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正贵等代表:
你们提出“解决新街社区小冲村民组征地低保一次性处理”的建议,己交我镇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新街镇第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号建议,该建议事关小冲村民组失地农民的根本利益,既是基层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是小冲村民组对集镇开发建设的理解和支持。
您提出“解决新街社区小冲村民组征地低保一次性处理”的建议非常好,该建议切实地反映了基层群众的诉求和愿望。自集镇新区建设以来,我镇多次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以及县级相关部门汇报请示,请求给予解决小冲村民组失地农民低保问题,但根据现行的低保政策,小冲村民组失地农民均达不到纳入低保的条件。后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我镇决定以47762元/亩的土地补偿价格,补偿小冲村民组失地农民,从根本上切实解决群众的后续发展问题。
感谢您对新街镇集镇开发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敬请谅解!
新街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6日
上一条:新街镇人民政府关于对新街镇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40号建议案的答复 |
下一条:新街镇人民政府关于对新街镇第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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