1人,经费收入相应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①公共安全支出404190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72%。主要用于行政运行4041901.00元;

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41471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284543.00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30174.00元。

③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2584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8%。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1336.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7144.00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①工资福利支出331064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21%。其中:基本工资714552.00元,津贴补贴1576632.00元,奖金467546.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84543.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0056.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7144.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172.00元。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3331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7%。其中:办公费30400.00元,退休公用经费3600.00元,电费20000.00元,水费10000.00元,邮电费6000.00元,差旅费10000.00元,公务接待费15000.00元,工会经费35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000.00元,劳务费12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80180.00元。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7127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72%。其中:退休费130174.00元,生活补助941099.00元。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4715098.00元,项目支出0元)。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部门未下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支出。

五、县级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大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无安排。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大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6000.00元,较上年增加2500元,增长10.6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大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无增加,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原因:与上年同比无增减。

(二)公务接待费

大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000.00元,较上年增加6500元,增长76.4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4次,共计接待230人次。

增加原因:2022年计划迎接上级各项目检查比上年增加,接待人次比上年增加,接待费用预计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大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000元,较上年减少4000.00元,减少26.3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000.00元,较上年减少4000.00元,减少26.4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减少原因:与上年同比减少4000元。我单位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统筹资金安排,本着过紧日子,年初预算标准降底。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财政下达本部门为基本支出,未安排项目支出,故无重点项目预算目标绩效情况,此表为空。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 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 他费用。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大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33180.00元,与上年343080.00元对比减少9900.00元,减少的原因:2022年在职人员比2021年减少1人,经费支出相应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资产总额7502690.65元,其中,流动资产254332.95元,固定资产7248357.7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80513.9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04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大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2022年2月11日

监督索引号53232600431200111


附件【大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大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上一条:大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文档
已是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