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首页 >> 正文

大姚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楚雄元谋至大姚(新街)高速公路14号施工便道、钢筋加工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

索 引 号:dyx028/2026-00317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政务服务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楚雄元谋至大姚(新街)高速公路14号施工便道、钢筋加工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 生效日期:

大姚县行政审批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大行政审水保承诺〔2026〕11号

云南建投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6年10月26日向本机关提出楚雄元谋至大姚(新街)高速公路14号施工便道、钢筋加工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申请,本机关于2026年10月26日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批文。        

本机关将于作出本决定之日起3 日(最长10日)内向你(单位)颁发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批文。


       收件人(单位)签名或盖章: 盛鹏
       收件日期:2026 年10月27日


行政审批执法人员(签名):  胡玉平 证号:25090698006            

冯文凤 证号:25090698002           



大姚县行政审批局

2026年10月27日(签章)


上一条:大姚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楚雄元谋至大姚(新街)高速公路16号施工便道及弃土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
下一条:大姚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楚雄元谋至大姚(新街)高速公路13号弃土场及弃土场便道、施工便道等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