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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决算公开

索 引 号:dyx009/2025-00054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财政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决算公开 生效日期:

监督索引号53232600143001000

大姚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县政务中心办公区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2)负责县政务中心办公区的绿化、卫生和综合治理等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县政务中心办公区域的固定资产、水电和其他公共设施的统一管理、维护和投资建设工作。

(4)负责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全县性的大型会议会务保障服务工作。

(5)承担县人民政府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以及负责指导和监督检查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机关事务工作。

(6)负责县级公务用车综合管理平台的运行、调度及县级各部门公务出行用车保障工作;

(7)负责县级国内公务接待及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权属、调配、使用、维修、处置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后勤股、会务股、接待办、公车平台管理股、公共机构节能股。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大姚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个数共计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大姚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纳入大姚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姚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1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6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68辆,在编实有车辆3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严格监管,公务用车管理安全高效。认真履行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责任,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和全省“一张网”的工作要求,规范公务用车网上申请、审批、调度、监督制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停放,节假日封存停驶和用车报备制度,督促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及时录入公务用车维修保养、加油、保险等相关信息,公务用车平台化、标识化、信息化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将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共264辆公务用车纳入平台监管,公务用车平台调度使用率达100%,平台信息录入及时准确。进一步规范县公车平台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车辆保险、加油、维修实行定点采购,县公车平台共保障服务68家县级部门公务出行、应急抢险救灾等用车1000余车次,安全行驶16.2万余公里。对照以“小”见严纠“四风”“固堤行动”,积极组织开展公务用车违规使用问题专项整治,对全县公务用车进行线上系统平台和线下抽查督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单位抓问题整改,织密扎牢监管网络,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私车公油等违规现象发生,着力提升监管效能。

2.坚持科学统筹,办公用房管理规范有序。按照办公用房统一规划、权属登记、配置管理、处置利用“四个统一”的工作目标要求,着力提升办公用房集约高效管理水平。印发了《大姚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及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及经费管理;对照以“小”见严纠“四风”“固堤行动”,聚焦违规“小装修”、面积“小超标”、整改“小变通”等行为,认真组织开展办公用房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按照机构改革工作要求,完成了大姚县委社会工作部等6家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调整配置,实现了办公用房资源高效管理、合理配置和集约使用;严格审核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办公用房装修改造方案,按照规范化管理要求督促相关单位开展办公用房改造;持续深入开展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系统建设和权属统一登记工作,印发了《关于做好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认真组织开展数据收集整理工作,加强政务中心办公区土地测绘、不动产登记、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积极推进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按照楚雄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时限要求,完成了2024年度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统计数据系统录入上报工作。

3.坚持巩固成效,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深入开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能耗双控工作要求,扎实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实施用电节能改造,将集中办公区所有光源全部更换成了LED灯,大幅度降低了电力能耗。开展节水改造,对雨水进行收集,对污水进行处理,用于绿化灌溉。加强公务用车节能管理,集中淘汰高能耗、高污染老旧汽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标准,严格控制运行成本。大姚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先后被国家“四部委”授予“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节约型机关”等荣誉称号。认真组织开展公共机构食堂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工作,建立健全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报告、考核、公示制度,促进各单位耗能设备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扎实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

4.坚持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工作更加规范。牵头起草了《中共大姚县委办公室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大姚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切实规范公务接待流程,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过紧日子、厉行节约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对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公务接待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加强公务接待用餐管理,严格执行接待标准,严禁公款吃喝,严控接待支出,把制止餐饮浪费要求落到实处,切实杜绝铺张浪费现象和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始终牢固树立“接待工作无小事、简单事情不简单”的服务意识,按照“热情、周到、安全、节俭”八字方针,深入了解各乡镇名特优产品及特色菜品,建立大姚接待特色菜谱,持续在提升质量、丰富内涵、转化改良上下功夫。充分发挥接待工作增进友谊的桥梁、联系交往的纽带、对外宣传的媒介和展示形象的窗口作用,始终坚持打好前站,创造良好环境,使各级领导和各方来宾通过接待,认识大姚、了解大姚、关心大姚,着力打造大姚接待工作品牌。2024年,共计接待来宾82批次,1012人次,圆满完成了各项接待工作任务。

