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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街镇人民政府关于对镇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9号建议案的答复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0804418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新街镇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新街镇人民政府关于对镇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9号建议案的答复 生效日期:

尊敬的王文学等代表:

你们在新街镇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给环境卫生检查员发放检查证的建议”的第9号建议,已交镇人民政府办理,现就你们提出的建议作如下回复:

经调查了解: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小组长在开展人居环境提升整治过程中,需到小组各农户家开展环境卫生评比检查工作,部分农户不配合,认为没有检查证到家中检查,不规范,不愿意配合小组干部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现我镇已到广告公司制作环境卫生检查员证,按照每个村民小组1个来制作,待制作完成后,将发放至各村(社区),由各村(社区)将检查证件发放至各村民小组。

在此,感谢你们长期以来一直对我镇人居环境提升整治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的给予关注,继续为如何方便群众办事方面建言献策。


上一条:新街镇人民政府关于对新街镇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40号建议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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