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主体单位 | 三岔河镇人民政府 | 法定代表人 | 谭俊 | 
| 单位地址 | 云南省楚雄州大姚县三岔河镇政府办公楼 | ||
| 联系电话 | 0878-6375058 | 邮 编 | 675413 | 
| 实施行政执法的主要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云南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财政部《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财政部《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云南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云南省会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 ||
| 已是首条 | 
| 下一条:三岔河镇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 |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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