5.坚持社会化服务,后勤服务保障能力不断提升。采取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方式,通过招标采购,与第三方签订了2024年《大姚县政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大姚县政务中心食堂和县委党校学员宿舍楼承包经营合同》,切实加强对第三方公司和人员的监管,县政务中心安全保卫、会议服务、卫生保洁、绿化管护、应急维修的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机关食堂、县委党校学员楼在提升服务质量的同时价格进一步下降,得到了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的好评。积极筹措资金,对电梯故障、会堂漏雨、电线烧毁、地下车库渗水等及时进行了维修,对局级楼、食堂下水道堵塞进行了疏通,对政务中心枯死的树木、花草进行了补植补种,确保政务中心正常运转,营造一个安全、美丽、和谐的办公环境。进一步推进会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认真抓好会议服务保障工作,2024年县政务中心会堂共服务保障会议468多场次,37418人次,其中省、州在我县召开的现场推进会、调研座谈会议6场次,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的全县性的大型会议5场次,会议保障实现“零失误”“零差错”。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大姚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大姚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收入合计8025607.1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25607.18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32851.68元,增长10.0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32851.68元,增长11.58%。其他收入减少100000.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是2024年收到结转2023年工作经费326416.36元,主要用于支付2023年未支付的资金,导致2024年收入总数增加;是2024年对政务中心枯死的树木、花草进行了补植补种,对地下车库渗水等及时进行了维修,对局级楼、食堂下水道堵塞进行了疏通增加了项目经费;是2024年下达非税收入成本及工作经费172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支出合计8075607.18元。其中:基本支出4567926.50元,占总支出的56.56%;项目支出3507680.68元,占总支出的43.44%;无上级补助支出,无经营支出,无附属单位上缴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87144.93元,增长9.3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7336.25元,增长2.18%;项目支出增加589808.68元,增长20.21%。主要原因是:一是2024年收到结转2023年工作经费326416.36元,主要用于支付2023年未支付的资金,导致2024年支出总数增加;二是2024年对政务中心枯死的树木、花草进行了补植补种,对地下车库渗水等及时进行了维修,对局级楼、食堂下水道堵塞进行了疏通增加了项目经费;是2024年下达非税收入成本及工作经费172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的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567926.5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882456.50元,占基本支出的84.9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85470.00元,占基本支出的15.0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07680.6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

1.财政安排2024年县乡视频会议系统服务费及政务中心运转工作经费136433.53元,主要用于支付2024年县乡视频会议系统服务费和政务中心零星维修维护等支出。

2.2024年政务中心物业服务经费1783980.80元,主要用于政务中心物业服务费用支出。

3.2024年政务中心运转经费1193649.99元,主要用于政务中心办公区电梯、消防、办公用房、水电、监控等维修维护,政务中心枯死的树木、花草补植补种和会堂空调安装及人社局1、2、3楼装修等支出。

4.政务中心5G智慧园区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政务中心5G智慧园区经费支出。

5.非税收入成本及工作经费172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转工作费用支出。

6.结转2023年工作经费326416.36元,主要用于公车平台车辆维修维护、政务中心日常维修维护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25607.1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8%。与上年相比增长741294.93元,增长10.17%,主要原因是:一是2024年结转2023年工作经费326416.36元,主要用于支付2023年未支付的资金,导致2024年支出总数增加;是2024年对政务中心枯死的树木、花草进行了补植补种,对地下车库渗水等及时进行了维修,对局级楼、食堂下水道堵塞进行了疏通增加了项目经费;是2024年下达非税收入成本及工作经费172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181932.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49%,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工资及保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日常运转的公用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8382.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4%。主要用于发放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统筹外待遇、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5651.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2.56%。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基本医疗缴费、事业人员基本医疗缴费、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96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1 %。主要用于缴纳2024年度财政匹配的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5000.00元,决算为746413.8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95%。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118139.65元,增长20.37%,增长的原因:一是2024年支出2023年未支付的公务用车维修费88851.5元,导致2024年公务用车维修维护费增加。二是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车辆比较老旧,2024年县公车平台共保障服务68家县级部门公务出行、应急抢险救灾等用车1000余车次,行驶余16.2万公里,致使公车平台车辆运行维修维护、燃油等费用增加。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0.00元,决算为641341.8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5.92%,完成年初预算的142.5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5000.00元,决算为10507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4.08%,完成年初预算的51.2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26236.65元,增长24.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097.00元,减少7.1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507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5000.00元,支出决算为746413.8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95%。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118139.65元,增长20.37%,增长的原因:是2024年支出2023年未支付的公务用车维修费88851.5元,导致2024年公务用车维修维护费增加;二是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车辆比较老旧,2024年县公车平台共保障服务68家县级部门公务出行、应急抢险救灾等用车1000余车次,行驶余16.2万公里,致使公车平台车辆运行维修维护、燃油等费用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0.00元,决算为641341.8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5.92%,完成年初预算的142.5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5000.00元,决算为10507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4.08%,完成年初预算的51.2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26236.25元,增长24.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097.00元,减少7.1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507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长的原因:是2024年支出2023年未支付的公务用车维修费88851.5元,导致2024年公务用车维修维护费增加;二是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车辆比较老旧,2024年县公车平台共保障服务68家县级部门公务出行、应急抢险救灾等用车1000余车次,行驶余16.2万公里,致使公车平台车辆运行维修维护、燃油等费用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0辆,主要用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务用车平台公务车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姚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大姚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资产总额81495700.99元,其中,流动资产712716.23元,固定资产62534482.8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8248501.92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7934345.5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9526200.58元,无形资产增加18248501.92。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4056.6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4056.6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4056.6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94056.6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部门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部门)或部门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3.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4.参公管理事业部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部门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部门。

5.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部门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6.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部门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7.“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600143001111


附件【大姚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修改)20251016031811625.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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