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街镇2023年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
行政主体单位 | 新街镇人民政府 | 法定代表人 | 李新祥 |
单位地址 | 云南省楚雄州大姚县新街镇人民政府 | ||
联系电话 | 0878-6385001 | 邮编 | 675407 |
实施行政执法的主要依据 | 实施行政执法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云南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楚雄州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楚雄州镇村清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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