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社区):
    
    
  秋季来临,群众煮食草乌、附片等乌头类中药材“进补”现象增多,目前已进入乌头类中药材中毒高发期。草乌、附子等中药材因含乌头碱而具有剧毒,口服乌头碱0.2毫克即可中毒,3-5毫克可致死,普通加工方法难以破坏其毒性。若自行加工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不当,易导致严重心律失常、呼吸衰竭、休克甚至死亡,我省平均每年乌头类中毒事件高达30余起。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发布以下预警公告:
    
   一、不要擅自加工、食用和邀约他人食用草乌、附子等乌头类中药材及制品(包括自制的泡酒),以防中毒。
    
  二、确因病情需要服用此类药物,应该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服用。
    
   三、若不慎食用草鸟、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及其制品后,出现口舌麻木、头晕、恶心、呼吸困难、心悸、胸闷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催吐,并尽快前往医院就诊,避免延误最佳救治时机。
    
   四、中药、草药属于治病药物,须在医生指导下,按医嘱服用,家庭、个人不得自行采摘、煮食服用中药、草药,以防中毒。
    
五、各村必须立即开展草乌、附子等有毒中药材和中药及草药中毒防控宣传。
昙华乡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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