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行政审批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大行政审临林准决〔2025〕22号
大姚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5年12月15日向本机关提出大姚县龙街镇秀水河砂场原料堆放场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地的申请,本机关于2025年12月15日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临时使用林地 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将于作出本决定之日起 5 日(最长20日)内向你(单位)颁发 临时使用林地批文。
收件人(单位)签名或盖章:罗文杰
收件日期: 2025 年 12月 19日
行政审批执法人员(签名): 胡玉平 证号:25090698006
冯文凤 证号:25090698002
大姚县行政审批局
2025年12月19 日(签章)
注:本文书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受理机关各存一份。





