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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行政审批局关于云南工程建设总承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楚雄元谋至大姚(新街)高速公路12号施工便道、实验室等建设项目终止部分临时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

索 引 号:dyx028/2026-00113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政务服务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行政审批局关于云南工程建设总承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楚雄元谋至大姚(新街)高速公路12号施工便道、实验室等建设项目终止部分临时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 生效日期:

大姚县行政审批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大行政审临林变更准决〔20262


云南工程建设总承包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6510日向本机关提出变更楚雄元谋至大姚(新街)高速公路12号施工便道、实验室等建设项目终止部分临时使用林地的申请,本机关于2026510日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终止部分临时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将于作出本决定之日起5日(最长20日)内向你(单位)颁发使用林地批文


收件人(单位)签名或盖章:张定文

收件日期:  2026512


行政审批执法人员(签名): 胡玉平 证号:25090698006            

冯文凤 证号:25090698002  


大姚县行政审批局

2026512(签章)


注:本文书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受理机关各存一份。


上一条:大姚县行政审批局关于云南建投第二建设有限公司变更楚雄元谋至大姚(新街)高速公路16号施工便道及弃土场建设项目终止部分临时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
下一条:大姚县行政审批局关于云南建投第七建设有限公司变更楚雄元谋至大姚(新街)高速公路10号施工便道、钢筋加工厂、工棚建设项目终止部分临时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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